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水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第二水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第二水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己由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鹤发改招标[2014]8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鹤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规模为9.5万立方米/日,建筑面积约4276.1平方米,占总面积的9.4%。工程建设的内容:取水工程:利用原东坡水厂的第2取水泵站,只需要增加取水设备;净水厂工程:管式静态混合器、网格絮凝池、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其中的反冲洗池、二级泵房、投矾加药系统和加氯消毒系统考虑利用原东坡水厂已有的设施,只需增加设备即可;取水工程:增加取水泵1台,型号为:HL2835-4,Q=4375m3/h,H=18m等。项目地址为鹤山市;合同估算价约398.12万元;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2招标项目的内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全部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者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江门市建筑业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资格。
3.4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文)要求,凡省外企业须在开标前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表》(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者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2 月 9 日至 2015 年 2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2时00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山市沙坪人民路35号一楼(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2)资质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副本;(5)《江门市建筑业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手册》;(6)拟委派项目总负责人的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证书;(7)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证明(广东省外企业提供);(8)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9)《勘察、设计投标申请表》(表格从鹤山工程交易网下载一式两份)。以上资料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3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鹤山市沙坪人民路35号二楼(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新环路900号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人民路35号二楼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2015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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