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宏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村集体经济苗木花卉苗圃直服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关于海南宏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村集体经济苗木花卉苗圃直服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为保障海南宏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村集体经济苗木花卉苗圃直服工程项目农业设施的用地需求,拟长期使用林地建设管护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屯城镇屯新村委会安墩村白岭南侧。
二、拟占用林地面积
项目拟占用林地0.0151公顷(均为IV级保护林地)。
三、林地权属
林地使用权属屯昌县屯城镇屯新村民委员会。
四、林地用途
用于建设蓄水池和管护用房。
五、公示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7日止(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内若未收到有实质性的意见或建议,我局将按程序申报办理直服工程设施用林审核手续。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昌盛路北路257号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室。
附件:海南宏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村集体经济苗木花卉苗圃培育项目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设施勘测定界图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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