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外变配电招标公告
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外变配电招标公告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外变配电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已由宁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4】24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外变配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金凤区军区路以南,满城北街以西,占地面积10000㎡,总建筑面积7110.2㎡,总基底面积1220.1㎡,其中: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6923.2㎡、门房54㎡,地面消防水池及水泵房133㎡。建筑主体为地上六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高度23.05米,一至五层层高均为3.6米,六层层高为4.2米;门房为一层框架结构,层高为3.3米;室外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为地下一层剪力墙结构,层高为3.6米。
2.2招标范围: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室外变配电(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由投标人须具有:【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及安装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地企业进宁施工须注册分公司并办理进宁备案注册登记(首次进宁未在宁夏承揽过业务的企业,不需要进宁备案注册登记证,待中标后再办理进宁备案手续)。
4.报名时间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 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4.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8">********7">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09:00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8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宁夏巨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安亚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F601室
联系人:王 瑾 范 静
联系电话:****-*******(直拨)或*******-****
传真:****-*******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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