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2.3应答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及网址: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2.2.4应答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含)至今完成的房屋拆除类、房屋加固类项目业绩各一个(或提供1个同时包含房屋拆除和房屋加固两项内容的业绩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
(1)所提供的业绩如为一次性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至少一张合同履行发票扫描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
(2)所提供的业绩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章页、金额等相关内容),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及每个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下的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金额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的累计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或结算凭证签章日期为准。
(3)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时官网查询为准。
(4)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写明,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定。
2.2.5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10人的施工团队(含项目经理1人、专职安全员2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以评审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及网址: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2.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开选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其跳转网站。
2.2.7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