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车园区1#、2#厂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专用车园区1#、2#厂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专用车园区1#、2#厂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专用车园区1#、2#厂房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1#、2#厂房拆除、维修、更换及室外道路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649.66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J320*****010006*****001 | |
建设单位: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专用车园区1#、2#厂房维修工程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路2377号及东营路177号 | |
总投资(万元):649.66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1#、2#厂房拆除、维修、更换及室外道路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28日至2022年10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09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 |
招标联系人:刘朋 | 联系电话:189*****416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09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JLFL2022-0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专用车园区1#、2#厂房维修工程已由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6次集团办公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专用车园区1#、2#厂房维修工程; 2.2招标范围:1#、2#厂房拆除、维修、更换及室外道路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招标控制价:*******元; 2.4建设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路2377号及东营路177号; 2.5计划工期: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30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关于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的所有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应与吉林省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9月5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9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5.2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招标、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视频直播开标,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与福州街交汇处 联系人:刘朋 电话:189*****41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 人:于丹 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09日 16时00分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标签: 房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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