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正定县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正定县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县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提升项目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批复[2022]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正定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正定县2.1.2 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一是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正定县城西污水厂建设工程、集中站改造工程、污水管网工程;二是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道路全长169.73km;三是配套工程,包括中华大街配套工程、107国道配套工程、新城大街配套工程;四是中华大街东侧辅道(兴德路至曙光路段)加宽工程;五是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包括道路硬化、厕所改造、农村文化墙建设、全民健身广场等建设。2.1.3 标段划分:1个标段。2.1.4 服务期限:1个月。2.1.5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不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2 00:00至2022-09-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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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振兴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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