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乐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乐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乐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已批准建设,并办理相关招标备案手续,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乐桥经济联合社

工程名称: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乐桥村人居环境整治及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地点: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乐桥村大亭公厅前

工程预算审核价:******.92元

招标内容和范围:依据设计施工图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质量保证金:*****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说明

1、具有潮州市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顺

序装订成册,共3套: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提供人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的资料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参加开标会。

2.投标人将投标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3家的,将重新组织招标。

五、评标

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具体方法如下:

(一)经济标报价不得高于工程预算审核价;

(二)经济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预算审核价的90%;

符合以上要求视为有效投标报价;

(三)对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经济评审:

1、计算各位评委在有效范围内所给出的经济标报价的平均值(简称A值);

2、计算各投标人在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简称B值);

3、计算A值与B值的平均值(简称C值),C值即为中间价;

4、在有效范围内,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接近中间价的接近程度,确定中标候选人,最接近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名;

5、当出现2投标人报价接近中间价的程度相同,低报价者排名靠前;

6、出现2个或2个以上投标人所投报价相同,并且接近中间价的程度也相同时,以抽签形式确定排名。

六、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6万元整,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以汇款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到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乐桥经济联合社账户(账户信息请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人收到投标保证金后出具收据;

2、在工程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日内,未中标企业持收据到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乐桥经济联合社办理退还手续;

3、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乐桥经济联合社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9:30

投标地点: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四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报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四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乐桥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59*****553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2年9月2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 标 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

招标人

我单位申请参加 项目的投标,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我单位承诺:

1.本项目投标报名表填写内容已认真逐项核对,所填写内容均属实,若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

2.若能通过资格预审,一定按时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同意接受招标人的处理。

3.不以他人名称投标,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中标资格,并接受招标人的处罚。

4.本项目来往款项均由我单位基本账户进出,若有违反,招标人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函

招标人

我方已仔细审查、核实和校对了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及预算书全部内容:我单位承诺愿意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工期日历天,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若我方中标

我方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2.我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工程安全顺利。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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