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沈阳市暨和平区“弘扬家教家风,树立家国情怀”图片展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六届沈阳市暨和平区“弘扬家教家风,树立家国情怀”图片展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第六届沈阳市暨和平区“弘扬家教家风,树立家国情怀”图片展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和平区委员会宣传部
行政区域和平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1日23: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送至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6-8号东森商务广场9#9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3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茂、郑一彤
项目联系电话024-********133*****467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和平区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6-8号东森商务广场9#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附件:
附件1文件终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第六届沈阳市暨和平区“弘扬家教家风,树立家国情怀”图片展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8-30 至 2022-09-05
撰写单位: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六届沈阳市暨和平区“弘扬家教家风,树立家国情怀”图片展)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六届沈阳市暨和平区“弘扬家教家风,树立家国情怀”图片展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第六届沈阳市暨和平区“弘扬家教家风,树立家国情怀”图片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内容包括原展厅拆除清运、展厅设计及相关资料搜集整理、展厅搭建、布展陈列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拆除原展厅并完成新展厅设计布展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0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送至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6-8号东森商务广场9#9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准备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文件和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和平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4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6-8号东森商务广场9#9楼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茂、郑一彤
电话: 024-********133*****46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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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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