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临空经济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临空经济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临空经济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60,000.00
最高限价(元):1,560,000
001包组服务内容
1、项目总体统筹
001包组中标单位需整体把握项目技术路线和研究进度,统筹各阶段规划工作,整合两个包组的成果,保障最终提交成果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2、交通现状及需求分析
梳理和解读既有规划,开展必要的交通调查,评估临空经济区区域交通发展基础,识别典型矛盾,分析问题症结,研判临空经济区交通发展趋势、面临的要求和挑战,就对外交通、货运交通、多式联运等重点开展交通需求分析。
3、临空经济区交通发展战略
开展国内外航空枢纽及临空经济区发展案例研究;明确临空经济区综合交通枢纽的定位和内涵,确定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战略,明确发展路径,从提升空港枢纽竞争力,促进枢纽与产业协调发展,提高物流体系运行效率等方面提出临空经济区交通发展策略。
4、区域交通网络规划
明确桃仙机场规划布局,提出分期建设重点。明确临空经济区与区域干线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的衔接组织关系,优化落实新增铁路、公路设施的选线选址,提出既有对外交通设施的优化、提升、改造要求。
5、综合客运枢纽规划
统筹航空、铁路、公路、城市公交等多种公共客运方式,明确综合客运枢纽体系的构成、层级、布局、选址、规模以及建设指引,优化面向区域、面向城市的客运枢纽集疏运交通组织,完善集疏运通道布局。
6、综合货运枢纽规划
统筹航空、铁路、公路等多种货运方式,整合机场货站、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产业园区物流中心等货运基础设施,形成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临空经济区综合货运枢纽体系,明确各货运枢纽的功能、布局、规模及配套设施要求,明确多式联运设施布局要求,优化货运交通组织,做好货运交通与城市交通的协调。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40,000.00
最高限价(元):1,040,000
002包组服务内容
1、交通现状及需求分析
梳理和解读既有规划,开展必要的交通调查,评估临空经济区城市交通发展基础,识别典型矛盾,分析问题症结。就机场、沈阳南站等综合交通枢纽集散交通、临空经济区居民出行等重点开展需求分析。
2、临空经济区城市交通发展战略
开展国内外临空经济区及交通系统发展案例研究和借鉴;制定临空经济区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与目标,明确发展路径,提出引导绿色出行的城市交通策略。
3、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
基于沈阳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的规划,立足临空经济区功能分区,研究临空经济区城市交通组织模式,明确与沈阳市其他功能版块、临空经济区内部各功能分区之间的机动车和客运交通廊道,提出骨干道路、轨道交通、公交枢纽等设施布局和衔接方案。基于临空经济区用地布局,深化细化临空区内部道路系统、公交场站、慢行系统、停车设施等规划布局,明确用地规模和场地控制要求。
4、近期建设规划
依据临空经济区分阶段建设规划,结合重大开发项目的落地、工业园区改造升级,制定近期交通发展规划。提出近期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方案,明确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保障交通与城市开发的时序同步。遵循有利于促进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原则,提出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002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甲级;002包: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甲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7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8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新硕街1-1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关于具体的备份投标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A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
邮箱地址: cxxmgs@126.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