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岗区共联村四季花城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
伍家岗区共联村四季花城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
伍家岗区共联村四季花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550号文批准建设。宜昌市伍家岗区共联村村民委员会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和相关要求:
1、工程概况:伍家岗区共联村四季花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共联村,总建筑面积约54052.52平方米,其中1#楼建筑面积约为10290.73平方米,剪力墙结构,二十六层;2#楼建筑面积约为9595.49平方米,剪力墙结构,二十六层;3#楼建筑面积约为11029.99平方米,剪力墙结构,二十八层;4#楼建筑面积约为11824平方米,剪力墙结构,二十八层;礼堂建筑面积约954平方米,框架二层;商铺建筑面积约834.96平方米,框架二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9522.72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一层。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资金来源:自筹
3、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地基与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消防、电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入选《2013年度宜昌市城区村(居)民安置房工程预选总承包商名录》的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 1 人、 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3 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7、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须为 80 分及以上(信用评价分值以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查询投标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并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 2月10日至2015年2月21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9日10时00分。具体要求: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该中标人《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施工合同的签署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2月1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
招标人:宜昌市伍家岗区共联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万达广场B座)1624室
联 系 人:付 静 联系电话:****-*******
日期: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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