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吉林基地航空垃圾处理招标公告

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吉林基地航空垃圾处理招标公告






竞价公告

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吉林基地(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航空垃圾处理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航空垃圾处理。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预算上限90.63万元人民币 (含税)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含税)

单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单价报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含税)

单价报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总价报价

(含税)

1

航空垃圾处理

2

45.315

42.75




项目内容、标准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航空垃圾处理:包含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吉林基地所有航班、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吉林基地承接业务的其他航空公司及南航经停航班的航前、航后机上垃圾转运和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及机上黄色医疗垃圾袋内垃圾的场内转运(不含医疗垃圾处理)。

(二)航空垃圾处理标准:

1、航空垃圾处理:施行标准化管理,防止流失扩散传播病菌。对未作处理,造成机上垃圾流失或造成环境污染或疫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机上黄色医疗垃圾袋内垃圾的场内转运(不含医疗垃圾处理),必须按照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新冠疫情防疫联络组)要求进行实施。

3、乙方所有工作须自觉接受卫生检疫部门对航空废弃物品的处理规定,并做好运输转运及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含医疗垃圾处理)。

4、乙方工作要求及验收标准除满足本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外,还须参照并符合《航空器公共卫生工作手册(第 05 版)》相关要求。

(三)作业要求:

1、负责在机上或机位指定位置收运机上垃圾,并且按照机场监管当局的要求将机上垃圾统一装垃圾车运出机场外进行处理,保证航班落地后(10分钟内)收运垃圾,并做到垃圾袋不落地,随时清运。垃圾袋口要封好,防止垃圾遗落在机坪,产生外来物。并认真履行有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杜绝出现因机上垃圾造成的任何负面事件。

2、乙方在运输时间内自备车辆和装卸人员收运机上垃圾(机场内需保障3台场内运行车辆,其中一台为重型封闭垃圾车)。

3、乙方工作人员要熟知航空安全知识及机坪车辆运行管理规定等与机坪垃圾清运相关的规定,认真学习《长春龙嘉国际机场FOD防范管理规定》,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4、乙方工作人员须自觉接受安保中心、机坪运行监察室、和卫生检疫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行办理机场内车辆、设备、人员的相关证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5、对违反政府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擅自处理垃圾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进入机场内的人员要求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进行回收作业;运送疫情垃圾的人员需要做好个人防护,包括口罩、护目镜、防护服、医用手套,并按机场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注:1、以上均为含税及不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 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1年实际使用量和2022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航空垃圾处理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必须提供《城市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城市垃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3 供应商应具备垃圾处理资质证明,或与具备垃圾处理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签署的现行有效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协议(如填埋、焚烧等)。(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1年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1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2.9供应商需提供员工健康证明及三针新冠疫苗注射凭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7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16时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吉林基地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史先生,043*****5540、158*****456

EMAIL: shitianlong@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采购人: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吉林基地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史先生,043*****5540、158*****456

EMAIL: shitianlong@csair.com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机务工程部)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广州花都新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路机务工程部529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标签: 垃圾处理 航空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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