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华丰镇2022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工程抽取告知书

华安县华丰镇2022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工程抽取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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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华丰镇2022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工程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350*****020*****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华安县华丰镇2022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工程已由华安县水利局华水审(2022)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坡改梯50hm2(改为反坡梯田),机耕道1.5km(水泥,宽3m),排水沟1.5km,蓄水池5口,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华安县华丰镇2022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工程(工程措施部分)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比选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2)发包内容:

华安县华丰镇2022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工程(工程措施部分),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为准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12.00%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形式,工程量按实结算;②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承包单位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执行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为漳州华安县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 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09月06日至 2022年09月08日

4.2 报名方式: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fujian.etrading.cn/)(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报名;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茂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蔡 电话:186*****708

4.3 抽取时间:2022-09-09 09:30

4.4 抽取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4.5 抽取方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1)工程进度付款: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25日前由承包人报送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报表经发包人7个工作日内确认后,支付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度款的80%(不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发包人中间签证增减费用、暂列金等);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财政审核完成且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15日内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财政审核总价的97%。③预留工程结算财政审核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已缴纳或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现金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供银行保函以替换现金),于缺陷责任期满后15日内,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修金。(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形式,工程量按实结算。对于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上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变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调整的除外),风险自负。本项目实行风险包干制,风险范围包含:①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机械和材料价格变化。②对于合同履行期间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对工程成本的影响。③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④因施工方案变更导致施工成本的变化。⑤取(弃)土点的选择以及运距的变化。⑥地勘偏差、测绘高程偏差。⑦建设单位所提供的临时用地范围外的施工必须的临时用地征拆。⑧征迁工作对工程进展可能带来的影响。⑨不同建设地点的各种材料运输(含二道运输)、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各种临时设施等费用。⑩法律变化、其他因素周边关系协调,周边施工环境变化的影响。?因施工方案变更导致施工成本的变化。?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以外的变化等。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转账、电汇)或履约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保函可以是银行保函,也可以是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

7.3 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履约担保的退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竣工验收报告)。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www.zzgcjyzx.com/)、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华安县华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华安县华丰镇

邮 编:

******

电子邮箱:

/

电 话:

183*****322

传 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

059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茂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丹诏大道333号南湖1号地块十20幢204室

联系电话: 186*****708

日 期:

2022年09月05日

,华安县

标签: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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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茂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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