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
行政区域东陵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07: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8月29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3日09:00
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预算金额¥8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智慧、黄波、姜廷、罗洲
项目联系电话024-********-201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安姆大厦C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01
附件:
附件1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022.8.22-发售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8-22 至 2022-08-29
撰写单位: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浑南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00,000.00
最高限价(%):50
采购需求:查看

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及各街道办事处、驻区各市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资局、信访局、更新局、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 合同期内固定收费为30万/年。(需要坐班律师)

1.每个包组所涉单位的法律事务服务工作由该包组中标律师事务所进行服务;

2.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司法局指定一家律师所统一代理;

3.按采购人要求,对部分重点项目及案件进行综合研判。

4.相同案件的集体诉讼案件由一家律所代理,且该批次集体诉讼案件总代理费最高支付额为20万元,超出部分费用采购人不予支付。

5.每个包组均涉及处理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引发的法律事务服务。

如遇项目变动,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中标单位不得以项目变动为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1. 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法律顾问服务:

2.1.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培训,包括对各类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2.1.2起草、审核、修订各类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修改审查等;

2.1.3对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做出法律风险评估等;

2.1.4保护浑南区相关合法权益,对有关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2.1.5为浑南区重大征收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

2.1.6特别要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由不多于6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1.7律师服务团队中只允许设置一名“项目负责律师”;1包、2包、3包4包、5包、6包需指派一名坐班律师。

2.1.8中标以后,“项目负责律师”所提供的代理案件和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1.9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得为与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利益冲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3.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

中标律师事务所将为浑南区相关部门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3.1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诉讼代理服务等;

3.2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服务等;

3.3以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等;

3.4专项法律服务:由浑南区需要专项法律服务的部门(甲方)与律师事务所(乙方)另行议定案件代理或者法律服务事项委托,双方签订《专项服务合同》。

三、考核与管理

中标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作为浑南区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资格,已签定合同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为委托人提供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纪律被判处刑罚、处分或剥夺法律职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职称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不按期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不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

3.泄露因担任浑南区及相关部门法律顾问而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4.从事与浑南区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害浑南区利益的;

5.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法律顾问考核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50
采购需求:查看

建设局、城建事务服务中心、政府办、财政局、财政事务中心、司法局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公安分局为主体但涉及到浑南区具体工作的法律服务。合同期内固定收费为20万/年。(需要坐班律师)

1.每个包组所涉单位的法律事务服务工作由该包组中标律师事务所进行服务;

2.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司法局指定一家律师所统一代理;

3.按采购人要求,对部分重点项目及案件进行综合研判。

4.相同案件的集体诉讼案件由一家律所代理,且该批次集体诉讼案件总代理费最高支付额为20万元,超出部分费用采购人不予支付。

5.每个包组均涉及处理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引发的法律事务服务。

如遇项目变动,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中标单位不得以项目变动为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1. 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法律顾问服务:

2.1.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培训,包括对各类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2.1.2起草、审核、修订各类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修改审查等;

2.1.3对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做出法律风险评估等;

2.1.4保护浑南区相关合法权益,对有关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2.1.5为浑南区重大征收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

2.1.6特别要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由不多于6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1.7律师服务团队中只允许设置一名“项目负责律师”;1包、2包、3包4包、5包、6包需指派一名坐班律师。

2.1.8中标以后,“项目负责律师”所提供的代理案件和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1.9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得为与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利益冲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3.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

中标律师事务所将为浑南区相关部门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3.1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诉讼代理服务等;

3.2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服务等;

3.3以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等;

3.4专项法律服务:由浑南区需要专项法律服务的部门(甲方)与律师事务所(乙方)另行议定案件代理或者法律服务事项委托,双方签订《专项服务合同》。

三、考核与管理

中标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作为浑南区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资格,已签定合同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为委托人提供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纪律被判处刑罚、处分或剥夺法律职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职称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不按期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不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

3.泄露因担任浑南区及相关部门法律顾问而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4.从事与浑南区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害浑南区利益的;

5.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法律顾问考核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50
采购需求:查看

房产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中心、交通局、交通执法中心、应急局、应急中心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合同期内固定收费为20万/年。(需要坐班律师)

1.每个包组所涉单位的法律事务服务工作由该包组中标律师事务所进行服务;

2.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司法局指定一家律师所统一代理;

3.按采购人要求,对部分重点项目及案件进行综合研判。

4.相同案件的集体诉讼案件由一家律所代理,且该批次集体诉讼案件总代理费最高支付额为20万元,超出部分费用采购人不予支付。

5.每个包组均涉及处理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引发的法律事务服务。

如遇项目变动,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中标单位不得以项目变动为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1. 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法律顾问服务:

2.1.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培训,包括对各类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2.1.2起草、审核、修订各类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修改审查等;

2.1.3对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做出法律风险评估等;

2.1.4保护浑南区相关合法权益,对有关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2.1.5为浑南区重大征收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

2.1.6特别要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由不多于6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1.7律师服务团队中只允许设置一名“项目负责律师”;1包、2包、3包4包、5包、6包需指派一名坐班律师。

2.1.8中标以后,“项目负责律师”所提供的代理案件和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1.9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得为与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利益冲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3.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

中标律师事务所将为浑南区相关部门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3.1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诉讼代理服务等;

3.2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服务等;

3.3以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等;

3.4专项法律服务:由浑南区需要专项法律服务的部门(甲方)与律师事务所(乙方)另行议定案件代理或者法律服务事项委托,双方签订《专项服务合同》。

三、考核与管理

中标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作为浑南区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资格,已签定合同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为委托人提供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纪律被判处刑罚、处分或剥夺法律职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职称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不按期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不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

3.泄露因担任浑南区及相关部门法律顾问而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4.从事与浑南区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害浑南区利益的;

5.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法律顾问考核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50
采购需求:查看

人社局、市场局、文广局、文体中心、卫健局、卫健中心、社会事务服务执法中心、人大、政协、残联、科协、红十字会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合同期内固定收费为20万/年。(需要坐班律师)

1.每个包组所涉单位的法律事务服务工作由该包组中标律师事务所进行服务;

2.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司法局指定一家律师所统一代理;

3.按采购人要求,对部分重点项目及案件进行综合研判。

4.相同案件的集体诉讼案件由一家律所代理,且该批次集体诉讼案件总代理费最高支付额为20万元,超出部分费用采购人不予支付。

5.每个包组均涉及处理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引发的法律事务服务。

如遇项目变动,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中标单位不得以项目变动为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1. 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法律顾问服务:

2.1.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培训,包括对各类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2.1.2起草、审核、修订各类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修改审查等;

2.1.3对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做出法律风险评估等;

2.1.4保护浑南区相关合法权益,对有关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2.1.5为浑南区重大征收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

2.1.6特别要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由不多于6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1.7律师服务团队中只允许设置一名“项目负责律师”;1包、2包、3包4包、5包、6包需指派一名坐班律师。

2.1.8中标以后,“项目负责律师”所提供的代理案件和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1.9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得为与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利益冲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3.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

中标律师事务所将为浑南区相关部门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3.1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诉讼代理服务等;

3.2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服务等;

3.3以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等;

3.4专项法律服务:由浑南区需要专项法律服务的部门(甲方)与律师事务所(乙方)另行议定案件代理或者法律服务事项委托,双方签订《专项服务合同》。

三、考核与管理

中标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作为浑南区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资格,已签定合同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为委托人提供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纪律被判处刑罚、处分或剥夺法律职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职称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不按期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不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

3.泄露因担任浑南区及相关部门法律顾问而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4.从事与浑南区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害浑南区利益的;

5.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法律顾问考核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50
采购需求:查看

营商局、教育局、教育招考办公室、教育研究中心、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事务信息服务中心、环卫绿化管护中心、供销社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合同期内固定收费为20万/年。(需要坐班律师)

1.每个包组所涉单位的法律事务服务工作由该包组中标律师事务所进行服务;

2.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司法局指定一家律师所统一代理;

3.按采购人要求,对部分重点项目及案件进行综合研判。

4.相同案件的集体诉讼案件由一家律所代理,且该批次集体诉讼案件总代理费最高支付额为20万元,超出部分费用采购人不予支付。

5.每个包组均涉及处理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引发的法律事务服务。

如遇项目变动,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中标单位不得以项目变动为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1. 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法律顾问服务:

2.1.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培训,包括对各类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2.1.2起草、审核、修订各类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修改审查等;

2.1.3对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做出法律风险评估等;

2.1.4保护浑南区相关合法权益,对有关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2.1.5为浑南区重大征收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

2.1.6特别要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由不多于6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1.7律师服务团队中只允许设置一名“项目负责律师”;1包、2包、3包4包、5包、6包需指派一名坐班律师。

2.1.8中标以后,“项目负责律师”所提供的代理案件和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1.9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得为与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利益冲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3.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

中标律师事务所将为浑南区相关部门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3.1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诉讼代理服务等;

3.2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服务等;

3.3以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等;

3.4专项法律服务:由浑南区需要专项法律服务的部门(甲方)与律师事务所(乙方)另行议定案件代理或者法律服务事项委托,双方签订《专项服务合同》。

三、考核与管理

中标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作为浑南区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资格,已签定合同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为委托人提供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纪律被判处刑罚、处分或剥夺法律职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职称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不按期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不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

3.泄露因担任浑南区及相关部门法律顾问而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4.从事与浑南区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害浑南区利益的;

5.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法律顾问考核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300,000.00
最高限价(%):50
采购需求:查看

工信局、工业信息服务中心、商务局、审计局、统计局、发改局、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及6个包组未含部门为主体的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服务;区法院、检察院为主体但涉及到浑南区具体工作的法律服务。合同期内固定收费为20万/年。(需要坐班律师)

1.每个包组所涉单位的法律事务服务工作由该包组中标律师事务所进行服务;

2.诉讼案件及非诉法律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由司法局指定一家律师所统一代理;

3.按采购人要求,对部分重点项目及案件进行综合研判。

4.相同案件的集体诉讼案件由一家律所代理,且该批次集体诉讼案件总代理费最高支付额为20万元,超出部分费用采购人不予支付。

5.每个包组均涉及处理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引发的法律事务服务。

如遇项目变动,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中标单位不得以项目变动为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1. 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法律顾问服务:

2.1.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培训,包括对各类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2.1.2起草、审核、修订各类法律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修改审查等;

2.1.3对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做出法律风险评估等;

2.1.4保护浑南区相关合法权益,对有关违法行为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2.1.5为浑南区重大征收项目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

2.1.6特别要求: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应由不多于6名执业律师组成律师服务团队。

2.1.7律师服务团队中只允许设置一名“项目负责律师”;1包、2包、3包4包、5包、6包需指派一名坐班律师。

2.1.8中标以后,“项目负责律师”所提供的代理案件和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比例不得低于30%。

2.1.9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得为与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利益冲突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3.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代理服务:

中标律师事务所将为浑南区相关部门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3.1民事、行政诉讼、执行案件诉讼代理服务等;

3.2民商事仲裁案件代理服务等;

3.3以浑南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等;

3.4专项法律服务:由浑南区需要专项法律服务的部门(甲方)与律师事务所(乙方)另行议定案件代理或者法律服务事项委托,双方签订《专项服务合同》。

三、考核与管理

中标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作为浑南区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资格,已签定合同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为委托人提供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纪律被判处刑罚、处分或剥夺法律职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职称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不按期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不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

3.泄露因担任浑南区及相关部门法律顾问而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4.从事与浑南区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害浑南区利益的;

5.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法律顾问考核的。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安姆大厦C座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室
联系方式: 024-********-201
邮箱地址: zkgslngs@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 1249 0595 4110 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费智慧、黄波、姜廷、罗洲
电话: 024-********-20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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