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3号线南延、5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轨道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3号线南延、5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轨道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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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东延、3 号线南延、5 号线一期、7 号线一期轨道工
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BFJL-DL-202209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东延、3 号线南延、5 号线一期、7 号线一期轨道工程质
量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
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东延、3 号线南延、5 号线一期、7 号线一期轨道工程
质量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东延、3 号线南延、5 号线一期、7 号线一期轨道工程
质量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
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具有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
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市政工程见证取样;并具有认监委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
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相
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主持过一项及以
上相应的轨道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投标
申请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相应的轨道工
程质量检测项目。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轨道交通工程
第三方质量检测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无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9 年 1 月 1
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9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
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3.5 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
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
承诺书)。近三年内(2019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
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详见财库[2016]125 号)。 3.9 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可委托
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投标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
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9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下列资料彩色扫描件保存为 PDF 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1163660372@qq.com 邮箱报名,并
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
邮箱):(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3)单位介绍信或法
人授权书 1 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
印件 1 份;(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记录网
上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加盖公章 1 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
门市 37 栋 405 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
门市 37 栋 405 室)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东延、3 号线南延、5 号线一期、7 号线一期轨道工程质量检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202209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东延、3 号线南延、5 号线一期、7 号线一期轨道工
程质量检测,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东延、3 号线南延、5 号线一期、7 号线一期轨道
工程质量检测。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 项目概况:(1)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7 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东风大街与绕城高速交汇
处的汽车公园站,途径西四环站,兴安路站,安庆路站,飞跃广场站,吉大四院站,南湖大路站,
礼拜堂站,南湖广场站,南湖新村站,工农广场站,亚泰大街站,东岭南街站,东南湖大路站,赛
德广场站,会展大街站,自由大路站,公平路站,终于东环路站。线路全长 23.164 公里,共设置
19 座车站,换乘站 8 座。在绕城高速以西,东风大街以北设置靠山屯车辆段一座。
(2)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5 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硅谷大街与西绕城高速公路交汇处的西南
枢纽站,终点为东大桥站。线路沿硅谷大街、前进大街、延安大街、湖西路、红旗街、建政
路、长春大街敷设。线路全长 19.748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 18 座,均为地下站,其
中换乘站 8 座。在绕城高速绿化带设鲁家屯车辆段一座,占地面积约 31 公顷。
(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东延线(1 站 1 区间)工程线路总长 1.37km(K40+294.537~
K41+669.263),一站一区间。
(4)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东延工程为 2 号线一期工程的东延伸线,沿长石公路、东
吉林大路敷设,线路长约 8.77km,共设车站 5 座,均为地下站,分别为三道村西,三道村
东,赵家岗西,赵家岗,赵家岗东。其中换乘车站一座为赵家岗东站,是 2 号线与空港线的
换乘站,换乘形式为双岛四线同台换乘。设停车场一座与空港线莲花山综合基地共址建设,
占地面积为 63.5 公顷,其中停车场用地 17.2 公顷。
(5)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3 号线南延工程是已运营 3 号线的延伸线,线路起于运营 3 号线
终点长影世纪城站,沿长清公路敷设,终点在长春五十九中站。3 号线南延工程正线全长
2.759km,共设置车站 2 座,平均站间距 1346m,其中毛家沟是地面站,长春五十九中站是
高架站。作为既有线的延伸工程,本期不增设车辆基地。
2.4 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7 号线一期、5 号线一期、2 号线东延(1 站 1 区间)、2
号线东延、3 号线南延轨道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碎石道砟相关检测,道钉拉拔,道砟
压实度检测,锚固剂检测,橡胶道口板,道床力学性能,钢筋原材力学性能检验,镀锌型钢
检测,钢筋焊接力学性能常规检验,混凝土检验,水泥性能检验,砂常规检验,石常规检验,
外加剂检验,粉煤灰检验。
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如若因招标人需求,另行检测本工程内的
其他检测项目,检测费用按吉林省及长春市等相关检测文件进行确认。最终检测费以财政审
定值为准。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止(以实际发生为准)。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
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具有省级以
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市政工程见
证取样;并具有认监委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本
次招标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近五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相应的轨道工程质量检测项
目,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
持过相应的轨道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业
绩至少一项。(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 年-2021 年)无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①2019 年 1 月 1 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9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
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5 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
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9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 号)。
3.9 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
携带由投标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
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资料彩
色扫描件保存为 PDF 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1163660372@qq.com 邮箱报名,并同时拨打代理
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邮件应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指定邮箱):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1 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1 份;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信
用中国网站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查询的时
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加盖公章 1 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地点
为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尹晨 电 话:0431-8433615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
联系人:生浩男 电 话: 0431-84621603 转 805、13321584069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 系 人:尹晨
电 话:0431-843361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7263 号枫林园小区门市 37 栋 405 室
联 系 人: 生浩男
电 话: 0431-84621603 转 805
电子邮件: beijingdianfang@ourmail.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检测 城市轨道 轨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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