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会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黄兴会展经济区2022-2024黄金大道、机场大道等市政道路日常维护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黄兴会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黄兴会展经济区2022-2024黄金大道、机场大道等市政道路日常维护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黄兴会展经济区2022-2024黄金大道、机场大道等市政道路日常维护保洁服务外包方案,区域范围包括主要包括:黄金大道(黄江公路(K0+000)-长沙机场高速(K5+6000))、机场大道(黄江公路(K0+000)-莲塘支路(K2+047.8)),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相关标准

作业标准

(一)、长沙县市容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

1.总则

1.1为加强环卫业务精细化管理,提高市容环卫维护质量,规范市容维护作业行为,提升市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特编制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长沙县市容环卫维护作业工作。

1.3维护作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CJJ/T126-2008《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

GB *****-2003 《城市环卫设施规划规范》

《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

《长沙市市容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

备注:如有新的标准及规定,则按照新的标准及规定执行。

3.清扫保洁

3.1 道路清扫保洁的分级

Ⅰ 级清扫保洁的道路(16小时保洁路段):包括重点道路;

Ⅱ 级清扫保洁的道路(12小时保洁路段):其余道路(含支路、街巷路、安置小区道路等);

3.2 清扫保洁时间要求

3.2.1 Ⅰ级清扫保洁道路分早、中、晚三班作业,作息时间为: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5:30-21:3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5:00-22:00

Ⅱ级清扫保洁道路可适当灵活,作业时间为:

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5:30-17:3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5:00-18:00

3.2.2 Ⅰ级清扫保洁道路实行三扫三保,即5:00-7:00(夏季),5:30-7:30(冬季);12:00-14:00;18:00-20:00三次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Ⅱ级清扫保洁道路必须于早上7:00前完成一次普扫,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

3.2.3中途休息时间视路面洁净程度自行掌握,但不得擅自离岗、溜岗,各交接班次必须衔接紧密,不得出现“空档”。

3.2.4高温季节午休时间,另行通知。

3.2.5早餐实行轮流用餐制:冬季用餐时间为7:30-8:00,夏季用餐时间为7:00-7:30,用餐时间内道路上要求每路段留人保洁。

3.3 城区道路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3.3.1 人工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3.3.1.1 上岗时,管理人员须佩戴工号牌,清扫人员必须根据季节按要求穿带有安全标识的环卫工作服,带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夜间作业必须穿戴配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和强反光背心。

3.3.1.2 作业时,不得将垃圾从泄水板上扫过。不得将清扫垃圾往非责任区外倾倒。

3.3.1.3 主要道路、车站、广场、商业网点等每周要2次全面铲清地面口香糖残渣及牛皮癣。

3.3.1.4 垃圾污物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泄水井边。

3.3.1.5 遇到突发性污染时,人工配合机械及时清理,三个小时内必须恢复路面整洁(大面积污染除外)。

3.3.1.6 上路后将责任路段普扫之后沿路段巡回保洁。

3.3.1.7 雨天,必须穿带有安全标志的雨具,并在雨后二个小时内将地段积水推净。遇大雨先清泄水井表面污物。

3.3.1.8落叶季节,及时清扫(先清白色垃圾后再清落叶),严禁焚烧。

3.3.1.9雪天,及时清除冰雪并堆放在向阳处,未用融雪剂的可倒入经勘查后不影响生产生活和通行的地域。

3.3.2 人工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3.3.2.1车行道、人行道、人行天桥、泄水孔不得因垃圾或泥沙而堵塞、边沟等整洁,路缘石、路面交通标志线见本色。

3.3.2.2无积存泥沙、无油渍痰迹、无口香糖、无裸露垃圾和废弃物,路面设施、地面无张贴、喷涂小广告等。

3.3.2.3出现垃圾随扫随清,并及时倒入保洁车或就近的垃圾站。

3.3.2.4普扫范围要求按照实际核定的清扫面积,不得漏扫。

3.3.2.5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

3.3.2.6工作完成后,保洁车须做到干净整洁、见原色,其他清扫工具放回环卫工具房或指定区域。

3.4 城区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3.4.1 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3.4.1.1 按规定时间、路线准时出车工作。

3.4.1.2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油泵、主刷、边刷、上水截阀、垃圾箱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并做到所有刷盘落地开展工作。

3.4.1.3作业时先检查主刷落地高度,一般降至刷苗稍压地面为合适,吸口调整到不遗漏为宜,并适时观察作业路段效果。

3.4.1.4完成清扫作业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

3.4.2 道路机械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3.4.2.1作业时,要求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尽可能不造成交通拥堵。

3.4.2.2根据路面污染情况清扫时选用一挡或二档,保洁时选用二档。夜间清扫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白天保洁时速:微型机扫车不超过8公里/小时、中型机扫车不超过10公里/小时。

3.4.2.3 车辆到指定地点加水、规定的垃圾站卸垃圾,车辆在消防栓加水必须办理取水许可证。

3.4.2.4 作业不扬尘、不漏垃圾,清扫后路缘石无沉积泥砂,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3.5 街巷及社区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3.5.1 街巷及社区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3.5.1.1街巷及社区清扫人员作业必须根据季节按要求穿带有安全标识的环卫工作服,带好工作帽,严禁穿高跟鞋、裙装作业。夜间作业必须穿戴配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和强反光背心。

3.5.1.2普扫范围要求按照实际核定的清扫面积,不得漏扫。

3.5.1.3 街巷及社区每天要打扫、清理一次,无烟灶台外的油渍、污物,每周清除1次,规划点夜市、餐馆、文化娱乐街的街巷社区要增加清扫和保洁次数,保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3.5.1.4 果皮箱、垃圾桶日常保洁做到:及时清掏、巡回保洁、不满不冒、表面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每周定期消毒、清刷,确保箱体干净整洁。

3.5.1.5雨季,泄水井及各类检查井,要达到上净,严禁垃圾堵塞入口,发现有堵塞及时处理。

3.5.1.6 落叶季节,及时清理,不准焚烧落叶,保持街巷整洁。

3.5.1.7冬季及时清扫,将清扫的积雪(未撒雪溶剂的)堆入绿化带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雪后及时保洁,保证道路畅通,路面干净整洁。

3.5.2 街巷及社区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3.5.2.1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路缘石、花坛石、休息亭等见本色。

3.5.2.2无积存、无油渍痰迹、无口香糖、无裸露垃圾和废弃物,各种设施及地面无张贴、渍涂等。

3.5.2.3清扫垃圾,随扫随清,严禁往泄水井、绿化带、扫倒垃圾,保持泄水口通畅。

3.5.2.4普扫范围必须清扫到位,不得漏扫。普扫后全时段巡回保洁。

4.道路冲洗、洒水降尘

4.1 道路冲洗、洒水降尘作业要求

日常维护道路(三天一冲洗):所有主次干道。

路面机洗应在晚上10: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进行,禁止白天强力冲洗作业(即夏季6:30,冬季6:00以后)。2℃(含2℃)以下桥面洒水和0℃(含0℃)以下路面洒水清洗作业必须科学调整控制冲洗作业的时间和方式,确保路(桥)面洁净度。如果确有污染需要冲洗作业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结冰,保证安全。

白天定时洒水降尘、降温,示范道路每天冲洗五次,重点道路每天冲洗三次,其余道路洒水每天二次以上(第一次强力机洗在早上6:00以前完成,第二次洒水降尘在中午12:00至15:00之间完成,高温季节适时增加洒水次数)。

道路交通隔离护栏每天进行一次机械冲洗,包括护栏底座和双黄线。

4.2 道路冲洗、洒水降尘作业规范

4.2.1 高压水车每车每段20万平方米,半挂水车为每车每段15万平方米,单机水车(5吨)每车每段为10万平方米。

4.2.2 要保持车身整洁、干净,按规定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冲洒,每年进行一次车身做漆和保养。

4.2.3 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油泵、上水截阀、喷嘴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2.4 根据不同作业需要,按规定使用前后警示灯和摆放安全栅栏。夜间作业在0:00-6:00时,严禁使用汽车警示音乐器,不得扰民。

4.2.5加水时必须到指定消防栓取水,不得浪费水,不得破坏消防栓设施或其它市政设施。

4.2.6 遇到突发性污染时,要及时配合人工进行清理、无特殊情况应三个小时内恢复路面整洁。

4.2.7 作业完毕后,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冬季作业完毕后,把全车各截阀打开放净水,防止冻裂部件。

4.2.8 车辆定点作业或加水时,必须在后方摆放安全栅栏,开启警示灯。

4.3 道路冲洗、洒水降尘质量标准

4.3.1冲洗作业时先道路中央及护栏、后人行道、再边沟,保证路面无污物,路缘石无沉积泥砂,人行道地面见本色,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高速冲洗。

4.3.2 冲洗作业时,必须文明作业,遇过路行人应减速提示,不得扰民。

4.3.3冲洗作业后,道路及隔离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路面整洁、无沉积物,人行道地面无污迹。

4.4 人行道作业要求(含人行道至墙根作业标准)

4.4.1 人行道作业规范

4.4.1.1 人行道冲洗以人机结合抱管冲洗为主。

4.4.2 人行道抱管冲洗时,车后方必须摆放安全栅栏,开启警示灯,夜间抱管作业时,环卫工人必须穿着环卫爆闪服。

4.4.3人行道护栏每7天机械冲洗一次,每3天人工抹洗一次。

5.立面保洁维护

5.1 立面保洁维护作业时间要求

上午:7:00-12:00 下午:14:00-18:00

5.2立面保洁维护作业规范

5.2.1立面保洁维护范围为道路公共设施及两旁视线所及范围(含道路两旁街巷10米范围)。

5.2.2作业人员需着工装,佩证上岗,服装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礼貌,工具配备齐全。

5.2.3 作业人员在使用药剂时,要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5.2.4作业人员使用“先生(女士)为城市洁净、清秀、靓丽,请不要乱贴、乱写广告,谢谢!”等文明劝导用语。

5.4 立面保洁维护作业质量标准

5.4.1立面保洁维护作业做到美观、大方、整洁一致。

5.4.2立面保洁维护作业人员对责任路段立面清理做到日清日毕,上午日常清理,下午保洁维护,重点污染区域加强重点维护。

5.4.3作业范围内的各种设施应以药水清理为主;采用油漆粉刷的要做好油漆调配,使之与原色保持一致。

6.人行地下通道维护

6.1 人行地下通道维护作业时间要求:6:00-22:00。

6.2 人行地下通道作业规范

6.2.1人行地下通道维护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季节按要求穿带有安全标识的环卫工作服,带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作业。

6.2.2人行地下通道地面、栏杆、扶手、标志牌、指示牌,阶梯每天冲洗、擦抹一次,墙面每两天擦抹一次,保持洁净。

6.2.3 人行地下通道的泄水井或积水井无污物堵塞入口处,人行地下通道内的果皮箱,须及时清掏。

6.2.4 人行地下通道内的防护栏、照明、水泵等设施每天检查一次,保证正常使用。

6.2.5 人行地下通道内的喷涂小广告要及时清除干净。

6.3 人行地下通道维护质量标准

6.3.1人行地下通道入口顶篷洁净、无尘垢污物,地面无积水。

6.3.2 人行地下通道栏杆、扶手、标志牌、指示牌,阶梯洁净。

6.3.3 人行地下通道天花板、墙壁无污渍,果皮箱外观洁净,容器内无满溢现象。

6.3.4 人行地下通道无乱贴乱画广告。

6.3.5 人行地下通道内无闲杂人员逗留及摆设摊点。

6.3.6 人行地下通道照明、排水设施完好。

7.垃圾站维护

7.1 垃圾站维护作业规范

7.1.1垃圾站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上岗必须穿着统一的服装,挂好胸牌,严禁穿拖鞋、高跟鞋上岗。每次上班前,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有效起吊,不得允许其他人员操作设备。

7.1.2检查吊装设备按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制动器是否灵敏,吊钩、钢丝绳是否存在断裂极限。确保安全时方可进行吊装操作。

7.1.3吊装垃圾箱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位置下作业,严禁非岗位人员操作吊装设备,严禁箱下站人。

7.1.4掌握吊装设备性能,要集中精力、按章操作,防止安全事故。

7.1.5 垃圾站地面、墙面必须随时冲洗、擦抹、保证干净。

7.1.6 箱体和吊装设备一天擦抹一次。

7.1.7垃圾站的积水坑每天清洗抽放二次以上,确保无积水现象。

7.1.8 按季节不同每天进行1-3次洒药、灭蝇。

7.2垃圾站维护质量标准

7.2.1垃圾站的爬梯、灯具、电控箱等设施及起吊、抽水设备等必须完好,保证垃圾站的正常使用。

7.2.2垃圾站有标志牌、指示牌和编号牌,有统一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单位监督电话等标志。

7.2.3 工具间工具齐全,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

7.2.4 因垃圾站主体结构损坏或设备故障等原因停用时,应摆放停用提示牌,并采取临时性措施解决垃圾收集。

7.2.5 每年维修保养2次,对房屋和设备做好维修安全保养记录。

7.2.6垃圾站内干净整洁,每平方米不超过3处污物(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算)。

7.2.7垃圾站内无蜘蛛网,起落架及大箱外整洁无杂物,墙壁、门窗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7.2.8集装箱表面干净,无浮污物、悬挂物。箱满后盖严扣好门钩不得有污物及挂物。大坑及时清掏,做到坑内无垃圾、积水、无蛆、下水通畅。站内无蚊蝇(视野内不超过3只)。

7.2.9垃圾站的铁制件、垃圾箱等无变形,无锈蚀。

7.2.10垃圾站内不准堆放工具、杂物,地面、操作台,干净整洁。

7.2.11垃圾站内严禁捡废品人员进入。

7.2.12垃圾站内休息间的桌、椅、床干净整洁,玻璃、灯具、水盆、水池等生活用品保持干净。工具摆放整齐,有固定地点。

7.2.13垃圾站外保洁3米范围内卫生整洁。

7.2.15垃圾站管理范围内严禁摆摊设点经营。

8.公共卫生间维护

8.1 公共卫生间维护作业时间要求

8.1.1 车站、码头、大型广场、车流、人流集中的地方24小时保洁。

8.1.2 保洁时间:4月1日-10月31日5:00-23:00;11月1日-次年3月31日6:00-22:00。

8.2 公共卫生间保洁人员作业规范

8.2.1 上岗前做好各项准备,服装整洁,佩戴胸卡。

8.2.2 公共卫生间消毒时要注意防护(如戴上口罩,橡胶手套等),消毒完毕后,及时清洗手部和脸部以防发生中毒。

8.2.3坚持文明作业,问清厕内是否有人,作业时挂上“正在保洁”警示牌,避免与入厕人发生矛盾。做到文明保洁、注意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工作中与居民沟通时要“请”字当头。

8.2.4 公共卫生间24小时严禁关门。

8.2.5 公共卫生间内设施应符合规定要求,并保持完好,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充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8.2.6 公共卫生间内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安装警示牌提醒入厕人员注意安全。冬季用水冲洗厕内地面后,须把积水清扫干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2.7 使用药液进行灭蝇作业时,要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药液,以防药液丢失,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8.2.8加强水电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尽量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

8.2.9 每季度对公共卫生间化粪池清掏一次,保证化粪池井盖完好无损,确保入厕人的安全。

8.2.10 要节约使用工具、药物和自来水。

8.3 公共卫生间维护质量标准

8.3.1保证公共卫生间的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

8.3.2设置统一的标志牌、指示牌、编号牌、管理制度及监督电话。

8.3.3工具间工具齐全、干净整洁,不准堆放杂物。

8.3.4因公共卫生间主体结构损坏或管道堵塞等原因停止使用时,应有停用公示牌,并采取设置活动厕所或指明就近厕所位置等临时性措施解决群众用厕,公共厕所应设有残疾人通道、盲道及残疾人专用间和紧急报警装置。

8.3.5接到报修报告后,需在24小时内修复,保证公共卫生间的正常使用。

8.3.6公共卫生间实行巡回保洁,一小时内保洁一次。

8.3.7屋顶墙壁、门窗纱、地面蹲台、便器、隔断板门、拖把池、挂衣钩、标志灯具等各种设施、设备完好,清洁卫生。无积尿、无积水、无结冰、无杂物。

8.3.8保持公共卫生间周围三米内的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8.3.9公共卫生间整洁有序,无乱写乱画、无蚊蝇、无蛛网、无臭味,无尿碱污物、无乱堆物品、无暴露的保洁工具和便纸。

8.3.10清扫保洁时设置提示标志,地面保洁时设置防滑标志,文字清晰。

8.3.11在保洁作业时必须做到“一挂、十净、七无”。

一挂:在保洁作业时必须悬挂作业提示牌(正在保洁,请稍等,谢谢合作)。

十净:厕牌、宣传牌、墙壁、墙裙、隔板、老年扶手、窗台、门窗纱、挂衣钩、灯具要求干净,不能有灰尘和污垢。

七无:蹲坑、座盆、小便池裙、小便池台、面盆及台面、外墙、地面要求无便迹、尿碱、污物、尘土及无乱写、乱画。

8.3.12夏季4月1日-10月31日,每天定时喷洒灭蚊、灭蝇药及按季节投放鼠药;定时喷洒除臭药剂,做到厕内无臭、异味。

8.3.13维护好公共卫生间四周的树木花草,美化环境。

8.3.14公共卫生间的防臭化粪池不出现浮壳、膨溢。

8.3.15公共卫生间内外范围严禁摆摊设点经营。

9.果皮箱维护

9.1 果皮箱维护作业时间要求

果皮箱清掏清洗擦抹每天不少于两次,必须在上午9:00和下午4:00之前完成,繁华路段及人流密集地区视情况适当增加清掏、清洗次数。

9.2 果皮箱维护保洁作业规范

9.2.1 果皮箱清洁工必须根据季节按要求穿带有安全标识的环卫工作服,带好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裙装等作业。

9.2.2 果皮箱的外罩和容器要轻拿轻放。不锈钢果皮箱需用专用刷子清洗,不准用有可能损坏箱体的工具刷箱。

9.2.3 要先用清洗剂刷洗,再用清水冲洗,最后用布擦拭干净。

9.2.4 果皮箱有专人管理,垃圾每天清除,无满溢、无污水溢出。

9.2.5 果皮箱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摆放,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不得随意乱倾倒垃圾。

9.3 果皮箱维护质量标准

9.3.1果皮箱表面整洁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

9.3.2果皮箱内不满不冒,周围无堆积垃圾和杂物,清掏的垃圾,倒入保洁车或附近的垃圾站,不得随意倾倒。

9.3.3清掏完后要清洗箱体,保持箱体干净整洁无污物,并做到及时上锁,确保锁具齐全有效。

9.3.4果皮箱严格按道路等级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间距设置,出现被盗或损坏应及时更换和维修,更换时要做好基础稳固,箱体竖直。

10.资料统计、整理、归档管理

10.1资料统计、整理、归档管理工作标准

可供查询的记录要有:检查记录、报修记录、修复记录、交工记录、果皮箱管理记录,水车、垃圾车、机械化扫路车保养维护记录及出勤记录,相关本底资料,如有变化应及时上报备案。

10.2资料统计、整理、归档管理质量标准

环卫设施维护作业资料管理规范,各项记录齐全详尽。

11.术语

11.1城市道路city roads

城市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11.2道路清扫road sweeping

对道路全面的清洁作业,包括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

11.3道路保洁road cleaning

对道路清洁的保持性作业。

11.4道路冲洗road washing

对道路采用一定水压的水流进行冲洗的清洁作业。

11.5道路洒水和喷雾road sprinkling

对道路采用洒水和喷雾方式防止扬尘的清洁作业。

11.6道路可见垃圾污渍密度road visible waste and dirt density

在道路上一定而积内可见垃圾和污渍的个(处)数。污渍一般包括油渍、痰渍和粪便渍等。

11.7道路清洁度road cleaning degree

以道路感观(定性)质量评价与定量质量评价综合反映道路的清洁程度,用百分制数值表示。

11.8道路环境突发事件road environmental accident

指突然发生,造成道路环境严重污染和通行严重障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等事件。

12、验收标准:符合长沙县2022-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监管考核办法》的考核标准要求。


长沙县环卫工人工作服设计规范 (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三、技术规格

1、整体要求:符合《长沙县2022-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监管考核办法》的考核标准要求。

2、服务要求:

2.1道路清扫保洁要求:

(1)清扫保洁(含人工和机械作业):即对区域内的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桥梁、地下通道、行道树树围石以及河道水源等)进行全天清扫保洁,每天必须3次以上普扫【冬季05:30-7:30(夏季5:00-7:00)、12:00-14:00(夏季另行安排)、18:00-20:00(不分季节)】,普扫必须及时、全面,不准丢段、丢堆,不准留有卫生死角、不准打浮扫把;普扫完后确保路面、车行道、人行通道、人行天桥等无散落垃圾(含树叶)和成堆垃圾,路面无积沙、积泥、积水;及时清除道路杂草。城区道路按等级,严格实行12小时、16小时保洁作业制度。

机械作业要求(实行夜间冲洗作业,晚上10: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进行):

①道路机扫:每天清扫1次;

②道路洒水:示范道路每天洒水5次,重点道路每天3次,其余道路每天2次;

③道路、非机动车道冲洗:示范道路每天冲洗1次,重点道路每2天冲洗1次,其余道路每3天冲洗1次;

④人行道冲洗:示范道路、重点道路每周冲洗2次,其余道路每7天冲洗1次;

(2)果皮桶保洁管理:每天对所有果皮桶进行清洗、清掏、擦拭及小型维修,保证果皮桶干净、整洁、无满溢、无缺损等,符合垃圾分类的要求。

(3)站厕管理保洁:对公厕进行全天保洁,要求公厕内外干净、整洁、无污迹、无臭、无蝇,设施完好,24小时开放等;对公共垃圾站进行全天保洁,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小型维修。

(4)立面保洁:包括道路及城区范围内围墙、公益广告牌、庭院灯、路名牌、旗杆、休息椅、配电箱、电线杆、路灯杆、岗亭、交通指示牌、电子眼、人行道防护柱、自行车行人指示牌、交通防护栏、交接箱、电话亭、公交站牌以及消防栓的清洁维护。

(5)交通隔离护栏:所有交通隔高护栏的清洗、清抹及维护,中央隔离护栏每天清洗1次,道路两侧人行道护栏每7天清洗1次,每3天进行1次人工抹洗。

(6)档案资料管理:各类管理台账专人管理。

(7)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冬季铲雪除冰等专项预案的落实。发生人力可控的自然灾害,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发生人力不可控的自然灾害,由采购人采用派单制。

(8)所有维护作业要符合垃圾分类的要求,配备垃圾分类设备。

(9)各类数字化案件的处理。

(10)协助和配合政府部门的其他城市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突工作。

3、秩序管理:防火防盗、保护公共设施车辆管理、大型活动的管理等。

4、档案资料管理:各类管理台账专人管理。

5、设施设备维护:包含绿地内的给水管、喷头的维修及维护,路沿石破损的修复,绿地内桌椅、健身设施的维修及维护。

6、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和夏季抗早专项预案。发生人力可控的自然灾害,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发生人力不可控的自然灾害,由采购人采用派单制。

7、道路用水和环卫用水费用在政府预算中已经扣除,由政府向自来水公司支付,与中标单位无关。

8、安全生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备专职安全员,有专项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制度,依法生产经营和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五到位”。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服务期限:黄兴会展经济区2022-2024黄金大道、机场大道等市政道路日常维护保洁服务外包,预算金额:合计*******.74 元,原计划服务期限为:2022年8月20日-2024年12月31日;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80元,服务期限为:2022年10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定为准)。具体服务期限的服务费用将根据考核结果按实结算,合同一签三年。在此服务期间,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三个月、或季度、或年度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由采购人监管领导小组对中标单位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服务期限内有连续六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采购需求。

六、验收标准

1、整体要求:符合《长沙县2022-2024年度城市维护物业外包监管考核办法》的考核标准要求。

2、长县城管委发〔2021〕2号:关于印发《长沙县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七、其他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日常维护 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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