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网上自主注册后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08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集KPXZCY2022—*****
项目名称: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按照甲乙双方合同内约定的日期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涵盖农业或畜牧养殖业相关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5日10时00分至2022年9月7日20时00分,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网上自主注册后报名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9月8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柯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谈判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柯坪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柯坪县团结路12号
联系人:阿巴斯·买买提
联系方式:137*****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柯坪律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团结路东风创业园小区2号门面房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娴
电话:159*****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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