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档案馆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档案馆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台县综合档案馆项目装饰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台县档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台县档案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石台县城东社区。
2.2建设规模:石台县档案馆装饰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和清单特征。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装饰工程(水电部分不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预算编制说明。
2.5标段划分:全部工程划分1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1个合同标段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在建工程项目,且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
3.3其他要求:1.企业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池州市以外企业需在池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登记。3.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被限制投标且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石台县石台宾馆B栋208室。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及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出示: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人社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由石台县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未在石台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应由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企业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被限制投标且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池州市以外企业须提供《池州市外来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书》。
注:1、以上证件必须验原件,留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相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0日15时00分,地点为石台县石台宾馆六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点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石台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stx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台县档案局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向明联系 人:程凯
电话:****-*******电话:156*****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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