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绿萝路31号内、外墙面防水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清华科技园11号楼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9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YCHY-ZBB-2022-015

  2、项目名称:绿萝路31号内、外墙面防水维修工程

  3、项目预算:*****.30元

  4、最高限价:*****.30元

  5、采购内容:对绿萝路31号内、外墙面进行防水维修,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特殊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复印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打印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现场管理人员: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打印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打印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17时30分止。

  2、地点: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清华科技园11号楼905室)。

  3、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1、开始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00分

  1、截止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

  2、地点:宜昌市发展大道46号地铂港12楼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2年9月16日9时30分

  2、磋商地点:宜昌市发展大道46号地铂港12楼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

  3、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宜昌创元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绳健辉

  联系电话:131*****911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31号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坤

  联系电话:158*****620

  联系地址:宜昌市大连路清华科技园11号楼905室

  宜昌创元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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