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黄县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黄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及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桃陂镇、风冈镇,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2 招标规模:各标段招标金额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约120,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3月2日,竣工日期2015年7月2日。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 1个施工监理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相应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其他要求:监理部设总监理1人,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名(且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每个施工标段有持证上岗的现场监理员1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7日起在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标,递交投标文件前在现场统一收取,售后不退。未按规定缴纳招标资料费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3月 9日10时00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施工监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未按要求签到或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根据赣检发预字【2013】3号文及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出日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原件按无效标处理。
7.4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5年(2009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7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施工监理工程。
7.5各投标人需于开标前一天办理宜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黄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宜黄县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138*****36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
联系人:胥女士
电 话:137*****341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