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2014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2014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常发改农[2014]418号、津发改招[2015]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津市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津市市2014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津市市保河堤镇、新洲镇

2.3  工程概况:包括水改旱400亩、养鱼灭螺306亩、家畜圈养800头、改扩建栏舍6400平方米,总投资约250万元。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特级资质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近三年以来有从事过农业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具体操作:进入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jsggzy.com)“精选择栏目”中的“缴纳保证金”项,选择招标项目信息→填写相关信息→保存→导出填写的相关信息。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4300 1592 0680 5250 024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1908 0773 2910 0016 945

开 户 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8602 0321 0000 0027 3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9430 0501 0002 9000 11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1)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津市2014血吸虫病治理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津市2014血吸虫病治理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须知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2月9日到2015年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派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电脑打印,手写无效)、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⑥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提供近期半年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⑦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一个及以上农业综合治理项目的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和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⑧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参与投标报名。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各项资料报名时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3日15时00分,地点为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津市市纪委和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津市市纪委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津市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津市市新国土资源局7楼

联 系 人:陈娇兰   

电    话:137*****838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7-8楼

联 系 人:章锦锋 陈秀丽

电    话:****-*******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

联 系 人:黄河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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