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通用机场新建锅炉房工程项目监理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通用机场新建锅炉房工程项目监理
本招标项目已由呼玛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通用机场新建锅炉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发改【2021】120 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呼玛县通用机场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通用机场新建锅炉房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为呼玛县通用机场航站区内,动力中心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
2.3建设规模:项目新建锅炉房为单层建筑,建筑面积258.7㎡,新建锅炉房内设置两台功率为500KW的蓄热式电锅炉,锅炉总装机容量为1000KW;
2.4监理服务期限:共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0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国家级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监理机构人员应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的要求。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19年8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19年8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2019年8月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并满足上诉相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9月02日10时00分至2022年09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2年9月23日09时30分。
7.3评审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7-*******
招标人:呼玛县通用机场建设指挥部
地址:呼玛县通用机场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451-********-846
电子邮件:yw10@zzgj.net.cn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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