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贵阳院金沙县油沙河水库帷幕补强灌浆施工工程水泥采购项目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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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编 号 :油 沙 河 水 库 帷 幕 补 强 灌 浆 施 工 工 程 水 泥 采 购询 价 文 件
中 国 贵 阳
二 二 二 年 八 月目 录第 一 卷 ...............................................................................................................................................第 一 章 询 价 邀 请 书 .....................................................................................................................
1 .询 价 条 件 ................................................................................................................................2 .项 目 概 况 与 询 价 范 围 ............................................................................................................3 .复 询 人 资 格 要 求 ....................................................................................................................4 .询 价 文 件 的 获 取 ....................................................................................................................5 .复 询 文 件 的 递 交 ....................................................................................................................6 .询 价 邀 请 书 的 媒 介 ................................................................................................................7 .联 系 方 式 ................................................................................................................................第 二 章 复 询 人 须 知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 .总 则 ........................................................................................................................................
2 .询 价 文 件 ................................................................................................................................3 .复 询 文 件 ................................................................................................................................4 .复 询 ........................................................................................................................................5 .开 标 ........................................................................................................................................6 .评 标 ........................................................................................................................................7 .合 同 授 予 ................................................................................................................................8 .纪 律 和 监 督 ............................................................................................................................9 . 是 否 采 用 电 子 询 价 复 询 ......................................................................................................1 0 .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第 三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 .一 般 约 定 ....................................................................................................................................1 .1 词 语 定 义 .............................................................................................................................1 .2 语 言 文 字 .............................................................................................................................1 .3 合 同 文 件 的 优 先 顺 序 .........................................................................................................1 .4 合 同 的 生 效 及 变 更 .............................................................................................................1 .5 联 络 .....................................................................................................................................1 .6 联 合 体 .................................................................................................................................1 .7 转 让 .....................................................................................................................................1 .8 知 识 产 权 .............................................................................................................................
1 .9 保 密 .....................................................................................................................................2 .合 同 范 围 ....................................................................................................................................3 .合 同 价 格 与 支 付 ........................................................................................................................3 .1 合 同 价 格 .............................................................................................................................3 .2 合 同 价 款 的 支 付 .................................................................................................................3 .3 买 方 扣 款 的 权 利 .................................................................................................................4 .包 装 标 记 运 输 和 交 付 ........................................................................................................4 .1 包 装 .....................................................................................................................................4 .2 标 记 .....................................................................................................................................4 .3 运 输 .....................................................................................................................................
4 .4 交 付 .....................................................................................................................................5 .检 验 和 验 收 ................................................................................................................................6 .相 关 服 务 ....................................................................................................................................7 .质 量 保 证 期 及 其 服 务 ................................................................................................................8 .保 证 ............................................................................................................................................9 .违 约 责 任 ....................................................................................................................................1 0 .合 同 的 解 除 ..............................................................................................................................1 1 .争 议 的 解 决 ..............................................................................................................................第 二 节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1 .一 般 约 定 ....................................................................................................................................
1 .3 合 同 文 件 的 优 先 顺 序 .........................................................................................................1 .5 联 络 .....................................................................................................................................3 .合 同 价 格 与 支 付 ........................................................................................................................4 .包 装 运 输 和 交 付 ....................................................................................................................
4 .1 包 装 .....................................................................................................................................4.3运 输 ....................................................................................................................................4 .4 交 付 .....................................................................................................................................5 .检 验 和 验 收 ................................................................................................................................6 .相 关 服 务 ....................................................................................................................................9 .违 约 责 任 ....................................................................................................................................1 1 .争 议 的 解 决 ..............................................................................................................................1 2 .其 它 约 定 ..................................................................................................................................1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2 发 包 人 的 义 务 .............................................................................................................................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 件 一 : 合 同 协 议 书 ...................................................................................................................第 二 卷 ...............................................................................................................................................第 四 章 供 货 要 求 .........................................................................................................................1 包 装 ........................................................................................................................................2运 输 ........................................................................................................................................3 交 付 ........................................................................................................................................4.检 验 和 验 收 ...............................................................................................................................第 三 卷 ...............................................................................................................................................第 五 章 复 询 文 件 格 式 .................................................................................................................
1 询 比 价 报 价 函 .......................................................................................................................2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3 报 价 表 ...................................................................................................................................4 装 运 方 案 ...............................................................................................................................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 一 基 本 情 况 表 ...................................................................................................................6 类 似 业 绩 资 料 .......................................................................................................................7 复 询 人 廉 政 承 诺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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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卷第 一 章 询 价 邀 请 书 被 邀 请 单 位 名 称 :1.询 价 条 件本 招 标 项 目 金 沙 县 油 沙 河 水 库 帷 幕 补 强 灌 浆 施 工 工 程 水 泥 采 购 , 项 目 业 主 为 金 沙 县 油 沙 河
水 库 管 理 局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有 资 金 和 自 筹 资 金 , 项 目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 标 人 中 国 水 电 顾 问集 团 贵 阳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岩 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方 式 为 邀 请 询 比 价 , 现 邀 请 你 单 位 参 加 本 项 目报 价 。2.项 目 概 况 与 询 价 范 围1.项 目 概 况 :金 沙 县 油 沙 河 水 库 帷 幕 灌 浆 工 程 由 我 公 司 承 建 , 从 2016年 10月 23日 开 始 施 工 , 至 2018年 1月 22日 竣 工 。 期 间 , 因 其 他 原 因 未 能 及 时 进 行 验 收 等 工 作 , 直 至 2021年 3 月 22 日 才 开 始 下 闸 蓄水 。 蓄 水 后 发 现 导 流 洞 渗 水 。
经 与 业 主 总 承 包 设 计 和 监 理 单 位 协 商 确 定 , 由 我 公 司 对 导 流 洞 渗 水 部 位 进 行 封 堵 灌 浆 对左 右 岸 平 洞 近 坝 段 等 部 位 进 行 帷 幕 补 强 灌 浆 。2.询 价 范 围 :采 购 标 的 及 采 购 数 量 : 普 通 PO42.5硅 酸 盐 水 泥 , 详 见 下 表 :序 号 水 泥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备 注1 普 通 硅 酸 盐 水 泥 袋 装 PO42.5 t 700
备 注 : 上 述 各 规 格 水 泥 需 求 为 估 计 数 量 , 各 规 格 水 泥 最 终 结 算 数 量 按 照 买 方 要 求 实 际 到 场 合 格品 数 量 计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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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要 求 : 水 泥 质 量 应 满 足 通 用 硅 酸 盐 水 泥 GB175-2007 规 范 要 求 水 泥 各 龄 期 强 度 安 定 性 物 理 性 能 及 化 学 成 分 等 应 达 到 GB175-2007 规 范 要 求 的 指 标 并 应 有 出 厂 检 验 报 告 和产 品 合 格 证 。3.交 货 地 点 及 交 货 期 :交 货 地 点 : 金 沙 县 油 沙 河 水 库 帷 幕 灌 浆 工 地 施 工 现 场 进 入 现 场 后 由 招 标 方 项 目 负 责 人 指 定 卸货 地 点 。交 货 期 : 收 到 甲 方 供 货 通 知 后 3天 内 。交 货 时 段 : 工 期 开 始 到 完 工 。3.复 询 人 资 格 要 求
1.投 标 人 应 是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合 法 注 册 的 独 立 企 业 法 人 ,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能 力 ,具 有 独 立 订 立 合 同 的 权 利 。2.投 标 单 位 正 在 履 行 的 项 目 和 准 备 承 诺 的 项 目 , 不 应 影 响 本 合 同 项 目 的 按 时 完 成 和 交 货 。3.应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 具 有 良 好 信 誉 ,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的 能 力 和 良 好 履 行 合 同 的 记 录 。无 合 同 纠 纷 诉 讼 记 录 , 所 供 货 设 备 未 发 生 重 大 及 以 上 质 量 安 全 责 任 事 故 。4.未 有 国 家 行 业 电 建 集 团 公 司 和 贵 阳 院 的 不 良 记 录 。5.不 得 使 用 通 过 受 让 或 者 租 借 等 方 式 获 取 资 格 资 质 证 书 等 以 他 人 名 义 投 标 。
6.投 标 人 不 存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禁止 投 标 的 情 形 。4.询 价 文 件 的 获 取受 邀 请 的 响 应 人 收 到 本 邀 请 书 后 , 请 于 2022 年 9 月 1 日 至 2022 年 9 月 4 日 , 每 日 上 午9时 至 12时 , 下 午 14时 至 17时 北 京 时 间 ,到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白 云 大 道 353号 中 国 水 电 顾 问 集 团贵 阳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岩 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5 楼 505 室 持 购 买 询 价 文 件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领 取 。5.复 询 文 件 的 递 交
1.复 询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复 询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为 2022 年 9 月 5 日 17时 00分 , 复 询文 件 递 交 至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白 云 大 道 353 号 中 国 水 电 顾 问 集 团 贵 阳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岩 土 工 程 有 限 公司 5楼 5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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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逾 期 递 交 复 询 文 件 , 询 价 人 不 予 受 理 。6.询 价 邀 请 书 的 媒 介询 价 邀 请 书 在 中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白 云 大 道 353号 中 国 水 电 顾 问 集 团 贵 阳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岩 土 工程 有 限 公 司 5 楼 505 室 领 取 。7.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中 国 水 电 顾 问 集 团 贵 阳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岩 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白 云 大 道 353号
邮 编 : 550081联 系 人 : 任 先 生电 话 : 13984199849电 子 邮 箱 : 790203873qq.com网 址 : http://www.ghidri.com.cn 开 户 名 : 中 国 水 电 顾 问 集 团 贵 阳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岩 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
开 户 银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贵 阳 青 云 支 行 账 号 : 23-128001040001161。监 督 机 构 :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贵 阳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与 风 险 管 理 部 电 话 : 0851-85388748邮 编 : 550081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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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复 询 人 须 知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询 价 人 详 见 询 价 邀 请 书1.1.3 询 价 代 理 机 构 /1.1.4 询 价 项 目 名 称 详 见 询 价 邀 请 书1.1.5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详 见 询 价 邀 请 书1.2.1 资 金 来 源 及 比 例 详 见 询 价 邀 请 书
1.2.2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详 见 询 价 邀 请 书1.3.1 询 价 范 围 详 见 询 价 邀 请 书1.3.2 交 货 期 详 见 询 价 邀 请 书1.3.3 交 货 地 点 详 见 询 价 邀 请 书1.3.4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详 见 第 五 章 技 术 要 求 及 供 货 范 围1.4.1 复 询 人 资 质 条 件 能 力 信 誉 详 见 第 一 章 3.复 询 人 资 格 要 求1.4.2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复 询 不 接 受1.4.3 复 询 人 不 得 存 在 的 其 他 情 形 /1.9.1 复 询 预 备 会 不 召 开
1.9.2 复 询 人 在 复 询 预 备 会 前 提 出 问 题 时 间 : /形 式 : /1.9.3 询 价 文 件 澄 清 发 出 的 形 式 通 过 邮 局 邮 寄 发 出 。1.10.1 分 包 不 允 许1.11.1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1.11.3 其 他 可 以 被 接 受 的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1.11.4 偏 差 不 允 许2.1 构 成 询 价 文 件 的 其 他 资 料 /
2.2.1 复 询 人 要 求 澄 清 询 价 文 件 时 间 : 复 询 截 止 时 间 前 5天 。形 式 : 详 见 本 表 1.9.32.2.2 询 价 文 件 澄 清 发 出 的 形 式 详 见 本 表 1.9.32.2.3 复 询 人 确 认 收 到 询 价 文 件 澄 清 时 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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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式 : /2.3.1 询 价 文 件 修 改 发 出 的 形 式 通 过 邮 局 邮 寄 发 出 。2.3.2 复 询 人 确 认 收 到 询 价 文 件 修 改 时 间 : /形 式 : /3.1.1 构 成 复 询 文 件 的 其 他 资 料 /3.2.1 增 值 税 税 金 的 计 算 方 法 按 国 家 最 新 税 收 政 策 执 行 。 合 同 期 内 如 遇税 率 调 整 , 本 合 同 的 总 价 随 新 的 国 家 税 率变 动 , 不 含 税 的 合 同 总 价 不 变 , 国 家 政 策
变 动 之 前 工 程 已 结 算 部 分 按 照 原 税 率 执行 , 变 动 之 后 未 结 算 部 分 按 新 税 率 执 行 。3.2.4 最 高 复 询 限 价 无3.2.5 复 询 报 价 的 其 他 要 求 须 严 格 按 询 价 文 件 要 求 及 格 式 报 价 。3.3.1 复 询 有 效 期 90天
3.4.1 复 询 保 证 金 1 金 额 : 人 民 币 / 万 元 整 。 2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形 式 : 银 行 保 函 银行 转 账 ,不 接 受 支 票 及 汇 票 。 采 用 保 证 金形 式 的 在 退 还 时 不 计 利 息 。 用 银 行 转 账 提 交 的 ,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前 提 交 到 以 下 账 户 :收 款 人 : 中 国 水 电 顾 问 集 团 贵 阳 勘 测 设 计研 究 院 岩 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账 号 : 23-128001040001161开 户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贵 阳 青 云 支 行 用 银 行 保 函 提 交 的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采 用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或 招 标 人 接受 的 其 他 格 式 b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的 银 行 出 具 3.4.4 其 他 可 以 不 予 退 还 复 询 保 证 金 的 情 形 违 反 招 标 投 标 法 规 定 的 不 予 退 还 投 标 保 证金 情 形 。3.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的 特 殊 要 求
无3.5.2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的 年 份 要 求 / 年 至 / 年3.5.3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的 时 间 要 求 / 年 / 月 / 日 至 / 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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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近 年 发 生 的 诉 讼 及 仲 裁 情 况 的 时 间 要求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3.6.1 是 否 允 许 递 交 备 选 复 询 方 案 不 允 许3.7.3 2 复 询 文 件 副 本 份 数 及 其 他 要 求 电 子 档 一 份3.7.3 3 复 询 文 件 是 否 需 分 册 装 订 不 需 要3.7.3 B 复 询 文 件 所 附 证 书 证 件 要 求 /4.1.1 复 询 文 件 加 密 要 求 无3.7.3 复 询 文 件 签 字 或 盖 章 要 求 复 询 文 件 封 面 盖 单 位 章 , 复 询 文 件 内 容 按询 价 文 件 中 复 询 文 件 格 式 要 求 签 字 并 盖 单
位 章 。4.1.2 封 套 上 应 载 明 的 信 息 无4.2.1 复 询 截 止 时 间 详 见 询 价 邀 请 书4.2.2 递 交 复 询 文 件 地 点 详 见 询 价 邀 请 书4.2.3 复 询 文 件 是 否 退 还 否5.1 开 标 时 间 开 标 时 间 : 同 复 询 截 止 时 间5.2 4 开 标 程 序 无6.1.1 询 价 小 组 的 组 建 询 价 小 组 构 成 : 5 人
其 中 询 价 人 代 表 : 人 专 家 5 人 6.3.2 询 价 小 组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人 数 37.1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媒 介 及 期 限 公 示 媒 介 : 同 中 标 公 告公 示 期 限 : 不 少 于 3 日7.4 是 否 授 权 询 价 小 组 确 定 中 标 人 是 否7.6.1 履 约 保 证 金 是 否 要 求 中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 要 求 ,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形 式 : 履 约 保 函 或保 证 金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金 额 : 履 约 保 证 金 在 第 一 次进 度 款 结 算 里 扣 除 合 同 总 价 10%。9 是 否 采 用 电 子 询 价 复 询 否 是 , 具 体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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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招 标 文 件 中 如 有 提 及 的 厂 家 和 品 牌 均 不是 指 特 定 的 厂 家 和 品 牌 , 投 标 人 拟 报 产 品应 为 同 档 次 或 高 于 其 性 能 的 产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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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则1.1 询 价 项 目 概 况1.1.1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等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的 规 定 , 本 询 价 项 目 已 具 备 询 价 条 件 , 现 对 设 备 采 购 进 行 询 价 。1.1.2询 价 人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3询 价 代 理 机 构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1.1.4询 价 项 目 名 称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5工 程 项 目 名 称 : 即 询 价 项 目 所 属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2 询 价 项 目 的 资 金 来 源 和 落 实 情 况1.2.1资 金 来 源 及 比 例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2.2资 金 落 实 情 况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 询 价 范 围 交 货 期 交 货 地 点 和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1.3.1 询 价 范 围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2 交 货 期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3 交 货 地 点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4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4 复 询 人 资 格 要 求1.4.1 复 询 人 应 具 备 承 担 本 询 价 项 目 资 质 条 件 能 力 和 信 誉 :
1 资 质 要 求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2 财 务 要 求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3 业 绩 要 求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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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信 誉 要 求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5 其 他 要 求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复 询 人 为 代 理 经 销 商 的 , 对 复 询 人 的 资 质 要 求 包含 对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 对 复 询 人 的 业 绩 要 求 包 含 对 复 询 设 备 的 业 绩 要 求 。 需 要 提 交 的 相 关证 明 材 料 见 本 章 第 3.5 款 的 规 定 。1.4.2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接 受 联 合 体 复 询 的 , 联 合 体 除 应 符 合 本 章 第 1.4.1 项 和 复 询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的 要 求 外 , 还 应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 1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按 询 价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明 确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和 各 方权 利 义 务 , 并 承 诺 就 中 标 项 目 向 询 价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2 由 同 一 专 业 的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 按 照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单 位 确 定 资 质 等 级 3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或 参 加 其 他 联 合 体 在 本 询 价 项 目 中 复 询 , 否 则 各相 关 复 询 均 无 效 。1.4.3 复 询 人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与 询 价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且 可 能 影 响 询 价 公 正 性 2 与 本 询 价 项 目 的 其 他 复 询 人 为 同 一 个 单 位 负 责 人 3 与 本 询 价 项 目 的 其 他 复 询 人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4 与 本 询 价 项 目 其 他 复 询 人 代 理 同 一 个 制 造 商 同 一 品 牌 同 一 型 号 的 设 备 复 询 5 为 本 询 价 项 目 提 供 过 设 计 编 制 技 术 规 范 和 其 他 文 件 的 咨 询 服 务 6 为 本 工 程 项 目 的 相 关 监 理 人 , 或 者 与 本 工 程 项 目 的 相 关 监 理 人 存 在 隶 属 关 系 或 者 其他 利 害 关 系 7 为 本 询 价 项 目 的 代 建 人 8 为 本 询 价 项 目 的 询 价 代 理 机 构 9 与 本 询 价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询 价 代 理 机 构 同 为 一 个 法 定 代 表 人
10 与 本 询 价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询 价 代 理 机 构 存 在 控 股 或 参 股 关 系 11 被 依 法 暂 停 或 者 取 消 复 询 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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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被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许 可 证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执 照 13 进 入 清 算 程 序 , 或 被 宣 告 破 产 , 或 其 他 丧 失 履 约 能 力 的 情 形 14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发 生 重 大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以 相 关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或 司 法机 关 出 具 的 有 关 法 律 文 书 为 准 15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16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 级 信 用 信 息 共 享平 台 中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17 在 近 三 年 内 复 询 人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拟 委 任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有 行 贿 犯 罪 行 为 的 18 法 律 法 规 或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1.5 费 用 承 担复 询 人 准 备 和 参 加 复 询 活 动 发 生 的 费 用 自 理 。1.6 保 密参 与 询 价 复 询 活 动 的 各 方 应 对 询 价 文 件 和 复 询 文 件 中 的 商 业 和 技 术 等 秘 密 保 密 , 否 则 应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1.7 语 言 文 字询 价 复 询 文 件 使 用 的 语 言 文 字 为 中 文 。 专 用 术 语 使 用 外 文 的 , 应 附 有 中 文 注 释 。1.8 计 量 单 位所 有 计 量 均 采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1.9 复 询 预 备 会 无
1.10 分 包1.10.1 复 询 人 拟 在 中 标 后 将 中 标 项 目 的 非 主 体 设 备 进 行 分 包 的 , 应 符 合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规 定 的 分 包 内 容 分 包 金 额 和 资 质 要 求 等 限 制 性 条 件 , 除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非 主 体 设 备外 , 其 他 工 作 不 得 分 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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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中 标 人 不 得 向 他 人 转 让 中 标 项 目 , 接 受 分 包 的 人 不 得 再 次 分 包 。 中 标 人 应 当 就 分 包项 目 向 询 价 人 负 责 , 接 受 分 包 的 人 就 分 包 项 目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1.11 响 应 和 偏 差1.11.1 复 询 文 件 应 当 对 询 价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作 出 满 足 性 或 更 有 利 于 询 价 人 的 响应 , 否 则 , 复 询 人 的 复 询 将 被 否 决 。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1.2 复 询 人 应 根 据 询 价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供 复 询 设 备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的 详 细 描 述 技 术 支 持 资料 及 技 术 服 务 和 质 保 期 服 务 计 划 等 内 容 以 对 询 价 文 件 作 出 响 应 。
1.11.3 复 询 文 件 中 应 针 对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中 列 明 的 技 术 要 求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 技 术 支持 资 料 以 制 造 商 公 开 发 布 的 印 刷 资 料 , 或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或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允 许 的其 他 形 式 为 准 , 不 符 合 前 述 要 求 的 , 视 为 无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 其 复 询 将 被 否 决 。1.11.4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了 可 以 偏 差 的 范 围 和 最 高 偏 差 项 数 的 , 偏 差 应 当 符 合 复 询 人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偏 差 范 围 和 最 高 项 数 , 超 出 偏 差 范 围 和 最 高 偏 差 项 数 的 复 询 将 被 否 决 。1.11.5 复 询 文 件 对 询 价 文 件 的 全 部 偏 差 , 均 应 在 复 询 文 件 的 商 务 和 技 术 偏 差 表 中 列 明 , 除列 明 的 内 容 外 , 视 为 复 询 人 响 应 询 价 文 件 的 全 部 要 求 。2.询 价 文 件
2.1 询 价 文 件 的 组 成本 询 价 文 件 包 括 : 1 询 价 函 2 复 询 人 须 知 3 评 标 办 法 4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5 供 货 要 求 6 复 询 文 件 格 式 7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其 他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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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据 本 章 第 1.9款 第 2.2 款 和 第 2.3款 对 询 价 文 件 所 作 的 澄 清 修 改 , 构 成 询 价 文 件 的组 成 部 分 。2.2 询 价 文 件 的 澄 清2.2.1 复 询 人 应 仔 细 阅 读 和 检 查 询 价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 如 发 现 缺 页 或 附 件 不 全 , 应 及 时 向 招标 人 提 出 , 以 便 补 齐 。 如 有 疑 问 , 应 按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形 式 将 提 出 的 问 题 送 达询 价 人 , 要 求 询 价 人 对 询 价 文 件 予 以 澄 清 。2.2.2询 价 文 件 的 澄 清 以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形 式 发 给 所 有 购 买 询 价 文 件 的 复 询 人 , 但不 指 明 澄 清 问 题 的 来 源 。 澄 清 发 出 的 时 间 距 本 章 第 4.2.1项 规 定 的 复 询 截 止 时 间 不 足 15日 的 ,
并 且 澄 清 内 容 可 能 影 响 复 询 文 件 编 制 的 , 将 相 应 延 长 复 询 截 止 时 间 。2.2.3 复 询 人 在 收 到 澄 清 后 , 应 按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形 式 通 知 询 价 人 , 确 认 已收 到 该 澄 清 。2.2.4除 非 询 价 人 认 为 确 有 必 要 答 复 , 否 则 , 询 价 人 有 权 拒 绝 回 复 复 询 人 在 本 章 第 2.2.1项规 定 的 时 间 后 的 任 何 澄 清 要 求 。2.3 询 价 文 件 的 修 改2.3.1 询 价 人 以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形 式 修 改 询 价 文 件 , 并 通 知 所 有 复 询 人 。 修 改 询
价 文 件 的 时 间 距 本 章 第 4.2.1 项 规 定 的 复 询 截 止 时 间 不 足 15 日 的 , 并 且 修 改 内 容 可 能 影 响 复询 文 件 编 制 的 , 将 相 应 延 长 复 询 截 止 时 间 。2.3.2 复 询 人 收 到 修 改 内 容 后 , 应 按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形 式 通 知 询 价 人 , 确认 已 收 到 该 修 改 。2.4 询 价 文 件 的 异 议复 询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询 价 文 件 有 异 议 的 , 应 当 在 复 询 截 止 时 间 10 日 前 以 书 面 形式 提 出 。 询 价 人 将 在 收 到 异 议 之 日 起 3 日 内 作 出 答 复 作 出 答 复 前 , 将 暂 停 询 价 复 询 活 动 。3.复 询 文 件
3.1 复 询 文 件 的 组 成3.1.1 复 询 文 件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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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 项 报 价 表 2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3 复 询 设 备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的 详 细 描 述 4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复 询 人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作 出 的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询 价 文 件 规 定 的 澄 清 确 认 , 构 成 复 询 文 件 的 组成 部 分 。3.1.2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复 询 的 , 或 复 询 人 没 有 组 成 联 合 体 的 , 复 询 文
件 不 包 括 本 章 第 3.1.1 3 目 所 指 的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3.1.3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未 要 求 提 交 复 询 保 证 金 的 , 复 询 文 件 不 包 括 本 章 第 3.1.1 4 目所 指 的 复 询 保 证 金 。3.2 复 询 报 价3.2.1 复 询 报 价 应 包 括 国 家 规 定 的 增 值 税 税 金 , 除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增 值 税税 金 按 一 般 计 税 方 法 计 算 。 复 询 人 应 按 第 六 章 复 询 文 件 格 式 的 要 求 在 复 询 函 中 进 行 报 价 并 填写 分 项 报 价 表 。
3.2.2 复 询 人 应 充 分 了 解 该 项 目 的 总 体 情 况 以 及 影 响 复 询 报 价 的 其 他 要 素 。3.2.3 复 询 报 价 为 各 分 项 报 价 金 额 之 和 , 复 询 报 价 与 分 项 报 价 的 合 价 不 一 致 的 , 应 以 各 分项 合 价 累 计 数 为 准 , 修 正 复 询 报 价 如 分 项 报 价 中 存 在 缺 漏 项 , 则 视 为 缺 漏 项 价 格 已 包 含 在 其他 分 项 报 价 之 中 。 复 询 人 在 复 询 截 止 时 间 前 修 改 复 询 函 中 的 复 询 报 价 总 额 , 应 同 时 修 改 复 询 文件 分 项 报 价 表 中 的 相 应 报 价 。 此 修 改 须 符 合 本 章 第 4.3 款 的 有 关 要 求 。3.2.4 询 价 人 设 有 最 高 复 询 限 价 的 , 复 询 人 的 复 询 报 价 不 得 超 过 最 高 复 询 限 价 , 最 高 复 询限 价 在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载 明 。3.2.5 复 询 报 价 的 其 他 要 求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3.3 复 询 有 效 期3.3.1 除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复 询 有 效 期 为 9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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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在 复 询 有 效 期 内 , 复 询 人 撤 销 复 询 文 件 的 , 应 承 担 询 价 文 件 和 法 律 规 定 的 责 任 。3.3.3 出 现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延 长 复 询 有 效 期 的 , 询 价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复 询 人 延 长 复 询有 效 期 。 复 询 人 应 予 以 书 面 答 复 , 同 意 延 长 的 , 应 相 应 延 长 其 复 询 保 证 金 的 有 效 期 , 但 不 得 要求 或 被 允 许 修 改 其 复 询 文 件 复 询 人 拒 绝 延 长 的 , 其 复 询 失 效 , 但 复 询 人 有 权 收 回 其 复 询 保 证金 及 以 现 金 或 者 支 票 形 式 递 交 的 复 询 保 证 金 的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3.4 复 询 保 证 金3.4.1 复 询 人 在 递 交 复 询 文 件 的 同 时 , 应 按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金 额 形 式 和 第 六 章复 询 文 件 格 式 规 定 的 复 询 保 证 金 格 式 递 交 复 询 保 证 金 , 并 作 为 其 复 询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境 内
复 询 人 以 现 金 或 者 支 票 形 式 提 交 的 复 询 保 证 金 , 应 当 从 其 基 本 账 户 转 出 并 在 复 询 文 件 中 附 上 基本 账 户 开 户 证 明 。 联 合 体 复 询 的 , 其 复 询 保 证 金 可 以 由 牵 头 人 递 交 , 并 应 符 合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表 的 规 定 。3.4.2 复 询 人 不 按 本 章 第 3.4.1 项 要 求 提 交 复 询 保 证 金 的 , 询 价 小 组 将 否 决 其 复 询 。3.4.3 询 价 人 最 迟 将 在 与 中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后 5 日 内 , 向 未 中 标 的 复 询 人 和 中 标 人 退 还 复 询保 证 金 。 复 询 保 证 金 以 现 金 或 者 支 票 形 式 递 交 的 , 还 应 退 还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3.4.4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复 询 保 证 金 将 不 予 退 还 :
1 复 询 人 在 复 询 有 效 期 内 撤 销 复 询 文 件 2 中 标 人 在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询 价 人 订 立 合 同 ,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向 询价 人 提 出 附 加 条 件 , 或 者 不 按 照 询 价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3 发 生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其 他 可 不 予 退 还 复 询 保 证 金 的 情 形 。3.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除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复 询 人 应 按 下 列 规 定 提 供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 以 证 明 其 满 足本 章 第 1.4 款 规 定 的 资 质 财 务 业 绩 信 誉 等 要 求 。
3.5.1复 询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应 附 复 询 人 及 其 制 造 商 适 用 于 代 理 经 销 商 复 询 的 情 形 资 格或 者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和 复 询 材 料 检 验 或 认 证 等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以 及 : 1 复 询 人 为 企 业 的 , 应 提 交 营 业 执 照 和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的 复 印 件 按 照 三 证 合 一 或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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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合 一 登 记 制 度 进 行 登 记 的 , 可 仅 提 供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2 复 询 人 为 依 法 允 许 经 营 的 事 业 单 位 的 , 应 提 交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和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的 复 印 件 。3.5.2近 年 财 务 状 况 表 应 附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 包 括 资 产负 债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利 润 表 和 财 务 情 况 说 明 书 的 复 印 件 , 具 体 年 份 要 求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复 询 人 的 成 立 时 间 少 于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年 份 的 , 应 提 供 成 立 以 来 的 财 务 状 况 表 。3.5.3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 应 附 中 标 通 知 书 和 或 合 同 协 议 书 设 备 进 场 验 收证 书 等 的 复 印 件 , 具 体 时 间 要 求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每 张 表 格 只 填 写 一 个 项 目 , 并 标 明 序 号 。
3.5.4正 在 供 货 和 新 承 接 的 项 目 情 况 表 应 附 中 标 通 知 书 和 或 合 同 协 议 书 复 印 件 。 每张 表 格 只 填 写 一 个 项 目 , 并 标 明 序 号 。3.5.5近 年 发 生 的 诉 讼 及 仲 裁 情 况 应 说 明 复 询 人 败 诉 的 设 备 买 卖 合 同 的 相 关 情 况 , 并 附法 院 或 仲 裁 机 构 作 出 的 判 决 裁 决 等 有 关 法 律 文 书 复 印 件 , 具 体 时 间 要 求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3.5.6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接 受 联 合 体 复 询 的 , 本 章 第 3.5.1 项 至 第 3.5.5 项 规 定 的 表格 和 资 料 应 包 括 联 合 体 各 方 相 关 情 况 。3.6 备 选 复 询 方 案
3.6.1 除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允 许 外 , 复 询 人 不 得 递 交 备 选 复 询 方 案 , 否 则 其 复 询 将 被否 决 。3.6.2 允 许 复 询 人 递 交 备 选 复 询 方 案 的 , 只 有 中 标 人 所 递 交 的 备 选 复 询 方 案 方 可 予 以 考 虑 。询 价 小 组 认 为 中 标 人 的 备 选 复 询 方 案 优 于 其 按 照 询 价 文 件 要 求 编 制 的 复 询 方 案 的 , 询 价 人 可 以接 受 该 备 选 复 询 方 案 。3.6.3 复 询 人 提 供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复 询 报 价 , 或 者 在 复 询 文 件 中 提 供 一 个 报 价 , 但 同 时 提供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供 货 方 案 的 , 视 为 提 供 备 选 方 案 。3.7 复 询 文 件 的 编 制
3.7.1 复 询 文 件 应 按 第 六 章 复 询 文 件 格 式 进 行 编 写 , 如 有 必 要 , 可 以 增 加 附 页 , 作 为 复询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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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复 询 文 件 应 当 对 询 价 文 件 有 关 供 货 期 复 询 有 效 期 供 货 要 求 询 价 范 围 等 实 质 性内 容 作 出 响 应 。 复 询 文 件 在 满 足 询 价 文 件 实 质 性 要 求 的 基 础 上 , 可 以 提 出 比 询 价 文 件 要 求 更 有利 于 询 价 人 的 承 诺 。3.7.3由 复 询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 的 , 应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身份 证 明 , 由 代 理 人 签 字 的 , 应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 身 份 证 明 或 授 权 委 托 书 应 符 合 第 六 章 复 询 文 件格 式 的 要 求 。 复 询 文 件 应 尽 量 避 免 涂 改 行 间 插 字 或 删 除 。 如 果 出 现 上 述 情 况 , 改 动 之 处 应由 复 询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其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单 位 章 。4.复 询
4.1 复 询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记无 。4.2 复 询 文 件 的 递 交4.2.1复 询 人 应 在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复 询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复 询 文 件 。4.2.2复 询 人 递 交 复 询 文 件 的 地 点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4.2.3除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复 询 人 所 递 交 的 复 询 文 件 不 予 退 还 。
4.2.4逾 期 送 达 的 复 询 文 件 , 询 价 人 将 予 以 拒 收 。4.3 复 询 文 件 的 修 改 与 撤 回4.3.1在 本 章 第 4.2.1项 规 定 的 复 询 截 止 时 间 前 , 复 询 人 可 以 修 改 或 撤 回 已 递 交 的 复 询 文 件 ,但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询 价 人 。4.3.2复 询 人 修 改 或 撤 回 已 递 交 复 询 文 件 的 书 面 通 知 应 按 照 本 章 第 3.7.3项 的 要 求 签 字 或 盖章 。 询 价 人 收 到 书 面 通 知 后 , 向 复 询 人 出 具 签 收 凭 证 。4.3.3复 询 人 撤 回 复 询 文 件 的 , 询 价 人 自 收 到 复 询 人 书 面 撤 回 通 知 之 日 起 5日 内 退 还 已 收
取 的 复 询 保 证 金 。4.3.4修 改 的 内 容 为 复 询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修 改 的 复 询 文 件 应 按 照 本 章 第 3 条 第 4条 的 规定 进 行 编 制 密 封 标 记 和 递 交 , 并 标 明 修 改 字 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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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 标5.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询 价 时 间 截 止 后 在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白 云 大 道 353 号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贵 阳 勘 测 设 计 研 究有 限 公 司 A507会 议 室 现 场 开 标 。5.2 开 标 程 序询 价 时 间 截 止 后 在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云 岩 区 白 云 大 道 353 号 中 国 电 建 集 团 贵 阳 勘 测 设 计 研 究有 限 公 司 A507会 议 室 现 场 开 标 。6.评 标
6.1 询 价 小 组6.1.1 评 标 由 询 价 人 依 法 组 建 的 询 价 小 组 负 责 。 询 价 小 组 由 询 价 人 或 其 委 托 的 询 价 代 理 机 构熟 悉 相 关 业 务 的 代 表 , 以 及 有 关 技 术 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组 成 。 询 价 小 组 成 员 人 数 以 及 技 术 经 济 等 方 面 专 家 的 确 定 方 式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6.1.2询 价 小 组 成 员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应 当 回 避 : 1 复 询 人 或 复 询 人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近 亲 属 2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的 人 员
3 与 复 询 人 有 经 济 利 益 关 系 , 可 能 影 响 对 复 询 公 正 评 审 的 4 曾 因 在 询 价 评 标 以 及 其 他 与 询 价 复 询 有 关 活 动 中 从 事 违 法 行 为 而 受 过 行 政 处 罚 或刑 事 处 罚 的 5 与 复 询 人 有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6.1.3 评 标 过 程 中 , 询 价 小 组 成 员 有 回 避 事 由 擅 离 职 守 或 者 因 健 康 等 原 因 不 能 继 续 评 标 的 ,询 价 人 有 权 更 换 。 被 更 换 的 询 价 小 组 成 员 作 出 的 评 审 结 论 无 效 , 由 更 换 后 的 询 价 小 组 成 员 重 新进 行 评 审 。
6.2 评 标 原 则评 标 活 动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科 学 和 择 优 的 原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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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评 标询 价 小 组 对 复 询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 评 审 完 成 后 , 询 价 小 组 应 当 向 询 价 人 提 交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和中 标 候 选 人 名 单 。 询 价 小 组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人 数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7.合 同 授 予7.1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无 。
7.2 评 标 结 果 异 议复 询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评 标 结 果 有 异 议 的 , 应 当 在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期 间 提 出 。 询 价人 将 在 收 到 异 议 之 日 起 3日 内 作 出 答 复 作 出 答 复 前 , 将 暂 停 询 价 复 询 活 动 。7.3 中 标 候 选 人 履 约 能 力 审 查中 标 候 选 人 的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或 存 在 违 法 行 为 , 询 价 人 认 为 可 能 影 响 其 履 约能 力 的 , 将 在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前 提 请 原 询 价 小 组 按 照 询 价 文 件 规 定 的 标 准 和 方 法 进 行 审 查 确认 。
7.4 定 标按 照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的 规 定 , 询 价 人 或 询 价 人 授 权 的 询 价 小 组 依 法 确 定 中 标 人 。7.5 中 标 通 知在 本 章 第 3.3 款 规 定 的 复 询 有 效 期 内 , 询 价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中 标 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 中标 结 果 不 通 知 未 中 标 的 复 询 人 。7.6 履 约 保 证 金7.6.1 在 签 订 合 同 前 , 中 标 人 应 按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形 式 金 额 或 者 事 先 经 过 询 价
人 书 面 认 可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格 式 向 询 价 人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 除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履约 保 证 金 为 中 标 合 同 金 额 的 10%。7.6.2 中 标 人 不 能 按 本 章 第 7.6.1 项 要 求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 视 为 放 弃 中 标 , 其 复 询 保 证金 不 予 退 还 , 给 询 价 人 造 成 的 损 失 超 过 复 询 保 证 金 数 额 的 , 中 标 人 还 应 当 对 超 过 部 分 予 以 赔 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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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签 订 合 同7.7.1 询 价 人 和 中 标 人 应 当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30 日 内 , 根 据 询 价 文 件 和 中 标 人 的复 询 文 件 订 立 书 面 合 同 。 中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签 合 同 ,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向 询 价 人 提 出 附 加 条 件 ,或 者 不 按 照 询 价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 询 价 人 有 权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 其 复 询 保 证 金 不 予退 还 给 询 价 人 造 成 的 损 失 超 过 复 询 保 证 金 数 额 的 , 中 标 人 还 应 当 对 超 过 部 分 予 以 赔 偿 。7.7.2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询 价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签 合 同 , 或 者 在 签 订 合 同 时 向 中 标 人 提 出附 加 条 件 的 , 询 价 人 向 中 标 人 退 还 复 询 保 证 金 给 中 标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 还 应 当 赔 偿 损 失 。7.7.3 联 合 体 中 标 的 ,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当 共 同 与 询 价 人 签 订 合 同 , 就 中 标 项 目 向 询 价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8.纪 律 和 监 督8.1 对 询 价 人 的 纪 律 要 求询 价 人 不 得 泄 露 询 价 复 询 活 动 中 应 当 保 密 的 情 况 和 资 料 , 不 得 与 复 询 人 串 通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或 者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8.2 对 复 询 人 的 纪 律 要 求
复 询 人 不 得 相 互 串 通 复 询 或 者 与 询 价 人 串 通 复 询 , 不 得 向 询 价 人 或 者 询 价 小 组 成 员 行 贿谋 取 中 标 , 不 得 以 他 人 名 义 复 询 或 者 以 其 他 方 式 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复 询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干扰 影 响 评 标 工 作 。8.3 对 询 价 小 组 成 员 的 纪 律 要 求询 价 小 组 成 员 不 得 收 受 他 人 的 财 物 或 者 其 他 好 处 , 不 得 向 他 人 透 露 对 复 询 文 件 的 评 审 和比 较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情 况 以 及 评 标 有 关 的 其 他 情 况 。 在 评 标 活 动 中 , 询 价 小 组 成 员 应 当 客观 公 正 地 履 行 职 责 ,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 不 得 擅 离 职 守 , 影 响 评 标 程 序 正 常 进 行 , 不 得 使 用 第 三章 评 标 办 法 没 有 规 定 的 评 审 因 素 和 标 准 进 行 评 标 。
8.4 对 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纪 律 要 求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收 受 他 人 的 财 物 或 者 其 他 好 处 , 不 得 向 他 人 透 露 对 复 询 文件 的 评 审 和 比 较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情 况 以 及 评 标 有 关 的 其 他 情 况 。 在 评 标 活 动 中 , 与 评 标 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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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擅 离 职 守 , 影 响 评 标 程 序 正 常 进 行 。8.5 投 诉8.5.1 复 询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认 为 询 价 复 询 活 动 不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 可 以自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知 道 之 日 起 10日 内 向 有 关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投 诉 。 投 诉 应 当 有 明 确 的 请 求 和 必 要的 证 明 材 料 。8.5.2 复 询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询 价 文 件 开 标 和 评 标 结 果 提 出 投 诉 的 , 应 当 按 照 复询 人 须 知 第 2.4 款 第 5.3 款 和 第 7.2 款 的 规 定 先 向 询 价 人 提 出 异 议 。 异 议 答 复 期 间 不 计 算在 第 8.5.1 项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9. 是 否 采 用 电 子 询 价 复 询
本 询 价 项 目 是 否 采 用 电 子 询 价 复 询 方 式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0.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 见 复 询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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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 问 题 澄 清 通 知 问 题 澄 清 通 知 编 号 :
复 询 人 名 称 :询 价 小 组 对 你 方 的 复 询 文 件 进 行 了 仔 细 的 审 查 , 现 需 你 方 对 下 列 问 题 以 书 面 形 式 予 以 澄清 说 明 或 补 正 :1.
2.......请 将 上 述 问 题 的 澄 清 说 明 或 补 正 于 年 月 日 时 前 递 交 至 详 细 地 址 或 传 真 至 传 真 号 码 。采 用 传 真 方 式 的 , 应 在 年 月
日 时 前 将 原 件 递 交 至 详 细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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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价 小 组 授 权 的 询 价 人 或 询 价 代 理 机 构 : 签 字 或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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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二 : 问 题 的 澄 清 问 题 的 澄 清 编 号 :
询 价 小 组 :问 题 澄 清 通 知 编 号 : 已 收 悉 , 现 澄 清 说 明 或 补 正 如 下 :12
上 述 问 题 澄 清 说 明 或 补 正 , 不 改 变 我 方 复 询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 构 成 我 方 复 询 文 件 的组 成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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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询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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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三 : 中 标 通 知 书 中 标 通 知 书
中 标 人 名 称 :你 方 于 复 询 日 期 所 递 交 的 项 目 名 称 物 资 采购 询 价 的 复 询 文 件 已 被 我 方 接 受 , 被 确 定 为 中 标 人 。中 标 价 : 元 。
请 你 方 在 接 到 本 通 知 书 后 的 日 内 到 指 定 地 点 与 我 方 签订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 并 按 询 价 文 件 第 二 章 复 询 人 须 知 第 7.6款 规 定 向 我 方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特 此 通 知 。 询 价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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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四 : 确 认 通 知 确 认 通 知
询 价 人 名 称 :你 方 于 年 月 日 发 出 的 项 目 名 称 物 资 采 购 询 价 关 于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修 改 的 通 知 , 我 方 已 于 年 月 日 收 到 。
特 此 确 认 。 复 询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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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 般 约 定1.1 词 语 定 义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合 同 中 的 下 列 词 语 应 具 有 本 款 所 赋 予 的 含 义 。1 .1 .1 合同
1.1.1.1合 同 文 件 或 称 合 同 : 指 合 同 协 议 书 中 标 通 知 书 投 标 函 商 务 和 技 术 偏 差 表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供 货 要 求 分 项 报 价 表 中 标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的 详 细 描 述 相 关 服务 计 划 , 以 及 其 他 构 成 合 同 组 成 部 分 的 文 件 。1.1.1.2合 同 协 议 书 : 指 买 方 和 卖 方 共 同 签 署 的 合 同 协 议 书 。1.1.1.3中 标 通 知 书 : 指 买 方 通 知 卖 方 中 标 的 函 件 。1.1.1.4投 标 函 : 指 由 卖 方 填 写 并 签 署 的 , 名 为 投 标 函 的 函 件 。1.1.1.5商 务 和 技 术 偏 差 表 : 指 卖 方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商 务 和 技 术 偏 差 表 。
1.1.1.6供 货 要 求 : 指 合 同 文 件 中 名 为 供 货 要 求 的 文 件 。1.1.1.7中 标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的 详 细 描 述 : 指 卖 方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投 标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的 详 细 描 述 。1.1.1.8相 关 服 务 计 划 : 指 卖 方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相 关 服 务 计 划 。1.1.1.9分 项 报 价 表 : 指 卖 方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分 项 报 价 表 。1.1.1.10其 他 合 同 文 件 : 指 经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确 认 构 成 合 同 文 件 的 其 他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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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2 合同当事人1.1.2.1合 同 当 事 人 : 指 买 方 和 或 卖 方 。1.1.2.2买 方 : 指 与 卖 方 签 订 合 同 协 议 书 , 购 买 合 同 材 料 和 相 关 服 务 的 当 事 人 , 及 其 合 法 继 承人 。 1.1.2.3卖 方 : 指 与 买 方 签 订 合 同 协 议 书 , 提 供 合 同 材 料 和 相 关 服 务 的 当 事 人 , 及 其 合 法 继 承人 。 1 .1 .3 合同价格
1.1.3.1签 约 合 同 价 : 是 签 订 合 同 时 合 同 协 议 书 中 写 明 的 合 同 总 金 额 。1.1.3.2合 同 价 格 : 指 卖 方 按 合 同 约 定 履 行 了 全 部 合 同 义 务 后 , 买 方 应 付 给 卖 方 的 金 额 。1.1.4合 同 材 料 : 指 卖 方 按 合 同 约 定 应 向 买 方 提 供 的 材 料 及 技 术 资 料 , 或 其 中 任 何 一 部 分 。1.1.5技 术 资 料 : 指 各 种 纸 质 及 电 子 载 体 的 与 合 同 材 料 检 验 使 用 修 补 等 有 关 的 技 术 指 标 规 格 图 纸 和 说 明 文 件 。1.1.6验 收 : 指 合 同 材 料 经 检 验 合 格 后 , 买 方 做 出 接 受 合 同 材 料 的 确 认 。1.1.7相 关 服 务 : 是 指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届 满 前 卖 方 提 供 的 与 合 同 材 料 有 关 的 辅 助 服 务 , 包 括 简 单
加 工 解 决 合 同 材 料 存 在 的 质 量 问 题 , 以 及 为 买 方 检 验 使 用 和 修 补 合 同 材 料 进 行 的 技 术 指 导 培 训 协 助 等 。1.1.8质 量 保 证 期 : 指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后 , 卖 方 按 合 同 约 定 保 证 合 同 材 料 正 常 使 用 , 并 负 责 解 决合 同 材 料 存 在 的 任 何 质 量 问 题 的 期 限 。1 .1 .9 工程1.1.9.1工 程 : 指 在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中 指 明 的 , 使 用 合 同 材 料 的 工 程 。1.1.9.2施 工 场 地 或 称 工 地 施 工 现 场 : 指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中 指 明 的 工 程 所 在 场 所 。
1.1.9.3天 或 称 日 : 除 特 别 指 明 外 , 指 日 历 天 。 合 同 中 按 天 计 算 时 间 的 , 开 始 当 天 不 计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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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次 日 开 始 计 算 。 合 同 约 定 的 期 间 的 最 后 一 天 是 星 期 日 或 者 其 他 法 定 休 假 日 的 , 以 休 假 日 的 次 日为 期 间 的 最 后 一 天 。1.1.9.4月 : 按 照 公 历 月 计 算 。 合 同 中 按 月 计 算 时 间 的 , 开 始 当 天 不 计 入 , 从 次 日 开 始 计 算 。合 同 约 定 的 期 间 的 最 后 一 天 是 星 期 日 或 者 其 他 法 定 休 假 日 的 , 以 休 假 日 的 次 日 为 期 间 的 最 后 一 天 。1.1.9.5书 面 形 式 : 指 合 同 文 件 信 件 和 数 据 电 文 包 括 电 报 电 传 传 真 电 子 数 据 交 换 和电 子 邮 件 等 可 以 有 形 地 表 现 所 载 内 容 的 形 式 。1.1.9.6不 可 抗 力 : 是 指 任 何 一 方 当 事 人 不 能 预 见 不 能 避 免 并 不 能 克 服 的 自 然 灾 害 和 社 会 性突 发 事 件 , 如 地 震 海 啸 瘟 疫 水 灾 骚 乱 暴 动 战 争 和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1.2 语 言 文 字
合 同 使 用 的 语 言 文 字 为 中 文 。 专 用 术 语 使 用 外 文 的 , 应 附 有 中 文 注 释 。1.3 合 同 文 件 的 优 先 顺 序组 成 合 同 的 各 项 文 件 应 互 相 解 释 , 互 为 说 明 。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解 释 合 同 文 件 的优 先 顺 序 如 下 : 1 合 同 协 议 书 2 成 交 通 知 书
3 投 标 函 4 商 务 和 技 术 偏 差 表 5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6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7 供 货 要 求 8 分 项 报 价 表 9 中 标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的 详 细 描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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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相 关 服 务 计 划 11 其 他 合 同 文 件 。1.4 合 同 的 生 效 及 变 更1.4.1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买 方 和 卖 方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在合 同 协 议 书 上 签 字 并 加 盖 单 位 章 后 , 合 同 生 效 。1.4.2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在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 如 需 对 合 同 进 行 变 更 , 双 方 应 签 订 书面 协 议 , 并 经 双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并 加 盖 单 位 章 后 生 效 。1.5 联 络
1.5.1买 卖 双 方 应 就 合 同 履 行 中 有 关 的 事 项 及 时 进 行 联 络 , 重 要 事 项 应 通 过 书 面 形 式 进 行 联 络 。1.5.2买 方 可 以 安 排 监 理 等 相 关 人 员 作 为 买 方 人 员 , 与 卖 方 进 行 联 络 或 参 加 合 同 材 料 的 检 验 和验 收 等 。1.6 联 合 体1.6.1卖 方 为 联 合 体 的 ,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当 共 同 与 买 方 签 订 合 同 , 并 向 买 方 为 履 行 合 同 承 担 连 带责 任 。1.6.2在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 未 经 买 方 同 意 , 不 得 修 改 联 合 体 协 议 。 联 合 体 协 议 中 关 于 联 合 体 成
员 间 权 利 义 务 的 划 分 , 并 不 影 响 或 减 损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就 履 行 合 同 向 买 方 承 担 的 连 带 责 任 。1.6.3联 合 体 牵 头 人 代 表 联 合 体 与 买 方 联 系 , 并 接 受 指 示 , 负 责 组 织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全 面 履 行 合同 。 除 非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 牵 头 人 在 履 行 合 同 中 的 所 有 行 为 均 视 为 已 获 得 联 合 体 各 方 的 授权 。 买 方 可 将 合 同 价 款 按 合 同 约 定 的 方 式 支 付 给 牵 头 人 并 视 为 其 已 适 当 履 行 了 付 款 义 务 。 如 牵 头人 的 行 为 将 构 成 对 合 同 内 容 的 变 更 , 则 牵 头 人 须 事 先 获 得 联 合 体 各 方 的 特 别 授 权 。1.7 转 让未 经 对 方 当 事 人 书 面 同 意 , 合 同 任 何 一 方 均 不 得 转 让 其 在 本 合 同 项 下 的 权 利 和 或 义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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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知 识 产 权1.8.1合 同 材 料 或 其 中 的 技 术 资 料 涉 及 知 识 产 权 的 , 卖 方 保 证 买 方 免 于 受 到 任 何 知 识 产 权 侵 权的 主 张 索 赔 或 诉 讼 的 伤 害 。1.8.2如 果 买 方 收 到 任 何 第 三 方 有 关 知 识 产 权 的 主 张 索 赔 或 诉 讼 , 卖 方 在 收 到 买 方 通 知 后 ,应 以 买 方 名 义 处 理 与 第 三 方 的 索 赔 或 诉 讼 , 并 承 担 因 此 产 生 的 费 用 以 及 给 买 方 造 成 的 损 失 。1.9 保 密合 同 双 方 应 对 因 履 行 合 同 而 取 得 的 另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信 息 资 料 等 予 以 保 密 。 未 经 另 一 方 当 事
人 书 面 同 意 , 任 何 一 方 均 不 得 为 与 履 行 合 同 无 关 的 目 的 使 用 或 向 第 三 方 披 露 另 一 方 当 事 人 提 供 的信 息 资 料 。2.合 同 范 围卖 方 应 根 据 供 货 要 求 中 标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的 详 细 描 述 相 关 服 务 计 划 等 合 同 文 件 的 约 定 向 买方 提 供 合 同 材 料 和 相 关 服 务 。3.合 同 价 格 与 支 付3.1 合 同 价 格
3.1.1合 同 协 议 书 中 载 明 的 签 约 合 同 价 包 括 卖 方 为 完 成 合 同 全 部 义 务 应 承 担 的 一 切 成 本 费 用和 支 出 以 及 卖 方 的 合 理 利 润 。3.1.2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供 货 周 期 不 超 过 12个 月 的 签 约 合 同 价 为 固 定 价 格 。 供 货周 期 超 过 12个 月 且 合 同 材 料 交 付 时 材 料 价 格 变 化 超 过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幅 度 的 , 双 方 应 按 照专 用 合 同 条 款 中 约 定 的 调 整 方 法 对 合 同 价 格 进 行 调 整 。3.2 合 同 价 款 的 支 付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买 方 应 通 过 以 下 方 式 和 比 例 向 卖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款 :
3.2.1进 度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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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方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进 度 交 付 合 同 材 料 并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后 , 买 方 在 收 到 卖 方 提 交 的 下 列 单 据并 经 审 核 无 误 后 28日 内 , 应 向 卖 方 支 付 进 度 款 , 进 度 款 支 付 至 该 批 次 合 同 材 料 的 合 同 价 格 的 95%: 1 卖 方 出 具 的 交 货 清 单 正 本 一 份 2 买 方 签 署 的 收 货 清 单 正 本 一 份 3 制 造 商 出 具 的 出 厂 质 量 合 格 证 正 本 一 份 4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证 书 或 进 度 款 支 付 函 正 本 一 份 5 合 同 价 格 100%金 额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正 本 一 份 。
3.2.2结 清 款全 部 合 同 材 料 质 量 保 证 期 届 满 后 , 买 方 在 收 到 卖 方 提 交 的 由 买 方 签 署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届 满 证 书并 经 审 核 无 误 后 28日 内 , 向 卖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格 5%的 结 清 款 。 如 果 依 照 合 同 第 7.3 项 , 卖 方 应 向买 方 支 付 费 用 的 , 买 方 有 权 从 结 清 款 中 直 接 扣 除 该 笔 费 用 。3.3 买 方 扣 款 的 权 利当 卖 方 应 向 买 方 支 付 合 同 项 下 的 违 约 金 或 赔 偿 金 时 , 买 方 有 权 从 上 述 任 何 一 笔 应 付 款 中 予 以直 接 扣 除 和 或 兑 付 履 约 保 证 金 。4.包 装 标 记 运 输 和 交 付4.1 包 装
4.1.1卖 方 应 对 合 同 材 料 进 行 妥 善 包 装 , 以 满 足 合 同 材 料 运 至 施 工 场 地 及 在 施 工 场 地 保 管 的 需要 。 包 装 应 采 取 防 潮 防 晒 防 锈 防 腐 蚀 防 震 动 及 防 止 其 它 损 坏 的 必 要 保 护 措 施 , 从 而 保 护合 同 材 料 能 够 经 受 多 次 搬 运 装 卸 长 途 运 输 并 适 宜 保 管 。4.1.2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买 方 无 需 将 包 装 物 退 还 给 卖 方 。4.2 标 记4.2.1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卖 方 应 按 合 同 约 定 在 材 料 包 装 上 以 不 可 擦 除 的 明 显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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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式 作 出 必 要 的 标 记 。4.2.2根 据 合 同 材 料 的 特 点 和 运 输 保 管 的 不 同 要 求 , 卖 方 应 对 合 同 材 料 清 楚 地 标 注 小 心 轻放 此 端 朝 上 , 请 勿 倒 置 保 持 干 燥 等 字 样 和 其 他 适 当 标 记 。 如 果 合 同 材 料 中 含 有 易 燃 易 爆物 品 腐 蚀 物 品 放 射 性 物 质 等 危 险 品 , 卖 方 应 标 明 危 险 品 标 志 。4.3 运 输4.3.1卖 方 应 自 行 选 择 适 宜 的 运 输 工 具 及 线 路 安 排 合 同 材 料 运 输 。4.3.2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卖 方 应 在 合 同 材 料 预 计 启 运 7日 前 , 将 合 同 材 料 名 称 装
运 材 料 数 量 重 量 体 积 用 m3表 示 合 同 材 料 单 价 总 金 额 运 输 方 式 预 计 交 付 日 期 和合 同 材 料 在 装 卸 保 管 中 的 注 意 事 项 等 预 通 知 买 方 , 并 在 合 同 材 料 启 运 后 24小 时 之 内 正 式 通 知买 方 。4.3.3卖 方 在 根 据 第 4.3.2项 进 行 通 知 时 , 如 果 合 同 材 料 中 包 括 单 个 包 装 超 大 和 或 超 重 的 ,卖 方 应 将 超 大 和 或 超 重 的 每 个 包 装 的 重 量 和 尺 寸 通 知 买 方 如 果 合 同 材 料 中 包 括 易 燃 易 爆 物品 腐 蚀 物 品 放 射 性 物 质 等 危 险 品 , 则 危 险 品 的 品 名 性 质 在 装 卸 保 管 方 面 的 特 殊 要 求 注 意 事 项 和 处 理 意 外 情 况 的 方 法 等 , 也 应 一 并 通 知 买 方 。4.4 交 付
4.4.1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卖 方 应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的 交 付 时 间 和 批 次 在 施 工 场 地 卸 货 后将 合 同 材 料 交 付 给 买 方 , 买 方 对 卖 方 交 付 的 合 同 材 料 的 外 观 及 件 数 进 行 清 点 核 验 后 应 签 发 收 货 清单 。 买 方 签 发 收 货 清 单 不 代 表 对 合 同 材 料 的 接 受 , 双 方 还 应 按 合 同 约 定 进 行 后 续 的 检 验 和 验 收 。4.4.2合 同 材 料 的 所 有 权 和 风 险 自 交 付 时 起 由 卖 方 转 移 至 买 方 , 合 同 材 料 交 付 给 买 方 之 前 包 括运 输 在 内 的 所 有 风 险 均 由 卖 方 承 担 。4.4.3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买 方 如 果 发 现 技 术 资 料 存 在 短 缺 和 或 损 坏 , 卖 方 应 在收 到 买 方 的 通 知 后 7日 内 免 费 补 齐 短 缺 和 或 损 坏 的 部 分 。 如 果 买 方 发 现 卖 方 提 供 的 技 术 资 料有 误 , 卖 方 应 在 收 到 买 方 通 知 后 7日 内 免 费 替 换 。 如 由 于 买 方 原 因 导 致 技 术 资 料 丢 失 和 或 损坏 , 卖 方 应 在 收 到 买 方 的 通 知 后 7日 内 补 齐 丢 失 和 或 损 坏 的 部 分 , 但 买 方 应 向 卖 方 支 付 合 理
的 复 制 邮 寄 费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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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 验 和 验 收5.1合 同 材 料 交 付 前 , 卖 方 应 对 其 进 行 全 面 检 验 , 并 在 交 付 合 同 材 料 时 向 买 方 提 交 合 同 材 料的 质 量 合 格 证 书 和 出 厂 合 格 证 等 证 明 材 料 。5.2合 同 材 料 交 付 后 , 买 方 应 在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安 排 对 合 同 材 料 的 规 格 质 量 等进 行 检 验 , 检 验 按 照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下 列 一 种 方 式 进 行 : 1 由 买 方 对 合 同 材 料 进 行 检 验 2 由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拥 有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检 验 机 构 对 合 同 材 料 进 行 检 验 3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其 他 方 式 。
5.3买 方 应 在 检 验 日 期 3 日 前 将 检 验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通 知 卖 方 , 卖 方 应 自 负 费 用 派 遣 代 表 参 加检 验 。 若 卖 方 未 按 买 方 通 知 到 场 参 加 检 验 , 则 检 验 可 正 常 进 行 , 卖 方 应 接 受 对 合 同 材 料 的 检 验 结果 。 5.4合 同 材 料 经 检 验 合 格 , 买 卖 双 方 应 签 署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证 书 一 式 二 份 , 双 方 各 持 一 份 。5.5若 合 同 约 定 了 合 同 材 料 的 最 低 质 量 标 准 , 且 合 同 材 料 经 检 验 达 到 了 合 同 约 定 的 最 低 质 量标 准 的 , 视 为 合 同 材 料 符 合 质 量 标 准 , 买 方 应 验 收 合 同 材 料 , 但 卖 方 应 按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的 约 定 进行 减 价 或 向 买 方 支 付 补 偿 金 。5.6合 同 材 料 由 第 三 方 检 验 机 构 进 行 检 验 的 , 第 三 方 检 验 机 构 的 检 验 结 果 对 双 方 均 具 有 约 束力 。 对 于 第 三 方 检 验 结 果 证 明 卖 方 提 供 材 料 不 能 达 到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 则 卖 方 除 需 按 要 求 更 换 不 合
格 材 料 外 , 尚 需 接 单 第 三 方 检 测 所 需 各 项 费 用 及 对 卖 方 造 成 的 损 失 费 用 含 第 三 方 索 赔 。5.7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买 方 在 全 部 合 同 材 料 交 付 后 3个 月 内 未 安 排 检 验 和 验 收 的 ,卖 方 可 签 署 进 度 款 支 付 函 提 交 买 方 , 如 买 方 在 收 到 后 7日 内 未 提 出 书 面 异 议 , 则 进 度 款 支 付 函 自签 署 之 日 起 生 效 。 进 度 款 支 付 函 的 生 效 不 免 除 卖 方 继 续 配 合 买 方 进 行 检 验 和 验 收 的 义 务 , 合 同 材料 验 收 后 双 方 应 签 署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证 书 。5.8合 同 材 料 验 收 证 书 的 签 署 不 能 免 除 卖 方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对 合 同 材 料 应 承 担 的 保 证 责 任 。6.相 关 服 务
6.1卖 方 应 配 备 充 足 的 技 术 人 员 , 并 根 据 买 方 要 求 , 通 过 进 行 电 话 联 系 或 派 遣 技 术 熟 练 称职 的 技 术 人 员 到 施 工 场 地 为 买 方 提 供 服 务 。 如 果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不 合 格 , 买 方 有 权 要 求 卖 方 撤 换 ,因 撤 换 而 产 生 的 费 用 应 由 卖 方 承 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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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买 方 应 在 项 目 现 场 免 费 为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工 作 条 件 及 便 利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必 要 的 办 公场 所 技 术 资 料 及 出 入 许 可 等 。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的 交 通 食 宿 费 用 由卖 方 承 担 。7.质 量 保 证 期 及 其 服 务7.1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和 或 供 货 要 求 等 合 同 文 件 另 有 约 定 外 , 合 同 材 料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自 合同 材 料 验 收 之 日 起 算 , 至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证 书 或 进 度 款 支 付 函 签 署 之 日 起 12个 月 止 以 先 到 的 为准 。7.2除 非 因 买 方 使 用 不 当 , 合 同 材 料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如 破 损 变 质 或 被 发 现 存 在 任 何 质 量 问
题 , 卖 方 应 负 责 对 合 同 材 料 进 行 修 补 和 退 换 。 更 换 的 合 同 材 料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应 重 新 计 算 。7.3卖 方 应 为 质 保 期 服 务 配 备 充 足 的 技 术 人 员 工 具 和 备 件 并 保 证 提 供 的 联 系 方 式 畅 通 。 除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和 或 供 货 要 求 等 合 同 文 件 另 有 约 定 外 , 卖 方 应 在 收 到 买 方 通 知 后 24小 时 内 做出 响 应 , 如 需 卖 方 到 合 同 设 备 现 场 , 卖 方 应 在 收 到 买 方 通 知 后 48小 时 内 到 达 , 并 在 到 达 后 7 日内 解 决 合 同 设 备 的 故 障 重 大 故 障 除 外 。 如 果 卖 方 未 在 上 述 时 间 内 作 出 响 应 , 则 买 方 有 权 自 行或 委 托 他 人 解 决 相 关 问 题 或 查 找 和 解 决 合 同 设 备 的 故 障 , 卖 方 应 承 担 由 此 发 生 的 全 部 费 用 。7.4 如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需 到 合 同 设 备 现 场 进 行 质 保 期 服 务 , 则 买 方 应 免 费 为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提供 工 作 条 件 及 便 利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必 要 的 办 公 场 所 技 术 资 料 及 出 入 许 可 等 。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有 约 定 外 ,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的 交 通 食 宿 费 用 由 卖 方 承 担 。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应 遵 守 买 方 施 工 现 场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并 服 从 买 方 的 现 场 管 理 。7.5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卖 方 应 就 在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质 保 期 服 务 的 情 况 进 行 记 录 , 记载 合 同 设 备 故 障 发 生 的 时 间 原 因 及 解 决 情 况 等 , 由 买 方 签 字 确 认 , 并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结 束 后 提 交给 买 方 。7.6质 量 保 证 期 届 满 且 卖 方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履 行 完 毕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义 务 后 , 买 方 应 在 7 日 内 向卖 方 出 具 合 同 材 料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届 满 证 书 。8.保 证
8.1卖 方 保 证 其 具 有 完 全 的 能 力 履 行 本 合 同 项 下 的 全 部 义 务 。8.2卖 方 保 证 其 所 提 供 的 合 同 材 料 及 对 合 同 的 履 行 符 合 所 有 应 适 用 的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地 方性 法 规 自 治 条 例 和 单 行 条 例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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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卖 方 保 证 其 对 合 同 材 料 的 销 售 不 损 害 任 何 第 三 方 的 合 法 权 益 和 社 会 公 众 利 益 。 任 何 第 三方 不 会 因 卖 方 原 因 而 基 于 所 有 权 抵 押 权 留 置 权 或 其 他 任 何 权 利 或 事 由 对 合 同 材 料 主 张 权 利 。8.4卖 方 保 证 合 同 材 料 符 合 合 同 约 定 的 规 格 质 量 标 准 , 并 且 全 新 完 整 , 能 够 安 全 使 用 ,除 非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和 或 供 货 要 求 等 合 同 文 件 另 有 约 定 。8.5卖 方 保 证 , 卖 方 所 提 供 的 技 术 资 料 完 整 清 晰 准 确 , 符 合 合 同 约 定 并 且 能 够 满 足 买 方使 用 合 同 材 料 的 需 要 。8.6卖 方 保 证 , 在 合 同 材 料 使 用 寿 命 期 内 , 如 果 卖 方 发 现 合 同 材 料 存 在 足 以 危 及 人 身 财 产安 全 的 缺 陷 , 卖 方 将 及 时 通 知 买 方 并 及 时 采 取 修 补 更 换 等 措 施 消 除 缺 陷 。9.违 约 责 任
9.1合 同 一 方 不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不 符 合 约 定 或 者 违 反 合 同 项 下 所 作 保 证 的 , 应向 对 方 承 担 继 续 履 行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或 者 赔 偿 损 失 等 违 约 责 任 。9.2卖 方 未 能 按 时 交 付 合 同 材 料 的 , 应 向 买 方 支 付 迟 延 交 货 违 约 金 。 卖 方 支 付 迟 延 交 货 违 约金 , 不 能 免 除 其 继 续 交 付 合 同 材 料 的 义 务 。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迟 延 交 付 违 约 金 计 算 方法 如 下 :延 迟 交 付 违 约 金 延 迟 交 付 材 料 金 额 0.08% 延 迟 交 货 天 数 。 迟 延 交 付 违 约 金 的 最 高 限 额 为合 同 价 格 的 10%。9.3在 项 目 业 主 支 付 本 合 同 所 购 买 材 料 的 相 关 款 项 全 部 或 部 分 到 位 后 买 方 未 能 按 到 位 材料 款 比 例 支 付 本 合 同 价 款 的 , 应 向 卖 方 支 付 延 迟 付 款 违 约 金 。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迟 延
付 款 违 约 金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延 迟 付 款 违 约 金 延 迟 付 款 金 额 0.08% 延 迟 付 款 天 数 。 迟 延 付 款 违 约 金 的 总 额 不 得 超 过 当期 应 支 付 价 款 的 10%。10.合 同 的 解 除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有 下 述 情 形 之 一 , 当 事 人 可 发 出 书 面 通 知 全 部 或 部 分 地 解 除 合同 , 合 同 自 通 知 到 达 对 方 时 全 部 或 部 分 地 解 除 : 1 合 同 一 方 当 事 人 无 法 继 续 履 行 或 明 确 表 示 不 履 行 或 实 质 上 已 停 止 履 行 合 同
2 合 同 一 方 当 事 人 未 能 履 行 合 同 项 下 任 何 其 它 义 务 细 微 义 务 除 外 , 或 在 未 事 先 征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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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 一 方 当 事 人 同 意 的 情 况 下 , 从 事 任 何 可 能 在 实 质 上 不 利 影 响 其 履 行 合 同 能 力 的 活 动 , 经 另 一 方当 事 人 书 面 通 知 后 14 日 内 或 在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其 他 期 限 内 未 能 对 其 行 为 作 出 补 救 , 一 方 当事 人 有 权 部 分 或 全 部 解 除 合 同 3 合 同 材 料 未 能 达 到 质 量 标 准 , 或 在 合 同 约 定 了 最 低 质 量 标 准 时 , 不 能 达 到 最 低 质 量 标准 4 合 同 一 方 当 事 人 出 现 破 产 清 算 资 不 抵 债 成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等 可 能 丧 失 履 约 能 力的 情 形 , 且 未 能 提 供 令 对 方 满 意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5 因 不 可 抗 力 不 能 实 现 合 同 目 的 。11.争 议 的 解 决
因 本 合 同 引 起 的 或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任 何 争 议 ,双 方 可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不 成 的 ,可 在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中 约 定 下 列 一 种 方 式 解 决 : 向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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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节 专 用 合 同 条 款本 专 用 条 款 是 对 第 一 节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进 行 补 充 细 化 , 但 除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明 确 规定 可 以 作 出 不 同 约 定 外 ,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补 充 和 细 化 的 内 容 不 得 与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相 抵 触 ,否 则 抵 触 内 容 无 效 , 若 二 者 存 在 矛 盾 , 以 本 专 用 条 款 为 准 。 可 根 据 每 个 项 目 的 情 况 进 行 修 改 。1.一 般 约 定1.3合 同 文 件 的 优 先 顺 序组 成 合 同 的 各 项 文 件 应 互 相 解 释 , 互 为 说 明 , 解 释 合 同 文 件 的 优 先 顺 序 如 下 :
1 成 交 通 知 书 2 投 标 函 3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4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5 分 项 报 价 表 6 其 他 合 同 文 件 。 7 其 他 合 同 文 件 。
1.5联 络买 卖 双 方 应 就 合 同 履 行 中 有 关 的 事 项 及 时 进 行 联 络 , 重 要 事 项 应 通 过 书 面 形 式 进 行 联 络 或 确认 。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的 任 何 联 络 及 相 关 文 件 的 签 署 , 均 应 通 过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指 定 的 联 系 人 和 联 系方 式 进 行 。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 双 方 可 以 书 面 形 式 增 加 或 变 更 指 定 联 系 人 。双 方 指 定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 :买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方 式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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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 同 价 格 与 支 付3.1合 同 价 格品 牌 品 种等 级 包 装方 式 数 量 吨 水 泥 出 厂 价 元 /吨 下 浮 率 运 杂 费 元 /吨 综 合 单 价 元 /吨 总 价 万 /元 交 提 货 时 间普通硅酸盐水
泥 P042.5 袋装 700 开工日至工程完工买方根据施工进度提前通知卖方发货备 注 : 3.1.1以 上 订 货 量 仅 为 预 估 量 , 实 际 供 应 量 应 以 买 方 的 月 需 求 计 划 为 准 。3.1.2价 格 形 式 指 : 综 合 单 价 出 厂 价 格 运 杂 费 。 其 中 , 运 杂 费 包 含 货 物 的 卸 货 费 装 车费 运 输 费 试 验 检 验 费 保 险 费 管 理 费 利 润 税 金 其 他 费 用 风 险 费 用 等 交 货 之 前及 所 发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 合 同 执 行 过 程 中 运 杂 费 水 泥 单 价 不 作 调 整 。3.1.3以 自 然 月 为 结 算 周 期 。3.1.4表 中 订 货 量 为 预 估 订 货 量 , 结 算 时 以 实 际 供 货 量 并 经 买 卖 双 方 共 同 认 可 的 量 为 依 据 。3.2合 同 价 款 支 付
3.2.1本 合 同 按 月 结 算 。 卖 方 于 每 月 20日 前 到 买 方 办 理 结 算 单 , 买 方 于 次 月 25日 前 支 付 货 款 支 付 方 式 为 银 行 转 账 。3.2.2卖 方 需 提 供 合 格 有 效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3.2.3质 保 金 按 照 每 期 结 算 总 金 额 的 5%暂 扣 , 合 同 供 货 结 束 后 六 个 月 无 质 量 问 题 无 息 返 还 。4.包 装 运 输 和 交 付4.1 包 装水 泥 包 装 袋 应 符 合 GB9774的 规 定 。 袋 装 水 泥 包 装 袋 不 回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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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运 输4.3.1卖 方 应 根 据 供 货 地 点 自 行 考 察 运 输 线 路 , 选 择 适 宜 的 运 输 工 具 安 排 合 同 材 料 运 输 。 由 于运 输 线 路 不 能 满 足 要 求 增 加 成 本 , 卖 方 应 在 投 标 报 价 中 考 虑 , 或 投 标 前 书 面 告 之 买 方 , 否 则 在 合同 执 行 过 程 中 视 为 卖 方 已 知 悉 运 输 线 路 。4.4 交 付4.4.1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卖 方 应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的 交 付 时 间 和 批 次 在 施 工 场 地 卸 货 后将 合 同 材 料 交 付 给 买 方 。 合 同 执 行 过 程 中 , 买 方 有 权 调 整 交 付 时 间 和 批 次 , 但 买 方 需 提 前 15天书 面 通 知 卖 方 。 买 方 对 卖 方 交 付 的 合 同 材 料 的 外 观 及 件 数 进 行 清 点 核 验 后 应 签 发 收 货 清 单 。 买 方
签 发 收 货 清 单 不 代 表 对 合 同 材 料 的 接 受 , 双 方 还 应 按 合 同 约 定 进 行 后 续 的 检 验 和 验 收 , 结 算 数 量按 实 际 到 场 合 格 品 数 量 为 准4.4.3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买 方 如 果 发 现 技 术 资 料 存 在 短 缺 和 或 损 坏 , 卖 方 应 在收 到 买 方 的 通 知 后 7日 内 免 费 补 齐 短 缺 和 或 损 坏 的 部 分 。 如 果 买 方 发 现 卖 方 提 供 的 技 术 资 料有 误 , 卖 方 应 在 收 到 买 方 通 知 后 7日 内 免 费 替 换 。 如 由 于 买 方 原 因 导 致 技 术 资 料 丢 失 和 或 损坏 , 卖 方 应 在 收 到 买 方 的 通 知 后 7日 内 补 齐 丢 失 和 或 损 坏 的 部 分 , 买 方 不 需 向 卖 方 支 付 技 术资 料 费 及 邮 寄 费 用 。4.3.4卖 方 按 买 方 根 据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提 供 的 季 度 需 求 计 划 月 需 求 计 划 为 依 据 备 货 交 货 验 收前 的 所 有 风 险 由 卖 方 承 担 。
4.3.5买 方 收 货 数 量 以 实 际 过 磅 计 量 为 准 , 计 量 单 位 为 吨 , 不 考 虑 运 输 过 程 中 损 耗 。 计 量地 点 设 在 巫 溪 县 双 通 引 水 工 程 调 蓄 水 库 帷 幕 灌 浆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 由 卖 方 负 责 卸 货5.检 验 和 验 收5.1合 同 材 料 交 付 后 , 买 方 应 在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安 排 对 合 同 材 料 的 规 格 质 量 等进 行 检 验 , 检 验 由 买 方 组 织 对 合 同 材 料 进 行 检 验 5.2买 方 应 在 检 验 日 期 3 日 前 将 检 验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通 知 卖 方 , 卖 方 应 自 负 费 用 派 遣 代 表 参 加检 验 。 若 卖 方 未 按 买 方 通 知 到 场 参 加 检 验 , 则 检 验 可 正 常 进 行 , 卖 方 应 接 受 对 合 同 材 料 的 检 验 结果 。
5.3质 量 要 求 技 术 标 准 见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所 有 标 准 都 有 可 能 被 修 订 , 均 以 最 新 版 本 为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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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泥 质 量 应 满 足 通 用 硅 酸 盐 水 泥 GB175-2007 规 范 要 求 水 泥 各 龄 期 强 度 安 定 性 物 理性 能 及 化 学 成 分 等 应 达 到 GB175-2007 规 范 要 求 的 指 标 水 泥 矿 物 掺 合 料 的 技 术 条 件 应 符 合 现行 国 家 标 准 用 于 水 泥 和 混 凝 土 中 的 粉 煤 灰 GB/T1596-2005 用 于 水 泥 中 的 火 山 灰 质 混合 料 GB/T2847-2005 等 的 规 定 , 并 应 有 出 厂 检 验 报 告 和 产 品 合 格 证 。5.4卖 方 从 出 厂 运 输 至 交 货 地 点 前 各 环 节 因 产 品 质 量 运 输 防 护 措 施 不 当 或 其 它 过 错 等 原因 造 成 货 物 变 质 减 少 灭 失 造 成 的 所 有 损 失 , 卖 方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5.5买 方 在 接 收 卖 方 供 应 水 泥 后 ,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因 卖 方 供 应 水 泥 质 量 不 合 格 造 成 买 方 损 失 时 ,不 论 买 方 是 否 自 行 检 测 或 按 规 定 进 行 取 样 送 检 , 卖 方 都 应 承 担 由 此 造 成 的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 且 买 方保 留 追 究 造 成 买 方 一 切 损 失 的 权 利 。
6.相 关 服 务买 方 应 免 费 为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工 作 条 件 及 便 利 , 主 要 为 必 要 的 办 公 场 所 技 术 资 料 及 出 入许 可 等 。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的 交 通 食 宿 费 用 由 卖 方 承 担 。9.违 约 责 任9.1买 方 因 材 料 交 付 时 间 和 批 次 有 所 调 整 , 合 同 价 款 支 付 有 所 调 整 , 买 方 不 向 卖 方 支 付 延 迟付 款 违 约 金 。9.2除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外 不 可 抗 力 包 括 战 争 地 震 洪 灾 等 自 然 灾 害 , 如 卖 方 不 能 按 合 同
规 定 的 时 间 交 货 , 买 方 应 同 意 在 卖 方 付 违 约 金 的 条 件 下 延 期 交 货 。 违 约 金 可 在 支 付 货 款 时 扣 除 。违 约 金 为 每 延 期 5天 日 历 天 收 取 延 期 交 货 金 额 总 价 的 1%, 不 足 5天 以 5 天 计 算 。 如 卖 方 延期 交 货 超 过 规 定 交 货 期 五 天 时 , 买 方 有 权 部 分 或 全 部 终 止 合 同 。 此 时 卖 方 除 按 上 述 规 定 向 买 方 支付 违 约 金 外 , 同 时 还 应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9.3若 供 方 所 供 的 产 品 因 质 量 问 题 而 给 需 方 造 成 的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 一 切 损 失 及 赔 偿 费 用 由 供方 承 担 。 对 此 , 供 方 无 任 何 异 议 。9.4由 于 质 量 计 量 规 格 型 号 等 原 因 造 成 的 需 方 对 该 批 产 品 拒 收 退 换 索 赔 等 责 任 及 损失 皆 由 供 方 承 担 。 对 此 , 供 方 无 任 何 异 议 。
9.5本 合 同 签 订 后 或 合 同 执 行 过 程 中 如 因 需 方 对 供 方 综 合 考 察 不 合 格 或 产 品 质 量 检 测 结 果不 合 格 以 及 供 方 供 货 不 及 时 而 严 重 影 响 施 工 进 度 时 , 除 追 索 供 方 给 需 方 造 成 的 直 间 接 经 济 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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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 外 , 需 方 有 权 终 止 此 合 同 而 供 方 无 条 件 接 受 对 此 供 需 双 方 无 任 何 异 议 。11.争 议 的 解 决因 本 合 同 引 起 的 或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任 何 争 议 ,双 方 可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不 成 的 ,可 向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12.其 它 约 定8.1供 方 若 改 变 合 同 中 指 定 银 行 账 户 时 , 应 提 前 10天 书 面 通 知 需 方 , 并 取 得 需 方 书 面 答 复 。
8.2供 方 所 供 应 的 产 品 品 牌 , 必 须 与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的 生 产 厂 家 的 产 品 品 牌 一 致 , 否 则 需 方不 予 接 收 , 由 此 引 起 的 一 切 后 果 由 供 方 负 责 。8.3所 提 供 产 品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或 保 管 过 程 中 所 必 须 的 包 装 物 应 符 合 安 全 和 环 保 产 品 性 能 要求 , 包 装 物 及 有 毒 有 害 剩 余 物 资 的 回 收 由 供 方 和 买 方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和 约 定 执 行 。8.4所 提 供 产 品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的 安 全 规 定 要 求 , 且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一 切 安 全 责任 由 供 方 承 担 。8.5供 方 供 货 只 能 由 需 方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其 它 人 员 的 签 收 需 方 一 概 不 予 认 可 , 需 方 有 权 拒 绝付 款 。
8.6合 同 条 款 及 附 件 技 术 条 件 及 配 置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招 标 答 疑 文 件 中 标 通 知 书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的 补 充 协 议 条 款 等 都 是 本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 ,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8.7本 合 同 一 式 六 份 , 供 应 方 购 货 方 各 三 份 , 本 合 同 所 有 条 款 经 供 需 双 方 共 同 协 商 均 无 任何 疑 义 本 合 同 在 供 需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后 即 生 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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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盖 章 :开 户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贵 阳 青 云 支 行帐 号 : 23-128001040001161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 乙 方 盖 章 :开 户 行 :帐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约 时 间 :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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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洁 合 同为 了 认 真 贯 彻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大 反 腐 败 力 度 , 推 进 廉 政 建 设 , 预 防 和 减 少 工 程 建 设中 的 违 纪 违 法 行 为 ,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正 常 秩 序 的 有 关 规 定 , 保 证 设 备 物 资 高 效 优 质 , 保 证 建 设 资金 的 安 全 和 有 效 使 用 以 及 投 资 效 益 , 中 国 水 电 顾 问 集 团 贵 阳 勘 测 设 计 研 究 院 岩 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发 包 人 与 以 下 简 称 承 包 人 , 特 订 立如 下 合 同 :1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1 严 格 遵 守 党 的 政 策 和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的 有 关 规 定 。 2 严 格 执 行 合 同 文 件 , 自 觉 按 合 同 办 事 。 3 双 方 的 业 务 活 动 坚 持 公 开 公 正 诚 信 透 明 的 原 则 法 律 认 定 的 商 业 秘 密 和 合 同 文件 另 有 规 定 除 外 , 不 得 损 害 国 家 和 集 体 利 益 , 违 反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4 建 立 健 全 廉 政 制 度 , 开 展 廉 政 教 育 , 设 立 廉 政 告 示 牌 , 公 布 举 报 电 话 , 监 督 并 认 真 查处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
5 发 现 对 方 在 业 务 活 动 中 有 违 反 廉 政 规 定 的 行 为 , 有 及 时 提 醒 对 方 纠 正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6 发 现 对 方 严 重 违 反 本 合 同 义 务 条 款 的 行 为 , 有 向 其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举 报 建 议 给 予 处 理并 要 求 告 知 处 理 结 果 的 权 利 。2 发 包 人 的 义 务 1 发 包 人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索 要 或 接 受 承 包 人 的 礼 金 有 价 证 券 和 贵 重 物 品 不 得 在 承包 人 处 报 销 任 何 应 由 发 包 人 或 发 包 人 工 作 人 员 支 付 的 费 用 。
2 发 包 人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参 加 承 包 人 安 排 的 超 标 准 宴 请 和 娱 乐 活 动 不 得 接 受 承 包 人 提 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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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通 讯 工 具 交 通 工 具 和 高 档 办 公 用 品 等 。 3 发 包 人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要 求 或 接 受 承 包 人 为 其 住 房 装 修 婚 丧 嫁 娶 活 动 配 偶 子 女的 工 作 安 排 以 及 出 国 出 境 旅 游 等 提 供 方 便 。 4 发 包 人 工 作 人 员 及 其 配 偶 子 女 不 得 从 事 与 承 包 人 设 备 材 料 有 关 的 外 购 分 包 等 经 济活 动 等 。 5 发 包 人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向 承 包 人 推 荐 分 包 人 或 推 销 材 料 , 不 得 要 求 承 包
人 购 买 合 同 规 定 外 的 材 料 和 设 备 。 6 发 包 人 人 员 要 秉 公 办 事 , 不 准 营 私 舞 弊 , 不 准 利 用 职 权 从 事 各 种 个 人 有 偿 中 介 活 动 。3 承 包 人 的 义 务 1 承 包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向 发 包 人 监 造 人 和 设 计 人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行 贿 或 馈 赠 礼 金 有价 证 券 贵 重 礼 品 。 2 承 包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报 销 应 由 发 包 人 监 造 人 和 设 计 人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单 位 负 担 或 个
人 支 付 的 任 何 费 用 。 3 承 包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安 排 发 包 人 监 理 人 和 设 计 人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参 加 超 标 准 宴 请 及娱 乐 活 动 。 4 承 包 人 不 得 为 发 包 人 监 造 人 和 设 计 人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购 置 或 提 供 通 讯 工 具 交 通 工 具和 高 档 办 公 用 品 。 5 除 发 包 人 批 准 的 工 作 外 , 承 包 人 对 监 理 人 和 设 计 人 应 按 本 廉 政 合 同 第 2 款 发 包 人 的 义
务 要 求 履 约 义 务 。4 违 约 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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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 包 人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本 合 同 第 1 条 第 2 条 , 按 照 管 理 权 限 ,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给 予党 纪 政 纪 或 组 织 处 理 涉 嫌 犯 罪 的 , 移 交 司 法 机 关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给 承 包 人 单 位 造 成 经 济 损 失的 , 应 予 以 赔 偿 。 2 承 包 人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本 合 同 第 1 条 第 3 条 , 按 照 管 理 权 限 ,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给 予党 纪 政 纪 或 组 织 处 理 给 发 包 人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的 , 应 予 以 赔 偿 情 节 严 重 的 , 发 包 人 建 议 行 政主 管 部 门 给 予 承 包 人 处 罚 , 同 时 发 包 人 给 予 承 包 人 禁 止 参 与 相 关 工 程 建 设 的 处 罚 。5 双 方 约 定
本 合 同 由 发 包 人 与 承 包 人 或 双 方 上 级 单 位 的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负 责 监 督 执 行 。 由 发 包 人 或 发 包 人上 级 单 位 的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约 请 承 包 人 或 承 包 人 上 级 单 位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对 本 合 同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检查 , 提 出 本 合 同 规 定 范 围 内 的 裁 定 意 见 。6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为 双 方 签 署 之 日 至 该 项 目 竣 工 验 收 后 止 。
购 买 方 : 中 国 水 电 顾 问 集 团 贵 阳 勘 测 供 货 方 : 盖 章 设 计 研 究 院 岩 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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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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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 件 一 : 合 同 协 议 书 合 同 协 议 书 买 方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买 方 为 获 得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材 料 和 相 关 服 务 , 已 接 受 卖 方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卖 方 为 提 供 上 述合 同 材 料 和 相 关 服 务 所 作 的 投 标 , 买 方 和 卖 方 共 同 达 成 如 下 协 议 :1.本 协 议 书 与 下 列 文 件 一 起 构 成 合 同 文 件 :
1 中 标 通 知 书 2 投 标 函 3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4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5 供 货 要 求 6 分 项 报 价 表 7 其 他 合 同 文 件 。2.上 述 合 同 文 件 互 相 补 充 和 解 释 。 如 果 合 同 文 件 之 间 存 在 矛 盾 或 不 一 致 之 处 , 以 上 述 文 件 的 排
列 顺 序 在 先 者 为 准 。3.签 约 合 同 价 : 人 民 币 大 写 。 合 同 价 是 含 税 价 格 ,税 率 13%。4.卖 方 承 诺 保 证 完 全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合 同 材 料 和 相 关 服 务 并 修 补 缺 陷 。5.买 方 承 诺 保 证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条 件 时 间 和 方 式 向 卖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款 。6.本 合 一 式 陆 份 , 其 中 正 本 贰 份 , 双 方 各 执 壹 份 , 副 本 肆 份 , 双 方 各 执 贰 份 。7.合 同 未 尽 事 宜 , 双 方 另 行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 补 充 协 议 是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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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 方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卖 方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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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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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供 货 要 求1 包 装水 泥 包 装 袋 应 符 合 GB9774的 规 定 。 袋 装 水 泥 包 装 袋 不 回 收 。2运 输2.1卖 方 应 根 据 供 货 地 点 自 行 考 察 运 输 线 路 , 选 择 适 宜 的 运 输 工 具 安 排 合 同 材 料 运 输 。 由于 运 输 线 路 不 能 满 足 要 求 增 加 成 本 , 卖 方 应 在 投 标 报 价 中 考 虑 , 或 投 标 前 书 面 告 之 买 方 , 否
则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视 为 卖 方 已 知 悉 运 输 线 路 。3 交 付3.1卖 方 应 根 据 约 定 的 交 付 时 间 和 批 次 在 施 工 场 地 卸 货 后 将 材 料 交 付 给 买 方 。 执 行 过 程 中 ,买 方 有 权 调 整 交 付 时 间 和 批 次 , 但 买 方 需 提 前 15天 书 面 通 知 卖 方 。 买 方 对 卖 方 交 付 的 材 料 的外 观 及 件 数 进 行 清 点 核 验 后 应 签 发 收 货 清 单 。 买 方 签 发 收 货 清 单 不 代 表 对 材 料 的 接 受 , 双 方还 应 按 约 定 进 行 后 续 的 检 验 和 验 收 , 结 算 数 量 按 实 际 到 场 合 格 品 数 量 为 准3.2买 方 如 果 发 现 技 术 资 料 存 在 短 缺 和 或 损 坏 , 卖 方 应 在 收 到 买 方 的 通 知 后 7日 内 免费 补 齐 短 缺 和 或 损 坏 的 部 分 。 如 果 买 方 发 现 卖 方 提 供 的 技 术 资 料 有 误 , 卖 方 应 在 收 到 买
方 通 知 后 7日 内 免 费 替 换 。 如 由 于 买 方 原 因 导 致 技 术 资 料 丢 失 和 或 损 坏 , 卖 方 应 在 收 到买 方 的 通 知 后 7 日 内 补 齐 丢 失 和 或 损 坏 的 部 分 , 买 方 不 需 向 卖 方 支 付 技 术 资 料 费 及 邮 寄费 用 。3.3卖 方 按 买 方 根 据 工 程 施 工 进 度 提 供 的 季 度 需 求 计 划 月 需 求 计 划 为 依 据 备 货 交 货 验收 前 的 所 有 风 险 由 卖 方 承 担 。3.4买 方 收 货 数 量 以 实 际 过 磅 计 量 为 准 , 计 量 单 位 为 吨 , 不 考 虑 运 输 过 程 中 损 耗 。 计量 地 点 设 在 巫 溪 县 双 通 引 水 工 程 调 蓄 水 库 帷 幕 灌 浆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 由 卖 方 负 责 卸 货 。4.检 验 和 验 收
4.1材 料 交 付 后 , 买 方 应 在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安 排 对 材 料 的 规 格 质 量 等 进 行 检 验 , 检 验 由 买方 组 织 对 材 料 进 行 检 验 4.2买 方 应 在 检 验 日 期 3日 前 将 检 验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通 知 卖 方 , 卖 方 应 自 负 费 用 派 遣 代 表 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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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检 验 。 若 卖 方 未 按 买 方 通 知 到 场 参 加 检 验 , 则 检 验 可 正 常 进 行 , 卖 方 应 接 受 对 合 同 材 料 的检 验 结 果 。4.3质 量 要 求 技 术 标 准 见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所 有 标 准 都 有 可 能 被 修 订 , 均 以 最 新 版 本 为准 。 水 泥 质 量 应 满 足 通 用 硅 酸 盐 水 泥 GB175-2007 规 范 要 求 水 泥 各 龄 期 强 度 安定 性 物 理 性 能 及 化 学 成 分 等 应 达 到 GB175-2007 规 范 要 求 的 指 标 水 泥 矿 物 掺 合 料 的 技术 条 件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用 于 水 泥 和 混 凝 土 中 的 粉 煤 灰 GB/T1596-2005 用 于水 泥 中 的 火 山 灰 质 混 合 料 GB/T2847-2005 等 的 规 定 , 并 应 有 出 厂 检 验 报 告 和 产 品 合 格证 。 4.4卖 方 从 出 厂 运 输 至 交 货 地 点 前 各 环 节 因 产 品 质 量 运 输 防 护 措 施 不 当 或 其 它 过 错 等
原 因 造 成 货 物 变 质 减 少 灭 失 造 成 的 所 有 损 失 , 卖 方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4.5买 方 在 接 收 卖 方 供 应 水 泥 后 ,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因 卖 方 供 应 水 泥 质 量 不 合 格 造 成 买 方 损 失时 , 不 论 买 方 是 否 自 行 检 测 或 按 规 定 进 行 取 样 送 检 , 卖 方 都 应 承 担 由 此 造 成 的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且 买 方 保 留 追 究 造 成 买 方 一 切 损 失 的 权 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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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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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复 询 文 件 格 式金 沙 县 油 沙 河 水 库 帷 幕 补 强 灌 浆 施 工 工 程 水 泥 采 购 询 价 项 目复 询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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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询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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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询 比 价 报 价 函 报价函致: 采购人全称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金沙县油沙河水库帷幕补强灌浆施工工程 询价文
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税率 13 %,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2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询比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3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60日内有效。复询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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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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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 系 复询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复询文件,其提交的复询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复询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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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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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 价 表1报价价格表格式投标人名称: 币种:人民币序号 名称型号 原产地 制造厂 发运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吨 总价万元
1 P042.5 普通硅酸盐袋装水泥 贵州金沙 华润水泥金沙有限公司 油沙河水库 t 700说明:1上述报价为综合单价,包括水泥出厂价格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试验检验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其他费用风险费用等交货前所发生的一
切费用。2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以按投标人要求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不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合同价格。2合同签订后,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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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价计算表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出厂单价 下浮率 运杂费 综合单价 备注A B C D E F HDF 税率1 P042.5普通硅酸盐
袋装水泥 元/t 13%说明:1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所列的水泥规格型号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投标品牌填报报价单,空白栏必须填报。2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如能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投标人应详
细说明。3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招标方要求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不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4运杂费中包含货物的卸货费装车费运输费试验检验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其他费用风险费用等交货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5运杂费和水泥费用需分别开具发票。
62
4 装 运 方 案致:设备运输方案如下:由复询人撰写。装运方案能够反映出复询人的组织运输能力及保障能力,经
验特色和优势亮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响应人的运输组织结构运输方式方法安排计划保障措施等。 复 询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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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一 基 本 情 况 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网址 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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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 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 类 似 业 绩 资 料序号 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使用地点 投产时间 运行情况 备注
备注:请提供有关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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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询人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66
7 复 询 人 廉 政 承 诺 书 复询人廉政承诺书致: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本响应人特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
2不与其他响应人相互串通报价,进行围标串标陪标抬标等行为,不排挤其他响应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3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4不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谈判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以不正当手段牟取中标6不向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7不私下接触谈判小组成员8不给因参加竞争性活动被追究的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如出现上述行为,本响应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关责任。复 询 人: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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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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