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施工监理3标段招标公告
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施工监理3标段招标公告
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施工监理3标段
招标公告
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项目已由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4]98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北部新区段高架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批复》(津建计审[2014]10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北起规划新淀道以西900米处,利用现状京津塘高速公路线位向南,止于规划登州路延长线以东500米处,起终点均与现状京津塘高速公路相接,全长15.9公里,其中高架路段15.3公里(利用现状高架3.074公里),路基段0.6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20km/h,路基宽度28米。
本工程智能交通系统由六部分组成,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交通诱导系统、高清卡口系统、通信系统、供电系统。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5年3月20日~2015年5月8日,共1.5月,监理服务期25.5月,其中施工工期1.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每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本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
第3监理标段负责智能交通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交通诱导系统、高清卡口系统、通信系统、供电系统)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1个监理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2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5年3月6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递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66号和平宾馆贵宾厅。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市政工程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二纬路18号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室
邮 编:300100 邮 编:300143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姜林
日 期: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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