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库区兴山县智慧水利感知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信息化招标公告
湖北三峡库区兴山县智慧水利感知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信息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三峡库区兴山县智慧水利感知体系建设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2〕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三峡后续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就湖北三峡库区兴山县智慧水利感知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信息化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湖北三峡库区兴山县智慧水利感知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划分为1个标段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建设期 | 招标控制价 |
1 | 湖北三峡库区兴山县智慧水利感知体系建设项目(一期)信息化 | 兴山县 | 工期:120日历天 质保期:所有软件系统质保2年 运维服务期限:5年 | *******.97元 |
主要建设内容 | ||||
湖北三峡库区兴山县智慧水利感知体系建设项目在兴山县境内重点河流、水库及人口重点监测点等处建设流量站7处;山洪雨量站24处;水位站8处;山洪预警声光报警站2处;建设视频监控站89处;远程喊话系统15处,实现河道采砂重点区域、重点场镇等位置的监测监控,为水旱灾害防御、河道空间掌控、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管等业务提供支撑;通过无人机采集重要长江支流、重点水库等区域高清度三维影像数据,为宜昌智慧水利综合管理平台提供准确的“四预”三维数字地形数据;配套建设视频数据存储池、指挥会商系统等。 |
2.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安全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社会保险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人)均须在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连续三个月(2022年01月至2022年08月)申请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单位类别含信息化,上传官网彩色截图);
4、信誉要求:
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执行中小企业优惠政策(非预留份额(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9月05日至2022年09月26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6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2年09月26日09时00分-09时30分止(具体解密开始时间由网上开标会现场通知时间为准,解密时间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5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s.ycztb.com/xsSite/)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9号
联系人:彭昊
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弘洋拉菲小镇别墅区9#楼9-3
联系人:陈瑶
电话:132*****181
标签: 智慧水利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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