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法院共享法庭智慧舱招标公告

龙港法院共享法庭智慧舱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关于龙港法院共享法庭智慧舱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9/2访问次数:

项目概况

龙港法院共享法庭智慧舱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JC*******

项目名称:龙港法院共享法庭智慧舱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共享法庭智慧舱
数量:2
预算金额(元):******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文件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获取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zfcg.czt.zj.gov.cn/bs_other/2018-03-30/*****.html)。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2)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4)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人民法院

地 址:龙港市海港路1180号

传真:0577-********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龙港政务服务中心

传真:0577-********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裕显(181*****626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陈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督查科

地 址:龙港市龙港大道与西五街交叉路口

传真:057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共享法庭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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