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磨沟村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吸污车购置)招标公告
水磨沟村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吸污车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木垒县西吉尔镇水磨沟村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吸污车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LXC(2021)-12-FW
项目名称:木垒县西吉尔镇水磨沟村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吸污车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木垒县西吉尔镇水磨沟村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吸污车购置)
数量:1预算金额(元):******
单位:辆
简要规格描述:排量4.0L,容量13m3的吸污车及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应具备营业执照;(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投标单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采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招标文件应在网上上传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采购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或不在有效期内者,一律谢绝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上传的扫描件模糊不清,则必须重新提供清晰准确的扫描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投标人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程序,建议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为宜。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650*****604*********; 行号:105*****005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响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发布媒介:发布于新疆政府采购网。
5.项目开标结束后,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需提供叁份(一正两副)纸质投标文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可邮寄),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西吉尔镇人民政府
地 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西吉尔镇
联系方式:199*****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K座1013室
联系方式:0994-*******、177*****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丹
电 话:0994-*******、177*****311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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