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经济开发区东区中水回用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工业一街;工业二街(大赵线-工业二路);工业二街(工业二路-工业五路);工业三街、工业一路)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赵县经济开发区东区中水回用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工业一街;工业二街(大赵线-工业二路);工业二街(工业二路-工业五路);工业三街、工业一路)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赵县经济开发区东区中水回用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工业一街;工业二街(大赵线-工业二路);工业二街(工业二路-工业五路);工业三街、工业一路)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2 16:4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赵县经济开发区东区中水回用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工业一街;工业二街(大赵线-工业二路);工业二街(工业二路-工业五路);工业三街、工业一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县经济开发区东区中水回用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已由赵县行政审批局赵行审投资审[2022]2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赵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赵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赵县经济开发区东区中水回用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工业一街;工业二街(大赵线-工业二路);工业二街(工业二路-工业五路);工业三街、工业一路)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赵县生物产业园区内,赵县南柏舍镇区东南部。

(2)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厂智慧运维管理系统一套,新建配套De20O-De600回水管网18.2公里,中水量为3 万 m3/d;改造完善工业四街等园区道路两侧的拆墙透绿及围墙修葺、行道树移栽补种及绿化、人行便道及路缘石修缮等市政基础设施。

(3)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工业一街;二标段工业二街(大赵线-工业二路);三标段工业二街(工业二路-工业五路);四标段工业三街、工业一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管理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090000分至20220815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自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招标公告下方“招标文件及附件”处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 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 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 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注:(1)投标人需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之后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并登陆“投标管家”——加入我的项目后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0311-616。投标人请及时办理河北 CA,联系方式 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4.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8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 数字证书,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市公共资源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

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本项目招标分为四个标段,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依次评审,在排序靠前的标段中被推荐为前三名的定标候选人的单位可以参与后续其余标段评标,但不得重复推荐为后续其余标段的定标候选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08-29上午 09: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远程参加开标会议。

7.备注:

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注册完之后必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确认投标、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共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赵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荣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经济开发区(工业 地址:赵县赵州镇自强路万和城9-1-101

四街和振兴路交口)

邮编:******邮编:******

联系人:白佳 联系人:张学龙

电话:0311-******** 电话:0311-********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冀建建市【2020】68 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 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

1.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 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中水回用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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