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通信基础网设施改造工程第五批甲供物资设备(04包配线架)材料和设备招标公告

铁路局通信基础网设施改造工程第五批甲供物资设备(04包配线架)材料和设备招标公告

沈阳铁路局通信基础网设施改造工程第五批甲供物资设备(04包配线架)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第2次公告)

沈阳铁路局交易部受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为沈阳铁路局通信基础网设施改造工程第五批甲供物资设备(04包配线架)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铁路局通信基础网设施改造工程
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文件名称:《关于沈阳铁路局通信基础网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铁总计统函〔2014〕1048号)
3.招标单位: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4.建设地点:沈阳铁路局管辖区域
5.工程规模:沈阳铁路局通信基础网设施改造工程,新设汇聚层OTN环网系统5个,设置79套OADM设备;新设汇聚层SDH10Gb/s设备79套;接入层SDH2.5Gb/s传输设备422套;新设接入网LT设备34套,NU设备521套;改造通信电源设备509处,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中心设备6套,现场设备427套;新设32芯光缆7950公里,新设16芯光缆6054公里。
6.项目总投资(万元):

584.21

7.资金来源(万元):中央投资584.21区县投资0
省级投资0自 筹0
市级投资0其 他0
8.代理机构:沈阳铁路局交易部
9.工程内容:第五批甲供物资设备(04包配线架)
10.标段划分:
11.招标内容:材料设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计划工期:
14.质量标准:
15.合同估算价(万元):
16.投标保证金(万元):

11.00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04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销售商(代理商)。 2.生产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4.生产商或销售商(代理商)应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及财务状况(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生产商或销售商(代理商)应提供投标物资同类产品在近三年的铁路销售或服务的业绩; 6.生产商须满足: (1)生产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生产商需提供光配线架、数字配线架、总配线架产品的泰尔认证证书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7.销售商(代理商)须满足: 代理商须持有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本次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且生产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3.其他要求:
三、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开始时间:2015-02-12
报名截止时间:2015-02-16
2.报名要求: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授权原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2015-02-12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2015-02-16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
5.招标文件售价(元):1000.00
四、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03-10
2.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长春工程建设指挥部(公章)
地 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1号

邮 编:130051
联系人:

王正灵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铁路局交易管理部(公章)
地 址:邮 编:
开户行:

长春市建行铁路支行

电 话:
账 号:

****************2308

联系人:
传真电话: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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