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凌海检察院物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BJZZXDCG202208317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凌海检察院物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255,000.00元,招标人为凌海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含物检装置辅助检测设备测温一体机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凌海检察院物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凌海检察院物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能力:
2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截至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n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2日08时00分到2022年09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00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
厦8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
厦8层)
七其他
凌海检察院物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凌海检察院物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22XDCG202208317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
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ZZXDCG2022083171
项目名称:凌海检察院物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5,000.00元
最高限价:25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含物检装置辅助检测设备测温一体机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
的能力:
2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截至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m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mw.ccgP.gov.c)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2日至2022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1)现场领取: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
地铂金大厦8层)
(2)线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作,邮件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
电话,请供应商按照资格要求将报名资料PDF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bjzzxd001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提供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
间以该表填写时间为准。供应商完整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后,必须将该表格在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回到bjzzxd(001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将下发竞争性磋商文
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邮箱回传的word版文件为准。
容
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报名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张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
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
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
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凌海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凌海市商业路56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0416-8107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花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0416-2366111
邮箱地址:bjzzxd001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北京分行
账户名称: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2011938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女士
电话:0416-2366111
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凌海市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海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凌海市商业路56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16-81071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联系人:代女士
电话:0416-2366111
电子邮件:bjzzxd(0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公边主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7
业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