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陶瓷博览城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华夏陶瓷博览城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夏陶瓷博览城二期市政道路工程已由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华夏陶瓷博览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华夏陶瓷博览城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陶博大道以东、一环以西、吉利大道以北、南庄二马路以南。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园区道路,包括九条(段)道路,总长约1508米,总用地面积约30848平方米。工程建安费约2869万元。

2.3 计划工期:为 18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具体以项目开工令为准),竣工时间:签发开工令后180天。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包括以下九方面的内容:(1)陶博东二路长406米,宽20米;(2)会展南一路长210米,宽20米;(3)会展一环路南段长311米,宽16米;(4)会展一环路北段长221米,宽16米;(5)陶博大道辅道南段长60米,宽16米;(6)陶博大道辅道北段长41米,宽16米;(7)陶博东一路南段长62米,宽16米;(8)陶博东一路北段长42米,宽16米;(9)陶经东路长155米,宽16米。陶博东二路、会展南一路按城市次干路II级设计;其余7条(段)按城市支路I级设计。(详见施工图纸)

2.5承包方式:工程施工设计图中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安工地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已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4.6.1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城市道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6.2 施工员:持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资格证书;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

4.6.3 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投标人拟派驻安全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上述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需提供在本单位(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报名时间:2015年 2 月 11 日 9 时 00 分起至2015年 2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7.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57.0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各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华夏陶瓷博览城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华夏陶瓷博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33号创意产业园

览城佛山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一楼 5号楼302室

邮 编: 528061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zhongliang@vip.163.com

2015年2月 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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