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关于兰溪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二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关于兰溪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二期)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兰溪市公安局委托,就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二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LX200738-B100102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分二个标段招标:
标一:1.高速球型一体化摄像机58台
2.道路监控专业摄像机3台
标二:1.DVR硬盘61块
2.平台式操作台4套
3.监控管理计算机22台
4.监控计算机10台
以上货物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注册资金在20万元及以上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和服务,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标二不需提供此资质)
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维护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12月3日至2007年12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2日 14: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七楼
七、谈判时间:2007年12月12日 14: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兰溪市丹溪大道160号八楼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200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及投标资格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2、投标保证交付数额、时间及方式:
(1).数额: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元)人民币
(2).时间:各投标供应商应于2007年12月12日14:00时前向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交付足额投标保证金
(3).方式:各投标供应商请用银行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并在用途栏注明“政府采购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汇至
帐号名称: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135*****3647
开户银行:兰溪市建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点:兰溪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许云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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