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1年度为民服务项目工程
(招标编号:C1ZB202209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1年度为民服务项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14.356039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中正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己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1年度为民服务顶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1年度为民服务项目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及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2日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财江项目管埋有限公司会议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财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连云港财汇顶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慎中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决
定就其所需的221年度为民服务项目工程实施竞争性碳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态
加碳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日编号:CH7202209003
项日名称:2021年度为民服务项日工程
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
预算金额:143560.39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板浦镇中正社区境内,为板浦镇中正社K2021年度为民服务项目施
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合同暖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3)工程顺量目标:合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中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致府采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微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
徽钠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
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徽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社保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
缴的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酸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果购网
(,cCm.8O,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致府采购严重造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mw.creditchina..gv.cn、中国政府采购网(,ceg.o.cm)
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在询结果页面打印密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小、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
中作出书面承诺(见采购文件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
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三)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
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随工能力(在
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師及
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片且根据苏建规字【2017】
号文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问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判或交纳社会保险:
(2)拟派总承但项口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明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明已
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日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于续,域项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日、同一项日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日以网
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
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日负责人无行贿兜罪行为记最或者有行附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授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日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拉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挖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们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修
(8)授标人近3年内有行斯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南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苏清办【2014万
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月
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
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
苏清办【2020】2号、连消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
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
的,投标时将拒绝。
(2)外省建筑施工全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
美
【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0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
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
见招标文件附件).本工程招标工作换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
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顺动态监管不合格企
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无行随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
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贴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碰商供应商的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芳
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微纳时间为:2022年01月至202年06
月,社会保险缴的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正明电子专用
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卓的,均不予以认可)。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
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本工程执行苏建建
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
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各案时,项目
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各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处需在金业已注册(成备案】
的人员库中勾选后白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深交
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倍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成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总中我明的
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撒销或更正信息中较明的发布时何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
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们追究责任。
手
(7)授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
保证金不子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法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
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
的
挂常”等条款精神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09月02日09时00分至2022年09月09日17时00分(节
假日不接受报名)代理机构工作时问: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
至海州区德惠大度C座320室获取磺商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通。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在,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在
条件的规定。能够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
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激纳证明(202201
2022.06)、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B类证)入、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法【、投标报名时须交验上述所需的资料原件备查,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授权委托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
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得更换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腹止时间、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4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碰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删木3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子受理
七、评标办法:本次碳商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碳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中正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书记
联系电话:1990154790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中正社区居民委员会
2、招标代理公可:连云港财汇项日管理有限公可
联系人:股工
联系电话:1891216795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C座320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中正社区居民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中正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中正社区
联系人:李书记
电话:199015179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财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凌州东路德惠商务大厦C座320室
联系人:殷工
电话:1891216795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0609n5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