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产后康复仪等小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延安市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产后康复仪等小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延安市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产后康复仪等小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2 08: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产后康复仪等小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使用CA锁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FY-2022-49

项目名称: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及产后康复仪等小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1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合同包2(延安市人民医院产后康复仪等小型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1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9,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医疗设备

产后康复仪等小型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19,000.00

419,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包2(延安市人民医院产后康复仪等小型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人民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采购产品列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9)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0)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同包2(延安市人民医院产后康复仪等小型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采购产品列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9)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0)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2日至2022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使用CA锁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3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3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媒介上发布;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延安市七里铺

联系方式: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新新花园小区1号楼2单元1202室

联系方式:0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成

电话:151*****500

标签: 产后康复仪 体外冲击波 碎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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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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