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2-2023年度系统运行维护及数据中心维护项目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2-2023年度系统运行维护及数据中心维护项目采购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2-******-D03-D03-4912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2-2023年度系统运行维护及数据中心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9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P******202200017X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2-2023年度系统运行维护及数据中心维护项目
3.预算金额:*******.00 元
4.最高限价(如有):*******.00 元
5.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2-2023年度系统运行维护及数据中心维护项目:服务内容:中标供应商能够胜任矿产品行业税源管理平台运维工作,为采购人提供系统运维、系统升级改造服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证矿产品行业税源管理平台和(市局数据中心)数据库集群(Oracle RAC)、存储系统运维及“音视频资料等数据系统”等以下服务功能正常运行,并对因业务需要提出的新需求功能做出响应(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环境搭建。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行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9.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2年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订〈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服务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收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服务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列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得删减财库〔2020〕46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及《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2022〕19 号);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得视为中小微企业:⑴中小企业声明函(附4);
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4.供应商承诺对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国产密码;
5.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日17:30时至2022年9月9日17:30时(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获取。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事项。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9 月23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 月23 日10点00分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2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本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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