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招标公告

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招标公告


沈阳市新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新民市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

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公告
受新民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新民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新民市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新民市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
2. 招标项目编号:XM(Z)2015-0001
3. 招标采购内容:
(1)工程建设内容:猪粪堆放场建设、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污水池、排污管道、地面硬化等设施建设工程。
(2)工程概况:(1)猪粪堆放场: 300平方米堆粪场4个,200平方米堆粪场1个,共计1400平方米。(2)450立方米污水池4个。200立方米1个,共计2000立方米。(3)排污管道共计1300米。(4)地面硬化共计2800平方米(4米宽)。(5)固液分离机1台(6)猪舍改造共计4412平方米。具体内容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需求及图纸。
(3)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分五处
(1)新民市梁山镇大刘屯村
(2)新民市东蛇山子乡十里堡村
(3)新民市大柳屯镇候油坊村
    (4)新民市高台子乡腰高村
(5)新民市大红旗镇马长岗村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计划工期:120天(日历日),即2015年08月05日之前该项目应全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承揽相应规模工程的能力,且有自己独立的施工队伍和较强的技术力量;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三、本项目要求全额垫付工程款;承包期内一切风险均由中标的施工方承担。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投标报名时间
1、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法人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副本原件的复印件两份,至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02月09日---2015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除外)。
六、领取招标文件说明
(1)领取时间:2015年02月09日--2015年02月13日(双休日除外)。
(2)领取方式:免费,自带存储盘领取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
(3)领取地点: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新民市市府路18号)。
(4)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本公司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和图纸押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
3、中标服务费:无。
4、图纸押金:300元。
八、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1、时间: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5年03月9日9:3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洽谈室
九、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新民市市府路18号
邮政编码:110300
招标单位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传真):024-********/88


新民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二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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