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滨江大道下穿沪昆铁路及长株潭城际铁路桥梁、熙春北路下穿沪昆铁路框架桥及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河西滨江大道下穿沪昆铁路及长株潭城际铁路桥梁、熙春北路下穿沪昆铁路框架桥及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JC2015-GC(XT)-005(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河西滨江大道下穿沪昆铁路及长株潭城际铁路桥梁、熙春北路下穿沪昆铁路框架桥及道路工程”属于“河西滨江风光带(窑湾至铁路桥段)项目”和“熙春北路建设项目”的其中一部分,已由潭发改投【2011】529、【2013】348号、【2012】3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城市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 目 名 称:湘潭市河西滨江大道下穿沪昆铁路及长株潭城际铁路桥梁、熙春北路下穿沪昆铁路框架桥及道路工程监理

2.2建 设 地 点: 1、河西滨江大道东起长株潭城际铁路西至河西三大桥。

2、熙春北路东起沪昆铁路西至三大桥北引线。

2.3招 标 人:湘潭城市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

2.4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属于“河西滨江风光带(窑湾至铁路桥段)项目”和“熙春北路建设项目”的其中一部分,工程总投资约10000万元。

2.6监理服务期:施工期600日历天(与土建同步),加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招标范围:湘潭市河西滨江大道下穿沪昆铁路和长株潭城际铁路桥梁工程及道路桩号:K4+300-K4+700道路和堤防。熙春北路下穿沪昆铁路框架桥及道路桩号:k0+000-K0+400的道路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安装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监理企业凭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方可参与项目投标。

3.2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满足本项目建设的相应资金;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 具有铁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监理资质,且符合国家铁路管理部门备案要求。

3.4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铁路工程专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专业为铁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其中一人必须是铁路工程专业); 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国家、省部级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注册专业为铁路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工程专业。拟任职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均应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5 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按照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集中提交工作的通知”(潭建招[2010]2号文)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必须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确认书》并经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已办理备案的不再办理。

3.6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5年2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前办理好本项目USB锁认证,投标方为有效。认证后,所认信息与内容拒绝修改。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全 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汇丰支行

帐 号:****************3280

5.2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备案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9日15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5年 2月 9日~2015年2月 13日 17时止在http://www.xtcin.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xtcin.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9日15时00分。

7.2 投标地点: 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原省建三公司院内)。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否则,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参加。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

电话:(073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城市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湖园路16号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书院路三建兴城大厦10楼

联 系 人:方靓

电 话:****-********

传 真:****-********

邮 箱:********30@qq.com">********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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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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