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镇污水处理厂招标公告
三防镇污水处理厂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水县三防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柳发改规划【2014】4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融水县三防镇贝江下游南侧,贝江与支流汇合处西侧地块
建设规模:本工程按日处理500m3/d规模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消毒及计量槽、污泥浓缩池、沉淀池各一座;采用A/O+生物填料工艺;污水管网敷设总长度7462米;配电建设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及附属设施。
计划投资:约700.92万元
要求工期:6个月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备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在融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方式及须提供资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拟负责本工程项目经理本人凭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拟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市政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缴纳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凭证、区外施工企业按自治区建设厅的有关规定办理。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还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核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至融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50元(不含图纸、资料费用),售后不退。不购买者其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地点为:融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工
电话:****-*******
地址:融水县融水镇寿星北路72号
代理招标单位: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
地址: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2单元616号
备案部门: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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