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国家粮库扩建工程一标段(9-11号仓)
胜利国家粮库扩建工程一标段(9-11号仓)
1、湖北孝感胜利国家粮草储备库(招标人)粮库扩建工程一标段(9-11号仓)工程,已由市发改委****************号批准兴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约2800平方米。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内容。
(2)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市胜利街176号。
(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1月。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3、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合格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或自愿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的资格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可对上述粮库扩建工程一标段(9-11号仓)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投标人在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中介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7-12-3至 2007-12-7,每天上午 8:30至11:30 ,下午 14:30至 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加邮费每份--元人民币,招标人将立即以航空挂号方式向投标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均不对此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7年12月10日9:00时以前送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中介窗口。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粮库扩建工程一标段(9-11号仓)(工程项目和标段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迟到的申请书(以申请书送达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9、招标人将及时将申请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7年12月11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参加资格预审,否则作放弃本次招投标活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湖北孝感胜利国家粮草储备库
2007年月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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