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2015-2016年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15-2016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框架招标)
项目编号 ****-*******-JLYT-*******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15-2016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2 招标范围:2015年至2016年度的吉林油田公司油气田开发及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本项目为框架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拟选取3--4家单位中标;工作量分配原则:按照中标人排名先后顺序优先分配工作量。1、选取3家单位中标,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总价款40%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总价款35%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5%分配; 2、选取4家单位中标,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总价款40%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总价款30%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0%分配;第四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0%分配。 2.3 实施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油区; 2.4 框架招标执行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的评价时间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2.5 具体见招标编号为JLYT-ZBZX-2015-FW-013的招标文件。
2015年至2016年度的吉林油田公司油气田开发及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本项目为框架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拟选取3--4家单位中标;工作量分配原则:按照中标人排名先后顺序优先分配工作量。1、选取3家单位中标,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总价款40%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总价款35%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5%分配; 2、选取4家单位中标,原则上第一中标人按照总价款40%分配;第二中标人按照总价款30%分配;第三中标人按照总价款20%分配;第四中标人按照总价款10%分配。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具有采掘类评价范围; 3.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5 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及其它不良记录; 3.6 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2-04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2-10 16:00:00.0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项目以电子版形式发售招标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10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按如下购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步骤购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所需暗标密封条将以到货付款方式邮寄发送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邮寄方式及地址、联系方式等由潜在投标人填写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内。 4.2购买(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步骤: 4.2.1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企业网银、电汇、银行柜台形式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我中心不接受现金存款、ATM、个人网银、和POS机),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办理汇款时请务必在摘要或用途栏按招标公告备注上项目简称和潜在投标人的单位简称; 4.2.2提交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电子招标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等书面资料。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此登记表应电脑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往来单位编码申请表、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并扫描后发至公告中标书发售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内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2-26 09:0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 2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203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 5.4.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中石油系统内部企业和原吉林油田改制企业可以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须提供《中国石油内部企业证明》(附件4)。 5.4.2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15-2016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投标保证金”。 5.4.3 投标保证金须在每月26日前汇到指定账户,逾期责任自负。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5-02-26 09:00:00.0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203开标室
地址: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编: 138000
联系人: 徐女士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liang-shuang@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松原吉林油田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账号: 0809 1214 2900 0924 34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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