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010*****项目名称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
标段编号A320*****010*****001001标段名称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9月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10月8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2】300号文“关于悦达地产(东台)有限公司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悦达地产(东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市新民南路东侧、陆家滩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09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557.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6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2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6月22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2023年4月20日局部达到预售许可要求,具体完成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为2年,绿化一年成活率达 95%,二年成活率达 100%(期间更换苗木以实际更换时间至养护期满起至为两年),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含材料、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

(1)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施工图报审(施工图审查费由招标人支付)、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满足绿色建筑二星标识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基坑围护、地下空间及人防、建筑、装配式、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内装设计、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综合管网、雨污水及排水系统、导视系统、监控及音响系统等住宅区内及其配套的所有设计和施工现场全程把控、现场配合及项目总结等服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内容: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其中包括自评报告书、绿评申报书、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室内自然通风模拟分析报告、室内采光模拟分析报告、噪声模拟计算分析说明等辅证材料,以及绿评相关材料的二次整合),并参与招标人的绿评答辩(包括答辩的联系事宜、PPT的制作、答辩现场辅助工作、答辩通过后的备案材料的撰写、领取证书等)。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针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所具备的设计施工图纸。

(3)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方式:按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及调整建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

2.2.2手续办理:

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配合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国土、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除甲醛、精保洁、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应由中标人缴纳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如规费和人防异地建设费等)的行政事业收费由招标人缴纳。档案整理移交费、绿色建筑设计评审(如有)和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2.3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范围为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建筑(含人防工程)、土建工程(含桩基工程、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排)水工程、防水工程、保温(隔声)工程、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二改(项目竣工验收后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工作内容,如车库雨蓬、阳台封闭等)、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防排烟、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人防设备(含人防门及通风防化设备)、室外附属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化粪池、雨水收集系统、室外消防系统、景观绿化、停车场、充电桩、游乐设施、健身器材、围墙、小区大门]等所有小区建筑及所有相关配套项目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与工程配套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7本项目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不确定因素暂停或停止实施的,合同终止,按实结算已完成工程量,不补偿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2.2.8本项目的所有竣工保洁,由投标人负责,并要达到招标人的评估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注:1、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它要求:

3.3.1自2020年9 月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1年9 月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2年6 月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17年9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年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是指: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系统弹出的举报联系方式页面,请点“×”

关闭)。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10月8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2.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悦达地产( 东台)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

联系人:赵先生、胡先生

电话:186*****527153*****93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515-********139*****526

传真:0515-********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

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2】300号文“关于悦达地产(东台)有限公司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悦达地产(东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市新民南路东侧、陆家滩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09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557.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6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2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6月22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2023年4月20日局部达到预售许可要求,具体完成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为2年,绿化一年成活率达 95%,二年成活率达 100%(期间更换苗木以实际更换时间至养护期满起至为两年),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含材料、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

(1)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施工图报审(施工图审查费由招标人支付)、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满足绿色建筑二星标识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基坑围护、地下空间及人防、建筑、装配式、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内装设计、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综合管网、雨污水及排水系统、导视系统、监控及音响系统等住宅区内及其配套的所有设计和施工现场全程把控、现场配合及项目总结等服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内容: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其中包括自评报告书、绿评申报书、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室内自然通风模拟分析报告、室内采光模拟分析报告、噪声模拟计算分析说明等辅证材料,以及绿评相关材料的二次整合),并参与招标人的绿评答辩(包括答辩的联系事宜、PPT的制作、答辩现场辅助工作、答辩通过后的备案材料的撰写、领取证书等)。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针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所具备的设计施工图纸。

(3)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方式:按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及调整建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

2.2.2手续办理:

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配合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国土、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除甲醛、精保洁、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应由中标人缴纳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如规费和人防异地建设费等)的行政事业收费由招标人缴纳。档案整理移交费、绿色建筑设计评审(如有)和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2.3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范围为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建筑(含人防工程)、土建工程(含桩基工程、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排)水工程、防水工程、保温(隔声)工程、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二改(项目竣工验收后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工作内容,如车库雨蓬、阳台封闭等)、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防排烟、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人防设备(含人防门及通风防化设备)、室外附属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化粪池、雨水收集系统、室外消防系统、景观绿化、停车场、充电桩、游乐设施、健身器材、围墙、小区大门]等所有小区建筑及所有相关配套项目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与工程配套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7本项目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不确定因素暂停或停止实施的,合同终止,按实结算已完成工程量,不补偿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2.2.8本项目的所有竣工保洁,由投标人负责,并要达到招标人的评估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注:1、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它要求:

3.3.1自2020年9 月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1年9 月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2年6 月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17年9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年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是指: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系统弹出的举报联系方式页面,请点“×”

关闭)。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10月8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2.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悦达地产( 东台)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

联系人:赵先生、胡先生

电话:186*****527153*****93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515-********139*****526

传真:0515-********

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0*****010*****项目名称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
标段编号A320*****010*****001001标段名称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2年9月5日公告结束时间2022年10月8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2】300号文“关于悦达地产(东台)有限公司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悦达地产(东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市新民南路东侧、陆家滩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09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557.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6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2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6月22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2023年4月20日局部达到预售许可要求,具体完成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为2年,绿化一年成活率达 95%,二年成活率达 100%(期间更换苗木以实际更换时间至养护期满起至为两年),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含材料、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

(1)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施工图报审(施工图审查费由招标人支付)、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满足绿色建筑二星标识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基坑围护、地下空间及人防、建筑、装配式、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内装设计、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综合管网、雨污水及排水系统、导视系统、监控及音响系统等住宅区内及其配套的所有设计和施工现场全程把控、现场配合及项目总结等服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内容: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其中包括自评报告书、绿评申报书、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室内自然通风模拟分析报告、室内采光模拟分析报告、噪声模拟计算分析说明等辅证材料,以及绿评相关材料的二次整合),并参与招标人的绿评答辩(包括答辩的联系事宜、PPT的制作、答辩现场辅助工作、答辩通过后的备案材料的撰写、领取证书等)。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针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所具备的设计施工图纸。

(3)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方式:按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及调整建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

2.2.2手续办理:

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配合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国土、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除甲醛、精保洁、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应由中标人缴纳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如规费和人防异地建设费等)的行政事业收费由招标人缴纳。档案整理移交费、绿色建筑设计评审(如有)和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2.3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范围为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建筑(含人防工程)、土建工程(含桩基工程、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排)水工程、防水工程、保温(隔声)工程、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二改(项目竣工验收后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工作内容,如车库雨蓬、阳台封闭等)、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防排烟、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人防设备(含人防门及通风防化设备)、室外附属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化粪池、雨水收集系统、室外消防系统、景观绿化、停车场、充电桩、游乐设施、健身器材、围墙、小区大门]等所有小区建筑及所有相关配套项目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与工程配套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7本项目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不确定因素暂停或停止实施的,合同终止,按实结算已完成工程量,不补偿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2.2.8本项目的所有竣工保洁,由投标人负责,并要达到招标人的评估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注:1、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它要求:

3.3.1自2020年9 月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1年9 月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2年6 月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17年9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年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是指: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系统弹出的举报联系方式页面,请点“×”

关闭)。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10月8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2.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悦达地产( 东台)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

联系人:赵先生、胡先生

电话:186*****527153*****93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515-********139*****526

传真:0515-********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

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2】300号文“关于悦达地产(东台)有限公司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悦达地产(东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市新民南路东侧、陆家滩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09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557.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6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2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6月22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2023年4月20日局部达到预售许可要求,具体完成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为2年,绿化一年成活率达 95%,二年成活率达 100%(期间更换苗木以实际更换时间至养护期满起至为两年),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忻悦府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含材料、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

(1)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施工图报审(施工图审查费由招标人支付)、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满足绿色建筑二星标识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基坑围护、地下空间及人防、建筑、装配式、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建筑防雷、建筑外立面装饰、内装设计、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综合管网、雨污水及排水系统、导视系统、监控及音响系统等住宅区内及其配套的所有设计和施工现场全程把控、现场配合及项目总结等服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内容: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其中包括自评报告书、绿评申报书、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报告、室内自然通风模拟分析报告、室内采光模拟分析报告、噪声模拟计算分析说明等辅证材料,以及绿评相关材料的二次整合),并参与招标人的绿评答辩(包括答辩的联系事宜、PPT的制作、答辩现场辅助工作、答辩通过后的备案材料的撰写、领取证书等)。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针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所具备的设计施工图纸。

(3)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方式:按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及调整建议;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

2.2.2手续办理:

为确保本项目整体目标全面实现,承包人协助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并配合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国土、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办理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创建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除甲醛、精保洁、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应由中标人缴纳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如规费和人防异地建设费等)的行政事业收费由招标人缴纳。档案整理移交费、绿色建筑设计评审(如有)和保险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报价中。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2.3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范围为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建筑(含人防工程)、土建工程(含桩基工程、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排)水工程、防水工程、保温(隔声)工程、主体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二改(项目竣工验收后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工作内容,如车库雨蓬、阳台封闭等)、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防排烟、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人防设备(含人防门及通风防化设备)、室外附属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化粪池、雨水收集系统、室外消防系统、景观绿化、停车场、充电桩、游乐设施、健身器材、围墙、小区大门]等所有小区建筑及所有相关配套项目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与工程配套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7本项目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不确定因素暂停或停止实施的,合同终止,按实结算已完成工程量,不补偿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2.2.8本项目的所有竣工保洁,由投标人负责,并要达到招标人的评估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注:1、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2、最终施工总承包的范围以经招标人确认并经报审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它要求:

3.3.1自2020年9 月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1年9 月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2年6 月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17年9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有效期自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2年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是指: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系统弹出的举报联系方式页面,请点“×”

关闭)。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10月8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2.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悦达地产( 东台)有限公司

地址:东台市

联系人:赵先生、胡先生

电话:186*****527153*****93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515-********139*****526

传真:0515-********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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