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Q22092-1)一批多年生作物网络招标公告
(编号:CQ22092-1)一批多年生作物网络招标公告
一批多年生作物网络竞价转让公告
编号:CQ22092-1
经慈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审核批准,受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将对永安路东延区块改造项目所涉多年生作物进行公开网络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永安路东延区块改造项目东至坎东村耕地,西至新城大道,北至三塘江,南至坎东村耕地,本次转让标的为永安路东延区块改造项目所涉多年生作物,共28种,4189棵。其中罗汉松1431棵、银杏737棵、铁树910棵等。底价:316.5万元,竞价保证金:50万元。
本项目由宁波经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宁经评报字[2022]第0707-01号。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通过阿里拍卖平台进行;
竞价时间:2022年9月20日上午10:00至2022年9月21日上午10:00(延迟除外);
本公告载于:PC电脑端路径: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淘宝PC端—“阿里拍卖”—资产交易—搜索“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手机端路径:手机淘宝app — “阿里拍卖”—搜索“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四、竞价登记
竞价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竞价人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须按淘宝网系统提示缴纳报名保证金,竞价人须保证本人支付宝账号里有足够金额的竞价保证金。
五、看样时间及地点:2022年9月13日(工作时间),永安路东延区块。
六、联系电话:
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部:********;
现场看样:周先生 138*****325;
本项目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可来本中心咨询或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查阅。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2年9月5日
一批多年生作物网络竞价转让须知
编号:CQ22092-1
经慈溪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审核批准,受慈溪市息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将对永安路东延区块改造项目所涉多年生作物进行公开网络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永安路东延区块改造项目东至坎东村耕地,西至新城大道,北至三塘江,南至坎东村耕地,本次转让标的为永安路东延区块改造项目所涉多年生作物,共28种,4189棵。其中罗汉松1431棵、银杏737棵、铁树910棵等。底价:316.5万元,竞价保证金:5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多年生作 物品种 | 数量(棵) | 序号 | 多年生作 物品种 | 数量(棵) |
1 | 茶梅 | 14 | 15 | 栾树 | 7 |
2 | 大桂花 | 35 | 16 | 罗汉松 | 1431 |
3 | 女贞 | 79 | 17 | 日本樱花 | 1 |
4 | 杜鹃桩 | 65 | 18 | 沙朴 | 53 |
5 | 杜英 | 3 | 19 | 羽毛枫 | 15 |
6 | 广桔 | 3 | 20 | 铁树 | 910 |
7 | 广玉兰 | 6 | 21 | 无患子 | 11 |
8 | 黑松 | 132 | 22 | 五针松 | 51 |
9 | 红枫 | 56 | 23 | 香樟 | 222 |
10 | 红梅 | 8 | 24 | 银杏 | 737 |
11 | 红叶李 | 97 | 25 | 樱花 | 39 |
12 | 红玉兰 | 18 | 26 | 榆树 | 5 |
13 | 金钱松 | 22 | 27 | 紫薇 | 37 |
14 | 腊梅 | 115 | 28 | 香泡 | 17 |
本项目由宁波经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宁经评报字[2022]第0707-01号。
二、报名须知
1、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通过阿里拍卖平台进行。
2、竞价时间:2022年9月20日上午10:00至2022年9月21日上午10:00(延迟除外);
3、网络竞价网址:PC电脑端路径: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淘宝PC端—“阿里拍卖”—资产交易—搜索“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手机端路径:手机淘宝app — “阿里拍卖”—搜索“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
4、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竞价人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须按淘宝网系统提示缴纳报名保证金,竞价人须保证本人支付宝账号里有足够金额的竞价保证金。
5、重大事项披露:本次竞买为国有资产拍卖,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按现状竞买。
6、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7、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8、竞价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人原冻结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标的权属方指定银行账户。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解冻原路退回。竞价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9、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竞价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如遇竞价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9:00-21:00人工在线。
10、竞买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
三、竞价须知
1、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坏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
2、竞价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竞价截止时间内登陆竞价系统,并仔细核对当前用户名。竞价人需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3、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重新登录竞价系统。
4、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5、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6、本次网络竞价采用延时竞价方式,竞价人的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并经网络交易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价人报价,不得修改或撤回,竞价结束前,竞价人可多次报价。
7、本次竞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及最高报价为竞得人的竞价原则。
8、取得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可参与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幅度1000元的整数倍。当竞价人的报价超过当前最高报价的两倍时,报价就不能提交,竞价人需调整加价幅度后重新提交。
9、网络交易竞价开始后,初次竞价时限为15分钟,当竞价人在最后2分钟内提交新的报价后,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以后重新计时的竞价时限均为2分钟,如在竞价时限内无人报价,本次竞价结束,系统将自动显示本项目交易结束并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10、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价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11、竞价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价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价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价人负责。因竞价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
13、采取中止竞价活动的,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规定重新竞价。决定重新竞价的,在竞价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价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及时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
1、电子化平台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2、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竞价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2、其他未竞得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本中心退还到原账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项目作流标处理:
(1)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一批多年生作物转让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导致项目流标的竞得(价)人,不得参与该项目重新发布后的竞价:
(1)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中介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的;
(2)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一批多年生作物转让合同》的;
(3)竞价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价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4)竞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竞价人须遵守竞价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介服务费按《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
八、付款及签约:
竞得人于2022年9月28日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中介服务费及2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一批多年生作物转让合同》。
以上价款均通过本中心账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慈溪浒山支行,账号:395*****040******。
九、特别说明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中介费并签订合同导致交易项目流标的,若项目再行竞价,再行竞价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交割:
1、出让方于2022年9月29日下午4时前完成实物交割。
2、竞得人应在接到出让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开挖打包并完成搬运。
3、出让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标的实物(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支付与竞价保证金相同数额的违约金;竞得人未按本条第2款规定时间及时完成搬运标的,每超过一天罚500元。
4、搬迁完成后,无违约罚款的,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标的按现状转让。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缴纳竞价保证金并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标的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数量、完整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拒绝交割、或向出让方提出退还或要求补偿。
2、竞得人自行负责标的资产的挖掘、搬运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竞得人自行承担在挖掘、搬运及装车等过程中引起的安全、消防等一切的意外事故,出让方及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竞得人在搬运标的资产期间,遗留下来的物品需自行负责清理干净,不得有遗留及夹带行为,如有破坏、遗留、夹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让方有权追究竞得人的赔偿责任。
4、竞得人在搬运过程中,应遵守出让方的规章、制度,服从出让方指挥和安排。
5、标的交割由出让方全权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出让方负责处理,与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无关。
本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本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向本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让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等,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转让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价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本项目由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管。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2年9月5日
合同格式
一批多年生作物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CQ
转让方:
受让方: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 制订
二○二二年月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主体资格证号:
注册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主体资格证号:
法定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如下:
第一条 产权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标的为。
第二条 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本合同转让标的没有设置抵押权、质权、承租权。
转让方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第四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各项授权、审批,以及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
3、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没有违反对受让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转让方式:竞价转让方式。
2、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小写)¥(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3、转让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汇入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收取标准
乙方按规定向市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产权交易中介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付清。甲方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
中介服务费按《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收取基数:出让项目为项目成交价;出租及经营权租赁项目为所有年数的成交总价。
《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项目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慈溪市产权交易电子化平台。
第七条 交割
1、甲方应于2022年 月 日下午4时前完成实物交割。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开挖打包并完成搬运。
3、甲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标的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与竞价保证金相同数额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本条第2款规定时间及时完成搬运标的,每超过一天罚500元。
4、搬迁完成后,无违约罚款的,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标的按现状转让。乙方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缴纳竞价保证金并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标的成交后,乙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质量、数量、完整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支付成交价款、拒绝交割、或向甲方提出退还或要求补偿。
2、乙方自行负责标的资产的挖掘、搬运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在挖掘、搬运及装车等过程中引起的安全、消防等发生的意外事故,甲方及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乙方在搬运标的资产期间,遗留下来的物品需自行负责清理干净,不得有遗留及夹带行为,原则上亦不得对其他非标的物及房屋建筑结构件进行破坏性拆解,如有破坏、遗留、夹带行为,则搬运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4、乙方在拆卸、搬迁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指挥和安排。
5、标的交割由甲方全权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负责处理,与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无关。
第九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若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一批多年生作物转让合同》并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万元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甲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乙方引起的原因除外),向乙方支付与竞价保证金相同数额的违约金。
4、乙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完成标的物搬迁的,向甲方支付与履约保证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
5、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适用和解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22年 月 日 2022年 月 日
鉴证方:慈溪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月日
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不得违反公告或须知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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