储煤焦场全密闭设计招标公告

储煤焦场全密闭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分公司储煤焦场全密闭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化〔2014〕503号关于天津分公司储煤焦场全密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占30%,其余申请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天津分公司储煤焦场全密闭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标段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

2.2本标段招标项目的总投资: 21800万元 。

2.3本标段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一)热电部一煤场异地新建。

1.在现有一煤场的北部异地新建1个直径80米的球形煤场替代一煤场。煤场挡墙高度13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球形煤仓上部采用穹顶网壳结构,储量约5万吨。

2.新建配套输煤系统,包括转运站2座、栈桥长度375米。

3.配套的球形煤场堆取料机的卸煤能力600吨/小时、取煤450吨/小时。4.对3#、4#锅炉的除渣系统进行改造,废除露天除渣池。

(二)热电部二煤场封闭。

1.二煤场建筑面积7742平方米,储煤量约3万吨,采用自然通风。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架组合梁式网架膜,排架间距8米,高22米。

2.局部设置电动换气及全自动消尘除尘器、喷雾降尘设施。

(三)简易封闭的干煤棚和储焦场。

1.利用干煤棚、焦场现有的挡风墙结构,外部直接挂玻璃纤维布(开孔率50%。

2.新建外挂玻璃纤维布的支撑体系,采用天然地基,上部支撑结构采用钢柱和钢梁结构。(四)配套的电器、控制,以及给排水系统的改造。

2.4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内完成基础设计,15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设计。

2.5本招标工程设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本招标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基础设计及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整个工程的基础设计、详细设计以及整个工程设计文件的汇总工作,包括编制总说明和汇编总概(预)算以及参与技术谈判和现场派驻设计代表等。负责重要设备技术协议书签订、负责竣工图纸编制、提供招标所需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书等。

2.7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8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129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06万元。资金筹措方案是资本金占30%,其余申请银行贷款。总投资不得突破218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机械行业(物料搬运及仓储专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须为中国石化诚信考核体系合格单位;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 2011 年以来有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2011 年以来有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5年2月9日- 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购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11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工程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请购买人携带外接存储产品,以拷贝有关文件电子版。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5年3月5日8:00-9:00。

6.2截止时间:2015年3月5日9:00。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4递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91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5年3月5日9:00。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3开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91室。

8.其它

8.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68-1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龙湘川

电话:***-******** 138*****581

传真:***-********

电子邮箱:longxiangchuan.tj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李军;电话:***-******** (8:30至17:00);

传真:010-6919 6652(8:30至17:00);电子邮箱:lijun@sinopec.com

开户名: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

开户帐号:****************0970;

联行号:********4020。

谨致

商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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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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