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空气子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1210-2241YDZB5183)
南沙区空气子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1210-2241YDZB5183)
发布时间:2022-09-021
项目概况
南沙区空气子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10-2241YDZB5183
项目名称:南沙区空气子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沙区空气子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环保监测设备 | 分析单元监测设备(PM10颗粒物分析仪、PM2.5颗粒物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 | - |
1-2 | 环保监测设备 | 质控单元监测设备、气象单元监测设备、配套辅助设施 、数据采集系统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沙区空气子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沙区空气子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提供不分包或转包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3日至2022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09月23日09时30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环境监测站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麒麟新村黄梅路406、408、410号首层
联系方式:张工 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
联系方式:梁小姐 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20-********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2日
标签: 设备更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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