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BOT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BOT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50*****201
台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已由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安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中标人自有资金及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台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台安县工业园区六环路北侧、九股河西侧,占地面积为150亩,计划总投资9118.75万元,污水厂处理规模为2.5万m3/d,并建设处理能力7200m3/d 的再生水系统,满足热电联产项目需要。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水解酸化+生化处理(改良A2/O工艺)+深化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A类标准;
2.2建设地点:台安县工业园区六环路北侧、九股河西侧;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为9118.75万元;
2.4计划工期:建设期为2015年3月15日-2015年11月30日,即261日历天,商业试运行4个月并达到环保达标排放验收标准,运营期为30年;
2.5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的融资、建设(含设计)、运营和维护,以及污水处理厂涉及的至九股河(50m)出水管网建设和维护。(台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可研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勘察、测量等前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相关条件:
3.1符合本项目要求,有相应投资能力的投资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000万以上(含8000万);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极好的融资能力及商业信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2具有2万立方米/日或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业绩(须提供特许经营协议);
3.3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具有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6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及相关条件。
4.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5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5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00 时至5:00 时,到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 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6.1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3月3日13:30,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安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台安县台安镇胜利西路99号
联 系 人:王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崔桂复、朱颖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lnasc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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