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聚贤街道办事处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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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聚贤街道办事处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聚贤街道办事处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G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聚贤街道办事处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聚贤街道办事处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阻燃窗帘布(手动布帘)、阻燃窗纱(手动纱帘)、手动阳光卷帘等窗帘及配件的供货、安装及保修期内售后服务等,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其中,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9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2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1)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2)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9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落实的政策:
2.1.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2.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2.2标前准备: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投标文件制作:
2.2.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2.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2.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本公开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4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5供应商如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9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2.7供应商若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持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9开标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8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
2.9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10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11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2.9-2.10条内容废止。
2.12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13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聚贤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96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焦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健、汪淑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孔晖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传真:/

联系人 :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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