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GJJTJDT11-CGFA-2... | 项目名称: 天津地铁11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采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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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 自动售检票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自动售检票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南开区复康路与水上公园西路交口的水上公园西路站,东至东丽区津塘二线与六经路交口的东丽六经路站。工程范围主要包括22.6km区间,地下车站21座,驯海路主变电所1座,共享六里台主所1座(由7号线建设,11号线部分供电由此所引入),共享控制中心1座(通过既有线接入),七经路定修段一座(含备用控制中心1座),23列车载设备。本工程全线开工日期2019年11月1日,全线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2.2 招标内容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的设备供货,服务范围为设计(含系统设计、接口设计)、BIM模型、设计联络、样机监造与检验、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现场装卸、仓储保管、成品保护、指导安装、测试、试验、完工测试、调试检验、安全评估、行政许可验收、开通、试运行、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缺陷责任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以及《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它义务及工作。 其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二卷第六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投标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如是外币,以公告当日人民币汇率换算),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集成商或联合体牵头方。 3.2生产能力要求: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 3.3财务能力要求:财力状况良好,有执行物资供应的良好的资金保障。提供2019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且此3年年度财务报告均无亏损记录。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 以下投标产品(包括工控机、自动检票机扇门、硬币处理模块、纸币处理模块、车票发售/回收单元(token)、读写器、交换机)品牌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开通使用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含设备清单)和用户证明(原件投标时备查)、业绩时间以用户证明中的开通运营(含试运营)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满足下表业绩要求: 表3.5-1 投标人要求
3.6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7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各方,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和具体分工,并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投标以及中标后签订的合同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方被联合体成员各方授权,代表联合体和联合体任何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投标书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该协议必须随其它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采购招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投标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认可,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对投标联合体协议及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 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在投标文件中签字和盖章。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的合同,应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投标文件和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其他要求: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延长线同类产品设备的供货价格不高于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合同供货价格。 投标人需考虑本线分段、甩站开通的不确定性,因分段、甩站开通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对文件及补遗全部内容已知悉,如对文件的公平公正性有异议在开标前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人。如无异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招标文件不存在歧视性条款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承诺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4.资格预审本次招标不进行资格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推荐单位“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 5.2 请于2022年09月03日16时00分至2022年09月09日16时0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09月29日16时00分前。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整(¥800,000.00);采用电汇。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户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总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滨海分行 账号:0191 0112 0000 0000 0012 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招标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472号 邮编:****** 联系人:刘先生,宗先生 电话:022-********,182*****208 电子邮件:*********@qq.com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2022年09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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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自动售检票系 中国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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