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天王中心小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收费标准公示
句容市天王中心小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收费标准公示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规定。现将开学服务性收费作如下公示:
注:1、服务性收费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收取。课后服务费按照镇教发〔2021〕60号文执行。 2、伙食费按照《镇江市物价局 镇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镇价费〔2017〕69号)规定,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3、教辅材料严格按照苏价费〔2013〕64号、市教育局《镇江市2013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镇教办发〔2013〕141号)选定,不得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4、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教〔2009〕272号、苏教财〔2009〕105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农村(包括省辖市所属农村乡镇;县及县级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收取伙食费、课后服务费、教辅材料费、校服费(不作要求)外,不得收取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6、其他减免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句容市发改委 ******** 句容市天王中心小学校 2022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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