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租赁厂房使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东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租赁厂房使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东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租赁厂房使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2日

一、项目信息
1. 采购人名称: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采购项目名称:东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租赁厂房使用采购项目
3. 采购项目编号:HNZB2022-CGD0902
4. 拟采购服务的总预算金额:*******.00元
5. 拟采购服务的最高限价:*******.00元
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东安经开区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大市场化招商引资力度的工作。与深圳华企云谷签订招商协议,深圳华企云谷在2021年一次性为我县引进5家电子信息企业入园,并与我县签立招商引资合同。根据2021年11月16日东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一次会议指导要求,尽快落实电子信息企业入园。电子信息企业入园的对厂房的要求:一、面积需要要求达到3万平方以上;二、消防标准要求达到乙级标准;三、每栋檐口二楼3*2.1米的卸货口。单位按要求对工业园区内的现有厂房进行实地考察,仅有永州市林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8栋厂房共计有3.2平方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改造后的消防标准达到乙级消防标准要求(包括强排烟系统.报警系统等)及每栋檐口二楼3*2.1米的卸货口,综合考虑林丰科技有限公司的3.2万平方厂房符合电子信息企业对厂房的要求,满足我单位租赁的唯一合格供应商,为保障东安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顺利招商引资企业落户投产,决定租赁该厂房。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 供应商名称:永州市林丰科技有限公司

2. 供应商所在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工业园18号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09日止。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论证时间:2022年08月22日

2. 论证地点: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3. 论证意见:

经论证根据2021年11月16日东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一次会议指导要求,尽快落实电子信息企业入园。电子信息企业入园的对厂房的要求:一、面积需要要求达到3万平方以上;二、消防标准要求达到乙级标准;三、每栋檐口二楼3*2.1米的卸货口。根据采购单位对工业园区内的现有厂房进行实地考察,仅有永州市林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8栋厂房共计有3.2平方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综合考虑永州市林丰科技有限公司的3.2万平方厂房符合电子信息企业对厂房的要求,满足租赁的唯一合格供应商。

综上所述,符合《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14号)第十一条第(一)款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南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东安县白牙市镇舜皇路

联系电话:186*****997(经本人同意公开) 

2.财政部门:东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地址:永州市东安县老鸭街1号 

联系电话:0746-******* 

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芳欣

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铁塔路2巷1号

联系电话:177*****727(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标签: 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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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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