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法检大厦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玄武区法检大厦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标段编号: ANJ130634-05SG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玄武区法检大厦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3】5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3305.7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3305.7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玄武区法检大厦项目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玄武区花园路6-10号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50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土建及水电安装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39812 m2;建筑物层数:9 层;其中地上层数:7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25.45 m;其中地下室面积:11500 m2;造价:10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39812 m2;幢数:1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交易平台(www.njcein.com.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单体建筑面积在39812平方米(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楼、酒店式住宅、厂房)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单体建筑面积在39812平方米(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住宅楼、酒店式住宅、厂房)(项目经理单位变更前的业绩不能作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
(3)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省优工程。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不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75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5分,每降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5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区间分:0-5分)


七、其他: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4年8月-2015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投标人提供的有效劳动合同签订起始时间的必须包括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起始时间,项目经理还需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应提供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有效的上岗证书原件(须明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4年8月-2015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投标人提供的有效劳动合同签订起始时间的必须包括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起始时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书面承诺通过审核的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做为放弃本次投标处理;
3、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并提供所报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亲笔签名常驻本工程项目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当场核对项目经理上述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5、企业、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核查;企业获奖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获奖证书;缺任何一项均不计算业绩。本工程可选条件中的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及企业获奖均不可兼得。奖项的时间从资审之日算起,国优有效期为叁年,省优有效期为两年。
6、本工程地处南京市闹市区,施工条件及其有限,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投标人须在资审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专项整治验收细则》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等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关于扬尘污染治理的相关要求进行工地的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场地的扬尘、环境和卫生达到相关部门的要求,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本工程资格预审、投标时授权代表与报名时的联系人必须是同一人,资审文件中须书面承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并要求全程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否则做为放弃本次投标处理。
7、本工程资审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类似业绩、获奖工程证明材料等资格证明材料,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业绩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格预审申请的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资审时不予认可;
8、本工程采用网上资格预审、网上招标,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市交易中心专家库抽取)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评审。投标申请人收到资审合格通知书后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9、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以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须为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发出)的方式向招标人递交中标差额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另选中标人。数额以中标价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之间的差额;
10、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天内须向招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须为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发出)递交中标价10%履约担保,需书面承诺逾期未递交履约保函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另选中标人,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退还 ;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日须向(以银行保函形式,须为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发出)中标人递交合同价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银行保函的期限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1、企业注册资金必须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年2月11日9时18分到 2015年2月17日9时18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3层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备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信息登记办理地点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联系电话:***-************************;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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