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工程

宜春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工程

[宜春市本级][非自动评审]宜春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工程

[2022-09-05]

宜春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标线工程已由宜春市人民政府 常务会议纪要(21)批准建设,列入计划,建设单位为:宜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标线工程拟建于宜春市中心城区,共由85条主、次干道及支路组成,施划标线(含标记、标志)总面积约******.95㎡。

2.2 主要技术要求:

2.2.1 标线施工工序为:安全措施→清扫路面→放样→涂底漆→涂敷→修整→完成(开放交通)。

2.2.2 标线施工注意事项:

(一)MMA双组份冷塑型道路标线反光涂料施工注意事项

(1)使用前B组份需按要求加入固化剂,同时必须进行充分搅拌;

(2)加有固化剂后的B组份在室温(23℃~25℃)下可以保存1~2天,在55℃以上仅可以保存几个小时,因此加入固化剂的B组份必须尽快使用;

(3)施工时要求路面干净、无泥块等杂物,水泥混凝一路面施工前最好采用机械打磨机或钢刷清理干净路面的碱性层,或等车辆通行1个月后再施划标线;

(4)施工时地表温度在10℃~35℃之间;

(5)施工后应按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方法对设备进行及时清洗;

(6)A、B两组份绝对不能混用,供应两种组份的设备管路自始至终都不能混用,使用A组份涂料的设备管路只准A组份使用,使用B组份涂料的设备只准B组份使用;

(7)避免涂料接触明火;

(8)镀膜玻璃应选用镀有硅烷偶联剂的产品 镀硅油玻璃珠在标线中不能良好附着;

(9)施工时注意A、B两组份的标示,千万注意不要误认标示,错把A组份当B组份而误加入固化剂,出现这种情况时,应报废涂料,不要使用,否则分会造成设备管路堵塞;

(10)干结时间与固化剂用量、施工时的环境温度有关,与涂膜厚度无关;

(11)为提高通车时间,可以面撒更多玻璃珠。

(二)热熔材料施工注意事项

(1)材料熔融过程中温度管理要严格,避免长时间高温加热,防止涂料变色,热劣化;根据涂漆量和粘度的要求调节火候和转速;涂敷量少时,使用小火;熔融涂料运距不宜过长;第一锅熔解时要特别小心控制温度,注意安全。

(2)要充分搅拌、混合,使涂料均匀。

(3)注意加热次数,每锅材料尽可能只加热一次,一天作业将要结束前应控制还需要的熔融材料的数量,尽量少剩余涂料至隔日。

(4)注意安全,熔解釜周围不要放置易燃物品。

(5)涂敷涂料前应清扫路面上的灰尘,呢砂及水分等。保持接触面的干净。

(6)放样前要做好交通管理以确保放样操作的安全,然后进行标线位置的量测,按施工图标明的位置和图形用测量用具和白粉在路面作出标记,放样完成后,应核对标线的图案所包含的管制意义能否正确表达司机和行人能否准确辨认。

(7)涂底漆时应用刷子、滚筒式喷洒机等,将底漆调至浓淡均匀后涂洒;底漆涂洒宽度应比标线样稍宽一些;底漆涂洒后需进行养护,当底漆不粘车胎,也不粘附灰尘、砂土时,才可进行标线涂布作业;涂底漆时要仔细,防止遗漏。

(8)涂敷前应进行施工机械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标线涂敷应在底漆溶剂干燥后进行;在标线涂敷的同时要撒布玻璃珠,严格控制撒布时间,尽量达到使玻璃珠的直径有一半埋入涂膜中,应避免玻璃珠拥成堆,涂膜应自然冷却至干燥,尽量避免采用速冷固化法,当不得不采取速冷时,应在涂敷后,略等片刻用水浇洒,画线车中的涂料要始终保持混合状态;画标线结束后,应对不符合要求的标线进行修整,去除溢出和垂落的涂膜,检查厚度、尺寸、玻璃珠的撒布情况及划线的形状等。

具体详见各设计施工图,监理按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R5768-1999)办理。

2.3计划工期:计划于202210开工,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2个月,具体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原有标线清洗、道路(车道)中心线(含实线、虚线)、导流线、道路(车道)分界线、道路(车道)边界(缘)线、人行横道线、停车让行线、导向箭头(直行、左/右弯/掉头)、车让人文字、减速菱形、机动车+非机动车位、自行车标志等施划(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完成缺陷修复。

2.5 本工程分为一个合同段。

2.6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24个月,质量保修期:36个月(其中热熔标线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如实填报财务状况表,提供近三年(指2019年至2021年)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反应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近三年内的营业额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近三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或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以下有效的企业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网络截图及相应查询网址】。

注:不包括联合体业绩。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存在重大合同纠纷。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④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被业主单位责令停工、驱逐出施工现场的处罚。⑤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1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D级。

3.5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路桥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6 项目总工要求:项目总工须具备路桥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 个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29 5 日至20229 13(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进入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2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款;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926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后,中标人应提供与投标时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5.4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1

6.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事项

6.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6.3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6.4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6.5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第二信封参照执行),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6.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7 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6.8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宜春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下载地址:https://www.jxsggzy.cn/web/bzzx/******/********/bda*****-f68d-4dad-aad2-1076ee******.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http://www.jxsggzy.cn/web/)。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正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平安路499号地址:宜春市袁州区高士路91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36000

联系人:丁女士联系人:简女士

电话:188*****366电 话:199*****299

监督机构:宜春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监督办公室监督电话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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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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